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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18 11:47:28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甘办发〔2017〕71号)通知精神,切实提升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泾川,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为目标,以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文明乡风为关键,深入推进核心价值引领、载体平台创新、人居环境提升、道德风尚涵育、文化惠民普及“五项行动”,努力提升农民精神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服务“三农”工作发展,更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坚持突出主线,价值引领。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弘扬农村新风正气,使农村在推进人居环境改善的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十大孝子”“最美家庭”等评比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继承和发扬孝老敬亲,诚信友善的优良传统,增强农民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坚持协同推进,注重创新。积极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模式,采取建立红白理事会、志愿服务队、善行义举榜、孝道“红黑榜”等方式,聚焦发力,协同推进,实现村村展新貌、群众得实惠。

    5.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因村施策,分类指导,针对乡村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以有效的工作方式,促进农村文明建设,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见实效。

    三、总体目标

    坚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广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使乡村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广大农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农村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力争到“十三五”末,县级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达到全县村镇总数的50%以上,“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由点到线全面发展,农村生活环境更加优美、生活方式更加文明、乡风民风更加醇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四、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陇原乡村文明·核心价值引领行动”。坚持融入贯穿结合、落细落小落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创建工作、引领文明风尚。

    1.切实强化宣传教育。采取“新媒介”与“土办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农村基层现有的横幅、广播、电视、宣传牌、广场电子屏、文化墙、文化长廊、文化橱窗等宣传阵地以及互联网、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载体,大力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人信人守”工程,综合利用“泾川发布”“泾川门户网站”深入开展“24字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活动,在泾川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新时代、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切实加大对农民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推动价值观思想理念进村入户、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县工信局 县网信办 县电视台

    各乡(镇)人民政府

    2.切实加强实践养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全过程,积极组织开展以文明旅游、文明礼仪、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等为载体的“做文明有礼泾川人”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发挥乡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在遵守公德、习惯养成、礼尚往来、尊老爱幼、保护环境等方面,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积极争做道德楷模;
    指导乡村把核心价值观纳入村规民约,在村镇醒目位置张榜悬挂,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建立“民风朴实、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奉献社会”的乡风民俗;
    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努力让广大青少年知荣辱、明是非、懂礼仪、树新风。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社会治理、融入到村规民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切实创新行动载体。在理论宣讲、技能培训、党员冬训等活动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乡村旅游节、物资交流会、广场舞、戏曲、自乐班、乡间小调等文化活动之中,形象生动地传播社会正能量。充分运用对联、书法、年画、剪纸、刺绣、泥塑等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的生活习俗、审美情趣紧密结合起来,注入浓厚的乡土气息和文化特色元素,让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记易行。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县旅游局 县文联 县妇联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开展“陇原乡村文明·载体平台创新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1.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以结对创建、城乡共建、区域联建为主的精神文明创建,积极组织农村党员志愿者、共青团员志愿者、妇女志愿者带头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为重点,以义务植树、文体活动、扶危济困、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农民群众中营造相互关爱、守望共助的良好氛围;
    持续抓好“幸福寓所”创建、“和谐五星”创评和“泾川好人”“十大孝子”“五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举乡贤、育乡风”、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文化广场等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工程建设,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成为提升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载体。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县民政局 县文广局 团县委 县妇联

    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面整体推进。认真落实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泾川人文特色、民俗文化和地域特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指导扶持力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行,每个乡镇每年确定2至3个村进行重点推进,创建示范点,带动推动全县形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实现到“十三五”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在全县农村普遍推开的预期目标,让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树立特色品牌。充分利用“泾川发布”“泾川门户网站”宣传报道和电视栏目刊播微影视等方式,乡(镇)要借助宣传栏、“村村响”广播、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介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全县深化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充分发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典型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辐射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内容、多方丰富载体、努力提升成效,推动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晋档升级,集中打造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工作品牌。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县网信办 县电视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积极开展“陇原乡村文明·道德风尚涵育行动”。精心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以道德力量教化农民群众,以良好家风涵育村风民风,以文明新风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1.积极培育新型农民。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主要形式,深入开展“泾川好人”和“十大孝子”评选表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等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实施“中国梦凡人善举天天看”微记录电影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积极培育正确的道德评判和道德责任,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民。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涵育良好家风。在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过程中,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培育,广泛组织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最美家庭”等主题实践和评选表彰活动,大力传递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以每个家庭的好家风支撑好村风、带动好民风。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广泛弘扬文明新风。指导乡村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把有威望有影响、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党员群众代表和新乡贤群体吸纳为组织成员。通过道德评议,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理事,改变“天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大力弘扬文明新风,用民间舆论的力量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激浊扬清、抑恶扬善,努力形成农村民主自治、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扎实开展“陇原乡村文明·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坚持从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抓起,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身边的变化、享受良好人居环境,激发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

    1.切实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地方特色、节约农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立足村情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由群众自己审定方案、选择图纸、筹措资金、组织劳力、自主修建、自我改造,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突出地域民族特色,体现生态田园风光,使村庄成为凝固的艺术、历史的画卷。坚持“村产相融”,依山就势、傍河就景,满足农民群众发展种养产业的需要,彰显鸡犬之声相闻的农家情趣,着力提高农村的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让田园风光、农家情趣永驻乡间。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 县规划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县旅游局 县农牧局

    县林业局 县畜牧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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