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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06 12:41:27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健康嘉峪关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0%,并逐年稳步提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好体育课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中小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至2年级每周安排4节体育与健康课,3至9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
    高中阶段(含职业学校)每周安排3节体育与健康课。师资、场地等条件比较充裕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体育课课时。寄宿制中小学要坚持早操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合理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根据《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在学生熟练掌握1-2项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专项运动能力。大力普及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等优势项目,深入挖掘、整理、推广民族民间体育项目,充实体育课程内容,丰富校园体育文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立足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遵循不同内容的教学规律与要求,进行教法与学法创新,探索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为纽带,打破班级、年级界限,有效组织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锻炼,调动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的积极性。研究制定运动项目教学指南,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办学特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强化课外阳光体育锻炼

    1.将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状况和兴趣爱好,进一步细化和深入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锻炼方案,不断健全完善课外阳光体育锻炼长效机制。将课外阳光体育活动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教师、有场地,确保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校每天上午要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做好早操、眼保健操和课间操;
    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活动。因地制宜,积极鼓励学校创办体育俱乐部或社团,开展冬季长跑、足球、篮球、排球、武术等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各学校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跳绳、踢毽子、抖空竹、健美操、啦啦操等趣味性、集体性、安全性体育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的运动兴趣,切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运动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健全完善训练竞赛体系

    1.开展课余训练。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有序开展课余训练和运动竞赛,积极培养后备人才,全面提高学生体育素养。学校要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扎实推动教体融合,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2.完善竞赛体系。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积极组织参加三年一届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坚持每年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球类比赛。各学校每学年在春、秋两季各举办一次以田径或传统项目、趣味项目为主的学校运动会或体育节,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鼓励学校参加教育、体育等部门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积极参与各级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单项赛事,参与每年举办的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推进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和竞争机制不断完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四)做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

    1.完善考试评价办法。体育课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坚持把体育学科纳入中考范围,以满分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逐步完善残疾学生体育考试评测机制。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体育与健康课科目的考试工作,细化并做实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对学生身心健康的考察评价工作,为高考招生录取提供客观、准确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明确体育课程学业质量要求,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组织实施好体育与健康课程质量监测工作,健全完善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制度,推动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以强化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为基础,继续做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逐步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认真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测试和上报工作,确保测试上报数据及时、完整、真实、有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有效运用监测评价结果。建立从小学到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成长档案,引导学生和家长关注体质健康。各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册,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切实强化评估督导工作

    1.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对中小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逐项评价打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市教育局对学校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形成评估工作报告,并公布复核结果。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督导和检查学校体育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指导学校开展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重点反映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汇总,动态发布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学校体育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组织交流学校体育工作经验,展示体育改革成果,共享优质信息资源。通过全面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开展“快乐校园”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市级“快乐校园”创建工作,每年面向全市中小学评定“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凡达到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要求且评定为良好等级以上的学校,可积极申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按照嘉峪关市“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评估指标,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评估。对通过评估的申报学校给予嘉峪关市“快乐校园示范学校”资格认定,授予“嘉峪关市快乐校园示范学校”称号,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软硬件建设,带动全市中小学校音体美工作整体上层次、上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六)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增加并落实体育教师补充计划。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体育与健康课、课余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及时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小学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在配齐体育教师的基础上,根据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建设需要,配备1-2名专项体育教师。通过教师招聘、免费师范生分配等途径,招录合格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聘用退役优秀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教学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将体育教师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提升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工作。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重点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力争用3年时间对全省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探索体育教师走教制度。建立走教制度,化解学校体育教师缺乏等问题。对走教教师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方面给以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落实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表彰、业务进修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运动训练及比赛、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并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国家、省、市教育部门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纳入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学校要定期为体育教师配备工作服装等必备用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七)着力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1.完善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各学校应按照国家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配备标准、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有计划地改善场馆设施条件,并将学校体育器材纳入教学装备采购计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体育器材配备须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在“全面改薄”项目计划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工作中,加大学校体育教学条件和学生体育锻炼条件的标准化改善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体育局)

    2.提高体育场馆设施使用效益。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嘉峪关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节假日对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市体育场、市综合体育馆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学校要健全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维护和安全使用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器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八)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并随教育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市教育局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将体育教学及活动条件改善纳入学校预算,并将体育经费足额用在体育教学及体育锻炼上,发挥经费最大效益,保障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九)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1.加强风险管理。学校要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体育器材安全台账,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并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健全防范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利用体育与健康课和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等渠道,经常性开展体育运动安全常识普及和运动安全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新生入学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制定体育安全守则,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共同推进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二)强化考核激励。市教育局在年度素质教育目标责任书考核中,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办法。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对造成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严重下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三)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传播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