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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27 14:31:41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操作规程>的通知》(云组通〔2017〕5号)及省卫计委党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和基本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进行。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的要求,中心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计划于3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日程进度安排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中心全体党员。

    四、方法步骤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操作规程》步骤进行。(附件2)

    (一)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体党员动员大会,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政策、精神的宣贯和传达,解释工作方案,说明本次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严肃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组织认真学习。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部门、支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

    (三)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工作实际,党总支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必谈,党总支书记与所辖支部书记之间必谈,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

    (四)广泛征求意见。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主动征求党员及群众对总支及总支委员、支部及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总支发放征求意见表范围包括所辖支部所有的支委及不少于本总支20%的党员和10%的群众;
    支部发放征求意见表范围包括本支部全体党员及10%的群众。(附件3、4)

    (五)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结合实际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要对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按时参加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完成支部安排工作等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

    党总支和支部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召开总支委员会。各党总支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召开总支委员会,查摆党总支和总支委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支委会由总支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副书记出席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1.总支书记代表总支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

    2.各总支委员联系总支存在的问题、联系个人实际、联系工作职责、联系思想动态逐一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总支委员集体研究提出对总支的整改措施,个人明确整改方向。

    4.总支书记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5.党委书记作点评。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该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总支委托专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员。

    (七)召开支委会。各党支部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召开支委会,查摆支部和支部委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总支书记出席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

    2.支部委员联系支部存在的问题、联系个人实际、联系工作职责、联系思想动态逐一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党支部集体研究提出对支部的整改措施,个人明确整改方向。

    4.党支部书记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5.党总支书记作点评。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该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支部委托专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员。

    (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以下程序在党员支部大会上进行:

    1.党支部书记作大会动员。

    2.支部委员带头开展个人自评,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风4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支部党员逐一按照以上4方面进行自评(填写附件5)。

    3.支部委员、支部党员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对自评党员进行评议。

    4.发放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附件6)。

    5.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

    6.党支部书记对大会情况作总结。

    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支部委员要带头示范;
    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九)对党员等次做出组织评定。党支部书记结合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对支部党员提出初评意见后,经支部委员集体研究评定党员等次,由支部书记向党员反馈。

    评为“优秀”的党员,党支部要给予表扬;
    评为“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
    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帮助改进;
    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做出相应组织处置。

    (十)对查摆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总支、党支部和总支、支部委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附件6),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党总支、党支部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报党办备案。

    五、有关说明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三)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四)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五)预备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六)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总支、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七)各党总支、党支部采取现场记录、拍摄照片、会议纪要等方式,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全程纪实,并做好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