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思想汇报
  • 发言讲话稿
  • 演讲稿
  • 申请书
  • 读后感
  • 报告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写作资料库 > 策划方案 > 正文

    省军工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12-21 15:47:48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军工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军工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整体思维和精准思维,推进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统筹提高本质安全和组织管理水平,多措并举,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转变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突出被动隐患排查转变为主动源头治理,事故调查反推转变为风险识别和预防。坚持法治思维,加大违规违章处罚力度,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推进全省军工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省军工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开展集中学习,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安排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积极组织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精心策划“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员工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通过3年时间,做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二)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2020年年底前,全省军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组织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并公示。

    2.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军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50%(军工危险化学品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60%);
    军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单位员工人数的2%,具备安全管理或主营业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022年年底前,军工单位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支撑单位安全管理、技术和事故应急工作。

    3.持续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加大对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争取安全生产改造专项资金,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力度,推广机械化、自动化等本质安全度高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军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要做好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员工转岗培训工作,未经培训严禁顶岗、替岗。高危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确保持证率达到100%。

    (三)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加强源头管控。深入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严格军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高标准高质量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在项目立项中对出现新增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违法行为信用记录等重大安全风险情况实施“一票否决”。严格落实《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推动“三个标准”的贯彻执行,强化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管理。

    2.强化风险管控。对设计、研制、生产、试验、销毁等各环节各岗位进行全员风险辨识,合理确定风险类别、等级,按生产单元制定风险清单。2021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定期向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报送风险清单,2022年年底前要将本单位所有危险作业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建立台账并做好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源(点)长制要求,制定危险源(点)安全检查表,定期对危险源(点)进行安全检查。

    3.提高信息化水平。军工单位要按照《国防科技工业易燃易爆危险点视频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规程》《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规范科研生产现场及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的作用,确保视频监控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图像清晰、无视角盲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危险作业场所有效监控。2021年年底前,军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所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场所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并建立视频实时性监管与回溯性监管机制,通过远程监控手段实现作业现场全时段安全管理,利用视频回溯功能定期排查违规违章行为。

    4.提升应急能力。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专家队伍,强化应急技术支撑。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的审核及报备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评估,提升员工现场应急处置和避险逃生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资金支持保障,针对风险事故特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升装备建设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与属地应急、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联动,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5.坚持科技兴安。鼓励支持安全基础研究和工艺技术创新,加强制约本质安全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淘汰有毒有害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动高危作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全面梳理3人以上危险作业工序,按照安全风险等级研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推进高风险作业人机隔离和无(少)人化改造。2021年1月起,制定手工危险作业工序人机隔离年度改造方案,逐年减少手工危险作业程序。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持续深化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一办法两指南”要求,规范军工危险化学品科研、生产、使用(试验)、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全过程安全管控。全面摸排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底数清楚,实时更新”。2020年年底前,完成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3人以上危险作业工序、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点和高危设备设施等相关信息电子归档;
    2021年年底前完成军工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电子归档。全面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登记,确保“一书一签”信息完整,2020年年底前实现“一企一库”。杜绝军工危险化学品研制超许可范围、作业现场超员、超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三超一改”行为,确保军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2.扎实推进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既定部署和时间节点,进一步优化完善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压减计划方案,加快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减少危险生产线作业人数,有效减少存量,坚决杜绝增量。2020年年底前,全面消除3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
    2022年年底前,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总量消减70%以上。

    3.全面加强军品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快军品库的长效治理,深化2018年至2020年开展的军工系统军品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成效,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库房从事科研生产、不同类别火工产品混存混放等现象,持续推进周期较长的整改措施,突出解决一些超量储存和内外部安全距离的问题。建立健全包括未及时转运交付、承租民用场所等多方面的协调管理措施。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军品库,要加快新火工区建设,统筹军品库规划,争取早日搬迁。搬迁前,要加强安全管控,严防安全风险外溢。

    (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彻底排查整治军工生产安全隐患。全面实行隐患问题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屡查屡犯”问题清单,动态更新,持续消除习惯性违规违章行为。2020年年底前,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徽省军工系统问题隐患清单和“屡查屡犯”问题清单,形成监督检查的执法依据,规范监督检查和处罚程序。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开展违规违章检查,各单位每年开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检查不得少于2次。要建立从班组到员工的全员监督检查机制,做到相互监督提醒,严格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对员工屡查屡犯的违规违章行为要综合运用提醒、通报、罚款、降职、辞退等手段,提高员工违法违规成本。2020年年底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多层次全面的制度清单,杜绝出现无章可循的作业行为。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按程序报批印发《安徽省军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排查重点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重难点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推进表,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协调沟通配合,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漏洞。各单位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时限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等,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上报、整改,实现闭环管理,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在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进行全面督查,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针对全省军工系统存在的重难点问题,通过精准帮扶、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全省军工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一批先进单位经验做法。总结安徽省军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将汇总梳理治理情况报国防科工局、省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提升军工系统安全水平的重要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以及客观存在风险,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时间计划,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

    (三)做好督导服务。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同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重点单位,开展军工安全生产精准帮扶,解决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严肃监督问责。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军工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对发现的典型违规违章和“屡查屡犯”问题,将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致使隐患长期存在,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每年12月1日前,各单位向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报送实施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