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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 智慧停车解决方案

    时间:2020-07-17 22:03:58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全区停车供需现状和趋势,以打造“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为目标,采取提高配建停车位、增加公共停车场、用好用足存量车位等措施,加大市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逐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坚持规划统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中心城区为重点,远近结合、重点突破;
    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三)目标任务。建立“区级统筹、部门联动、街道负责”的工作体系。按照市级建设指标,编制我区公共停车场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建立设施完备、管理有序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二、工作范围 在XX区辖区范围内,尤其是二环内,在停车矛盾较大的区域,充分利用已建工程、待建土地、空闲土地、边角空地等资源,科学合理设置公共停车场。本方案所称的公共停车场,是指符合规划修建的,向社会公众开放、满足公共停车需求的永久性、临时性、经营性等各类停车场,主要包括:
    (一)按照停车场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单独建设的专门提供停车场服务的公共停车场;

    (二)利用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地下空间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三)利用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居民区、商场自有用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四)对既有停车场进行扩容改造的公共停车场;

    (五)既有建筑在具备安全、消防、间距退让等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功能改造的形式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

    (六)经市政府或区政府批准建设的其他公共停车场。

      三、停车场建设及管理任务分工 (一)区大建办是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编制我区公共停车场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接受市级考核,争取市级奖补资金。区大建办在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达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汇总、审核各街、镇、开发区上报的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立公共停车场建设调度机制,负责定期开展调度并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各建设主体按计划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二)区城管局是XX区公共停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我区公共停车场的备案、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等工作。对接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接入技术标准和要求。系统应具备停车诱导、错时停车、数据分析、综合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功能。

    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对外开放前按规定向区城管局办理备案手续。

    区城管局在办理备案手续时,不得随意增减条件,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如申请人未提交经价格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在同意备案的同时,应当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价格部门申请核准并在核准后三日内补交相关资料。

    区城管局应当按要求将备案情况报市城管局。

    (三)区发改委负责研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公共停车场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对接市发改委根据停车场投资主体、区域位置、停车资源供求状况、经营成本等因素,实施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核准备案每个公共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由双方协议确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驻车换乘(P+R)停车场实行优惠收费。科学完善停车服务收费体系,提高停车周转率,建立收费公示制度,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管。

    (四)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XX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及公共停车场建设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独立规划选址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前期工作,拟定征迁方案,下达征迁公告,负责市级征迁资金申报工作。公共停车场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需要和停车供需关系,应当测算全区公共停车需求和缺口,明确近、远期公共停车场建设总量和配置分布原则,确定规划选点位置等。

    (五)区财政局结合区财政收入情况,对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需求计划进行审核,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区级预算资金及上级奖补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区分局负责配合区住建局与市、区相关部门对接,指导区住建局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规划设计条件中应纳入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中提出的建设要求,明确建设规模、位置、出入口等。新建公共停车场应全部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留电力负荷),并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可根据周边充电设施供求情况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提高充电设施配建比例。

    (七)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公园绿化类配套停车场地上景观方案审查和地面停车场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因增设停车位涉及绿化移植等,经分管区长召集相关部门上会研究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或属地街道按照城市绿化管理审批流程办理绿化移植手续。

    (八)区教体局负责学校配套停车场项目的前期工作,配合区国资公司做好已建成学校操场地下公共停车场对社会开放事宜。

    (九)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独立规划选址的地上自走式及地下坡道式立体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工作。

    (十)区国资公司负责独立规划选址公共停车场项目的运营工作,公共停车场前期证照可根据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办理在区国资公司名下。已建成学校操场地下公共停车场对社会开放事宜,由区国资公司负责统筹运营管理。

    (十一)市交警支队XX大队负责全区道路红线内停车泊位划定和管理工作;
    负责加大以管促建力度,严格限制在二环内主干道及交通流量大的次干道路内临时停车;
    逐步取消一环内公共停车场半径300米范围内的路内停车泊位,并指导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实施硬隔离措施;
    加大对违章占道停车的监管执法力度,推动路内停车向公共停车场有序停放,不断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十二)区审计局负责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政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各街镇开发区常住人口。

    (十四)区文明办负责加大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大力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文明停车。同时将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列入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引导公共事业单位开放停车泊位。

    (十五)各街镇开发区负责对各自停车难重点区域进行梳理,按照年度建设任务报送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和场地;
    负责对涉及征迁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做好征迁、三榜公示及用地保障工作;
    对社会资本承担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负责做好协调保障和实际奖补资金初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建设副区长任组长,区大建办主任、区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区分局、、市交警支队XX大队、XX市XX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大建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委督查考核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文明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区教体局、区国资公司、各街、镇、开发区组成,全面领导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办公室和XX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大建办和区城管局,分别负责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日常协调和督察工作。

    (二)强化推进措施。建立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收集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定期组织对停车场建设审批事项进行联审联批,优化审批流程,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公共停车场建设标准和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尤其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停车场和办理临时规划许可证建设的临时停车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严格考评奖惩。每季度结合任务完成、推进措施、协调保障等方面,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并及时公布。对提前完成任务、主动靠前推进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有力推动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临时公共停车场设置。由各街、镇、开发区初审、上报辖区内可依法利用自用场地、边角空地或者道路控制线、已实施人行道红线外至合法建筑物之间开放式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选址至区大建办,经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XX区分局、XX市XX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等部门会审并征询消防、环保、质监、公安交警、市政部门或机构的意见后,报区规划国土建设联席会审查通过后交分管区长审批,临时停车场的申请,按照《 XX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2)经营管理者基本信息;

    (3)交通组织图则、临时公共停车场平面图;

    (4)临时公共停车场设置期限及到期自行取消恢复原状承诺;

    (5)临时公共停车场拟开放停车位数量、开放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标准、服务和投诉电话等;

    (6)临时公共停车场管理制度;

    (7)涉及利害关系人的,提交所有利害关系人同意设置的资料。

      五、附则 (一)本规范由XX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参照《XX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和《XX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法律、法规、规章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
    1.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2.XX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奖补标准表   3.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 1       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为加快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保障市级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缓解日益严峻的停车难问题,结合我区停车区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分为两类,各自独立考核,总分均为100分。第一类为各街镇开发区,第二类为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其他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实施主体。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各街镇开发区(总分100分)。

    1.年度计划报送(30分)
    各街镇开发区按照区大建办下达的公共停车场任务,以解决本辖区公共停车需求为目的,上报辖区内年度公共停车场选址,做到停车位数量、分布、型式等合理。年度计划制定主要考评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万人公共停车位数(10分)。该指标考核年度每万人常住人口对应的公共停车位数量。该项得分=年度建设公共停车位数/辖区常住人口(万人)÷35*10分。年度建设计划中万人公共停车位数不得低于20,否则该项不得分,且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该项最高得分为10分。

    二是立体停车停车位占比(6分)。该指标考核立体(具体型式有地面自走式停车楼、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场等)停车位的建设力度,鼓励集约节约用地。立体停车位比例低于30%的,该项得分为0;
    高于或等于30%的,该项得3分;
    高于或等于40%的,该项得3.5分;
    以此类推,该项满分为6分。

    三是停车难区域结合度(10分)。该指标考核停车难区域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停车难区域以区大建办。区城管局、交警支队XX大队梳理结果为准。停车难区域半径200米范围内建设公共停车场是停车难区域结合度指标的考核内容。停车难区域结合度得分=停车难区域开工项目数/当年度相关部门梳理的停车难区域数*10分。

    四是按时上报公共停车场选址(4分)。该指标考核年度建设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时效性。在要求上报截止日期前上报下一年度项目选址,得2分;
    在要求上报截止日期前初步确定下一年度项目选址,得2分;
    该项满分为4分。在计划征求意见、修改讨论期间,每轮修改稿迟于要求上报时间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建设组织推进(70分)
    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是考评工作的重点,按照项目推进由各街镇开发区负责协调保障、督促调度等要求,考评指标为项目征迁开工率、征迁完工率、调度及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等。

    一是项目征迁情况(60分)。该指标考核公共停车场涉及拆迁项目拆迁考核情况,是考评的核心内容。在要求截止日期前完成土地权属调查、勘界,得5分。在要求截止日期前完成拆迁资金评估报告,得5分。在要求截止日期前完成征迁公告,得10分。在要求截止日期前完成土地报批,得10分。在要求上报截止日期前完成征迁,得 30分。

    二是每月调度情况(5分)。该指标考核公共停车场月度调度推进情况。该项实行扣分制,未能按时调度并且及时准确上报进展情况的,一次扣1分,扣完分为止。

    三是体制机制建设情况(5分)。各街镇开发区有明确的领导分管,有固定人员具体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定期上报机制等工作制度的,得3分。

    牵头部门统筹有力,配合部门积极协助,停车场实施过程中涉及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的,得2分。

    总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含)-80分(含)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

    (二)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各投资建设主体(总分100分)。

    各建设主体重点考核内容是安全、优质、高效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确保按计划开、竣工。考核指标为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工程质量安全等。

    1.前期工作完成时间(20分)。该指标考核区住建局负责公共停车场项目立项、选址、方案审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前期工作完成时间项满分20分,每一个项目每延迟完成一个月扣2分,以此累加,扣完为止。

    2.开工时间(30分)。该指标考核各建设主体按照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确定的时间开工建设情况。开工时间项满分30分,每一个项目每延迟开工一个月扣3分,以此累加,扣完为止。

    3.竣工时间(30分)。该指标考核各建设主体按照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确定的竣工时间落实情况。竣工时间项满分30分,每一个项目每延迟竣工一个月扣3分,以此累加,扣完为止。

    4.质量安全管控(10分)。该指标考核各建设主体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建立了完备的质量安全管控体系、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的得10分。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每条扣2分,扣完为止。质量安全问题以政府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意见为准。

    5.高标准建设公共停车场(10分)。该指标考核各建设主体高标准建设公共停车场情况。在公共停车场建设中按照国家相关行业、产业指导方向,增加了节能、环保、便民、科技等相应手段和内容的可按项目加分。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超过20%以上部分,每超出10%得1分,该项满分为5分;
    使用新型节电、节水、光伏等环保设备的每一类得2分,该项满分为2分;
    建设新型海绵城市停车场或深井式节地停车场的得2分,该项满分2分;
    使用国家鼓励的其他新型技术或设备的每项得1分,该项满分1分。

    总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含)-80分(含)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

    三、考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考评组织。考评工作由区大建办会同区委督查考核办、区城管局组织开展。

    (二)考评时间。考评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三)考评方式。

    1.单位自查。由各被考评单位根据考评办法自查,自查报告于次年 12 月底前报区大建办。

    2.查验核实。区大建办会同区住建局和区城管局、区委督查考核办组成的考评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等方式,核实被考评单位上报的自查材料。

    (四)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80 分以上为优秀,60 分(含)-80 分(含)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各街镇开发区。

    1.通报考评结果。以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考评结果。不合格单位分管负责人作出书面说明。对连续 2 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奖励。对于年度考评优秀的区直部门及各镇街开发区,将报请区政府常务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加分。

    (二)各建设主体类。

    1.通报考评结果。以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名义通报考评结果,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说明。对连续 2 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的单位,建设主体是区直部门或区属国有投资公司的,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投资建设主体是社会资本方的,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再次参与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

    2.奖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公共停车场,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不享受《XX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奖补资 金;
    年度考评合格的按规定兑现奖补资金。

        附件 2           XX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奖补标准表       停车设施类型 编号 建安费估算 (元/停车位)
    奖补标准 (元/停车位)
                地上 地面车位 1 10000 1000 自走式停车楼   2   80000   20000 平面移动式 巷道堆垛式 垂直循环式     3     60000     20000 垂直升降式 4 80000 30000       自走式停车库                     地下     5     120000     30000 平面移动式 巷道堆垛式 垂直循环式 垂直升降式 说明:1.组合式公共停车场按照地下、地上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应类型标准分别 计算给予奖补。2.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停车场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人防工程设计 规范设计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可向市人防部门申请专项补助资金。

    附件3:
    XX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 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保证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发挥效益,规范奖补资金申报,依据《XX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X政办〔2018〕X号)、《XX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 申报要求:
    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申领奖补资金的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XX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2018年12月29日)后建成并投用(以接入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停车服务为准)的停车场项目;

    (二) 项目符合市整体规划和城市发展需求,列入XX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规划、建设相关手续齐全,并在XX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考评工作中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 有利于缓解我区停车难,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停车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将公共停车泊位固定给特定群体或个人使用;

    (四) 符合XX市停车场管理有关政策要求,设置符合管理和使用要求的标识、停车信息系统和道闸,并将停车信息系统接入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平台。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建设项目在规划规定配建停车位之外,增配部分的停车泊位可享受奖补资金。

    按照《实施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利用自用场地、边角空地或者人行道红线外至合法建筑物之间开放式场地等设置的临时公共停车场,不在奖补范围内。

    二、申报办理:
    (一)申报主体:各镇街开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

    (二)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前。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审查:
    (1)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向项目所在的各街镇开发区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相应审批手续与申报材料,由各街镇开发区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后汇总报区大建办。

    (2)政府投资类公共停车场由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直接向区大建办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相应审批手续与申报材料。

    2、申报奖补:由区大建办汇总我区内符合条件、审查合格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正式行文市城乡建设局申报奖补资金。

    (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
    (一)各镇街开发区、各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报区大建办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XX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请书(附件3-1);

    2、《XX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3-2);

    3、自评报告,依据XX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内容要求逐条进行撰写;

    4、XX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考评合格意见;

    5、涉及发改、环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相关许可批复文件,根据有关规定无需办理的,提供相关依据文件或材料并附情况说明;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以及涉及消防、质监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材料,根据有关规定无需办理的,提供相关依据文件或材料并附情况说明;

    7、经区级审计部门认可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报告(申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奖补的项目除外);

    8、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登记表(城管部门认定无需备案的,提交城管部门出具的材料);

    9、将停车信息系统接入市城管局停车管理平台的材料并注明接入时间;

    10、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申领四方协议书;

    11、各街镇开发区项目初审材料确认函,需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以上材料需提供签章齐全的纸质文档一份及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表格提交EXCEL格式,文档提交WORD格式,文件提交PDF格式。各街镇开发区及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报区大建办申请审查所提交材料的文档需分项目归档,装订成册提交。

    四、有关要求 (一) 街镇开发区及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申报的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 区大建办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和督查检查,促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 奖补资金下达后,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于奖补资金出现问题的地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3-1:
        XX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 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所在区(开发区): 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填表说明   本申请书供申请XX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的建设(产权)单位使用,由公共停车场建设投资方项目经办人填写。

    本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每项内容打印不完,可调整加页。

    3、本申请书须填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所在区(含开发区)留底,一份用于各区(含开发区)向市城乡建设局申报奖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类别 □单独选址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增配的停车泊位:□新建 □改扩建 □其他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建成投用时间   土地权属   占地面积(㎡)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划拨   □社会资本  □其他             申请奖补类别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类 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金额(万元)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公共开放 泊位数量 地上 地下 地面车位 自走式停车楼 平面移动式 垂直升降式 自走式停车库 平面移动式 巷道堆垛式 垂直循环式 垂直升降式 巷道堆垛式 垂直循环式 总计                     二、单位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财务负责人   电话   手机   单位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设计单位,项目基本建设内容,相关许可批复办理情况,停车场形象照片,标明公共开放泊位位置的停车场车位平面示意图)
                                                 (不够可调整、加页)
    四、项目运营情况 (内容包括:对外运营现状,运营单位,运营人员安排,运营服务价格等。)
    (不够可调整、加页)
    五、停车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情况 (内容包括:停车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概况,停车服务系统平台运营现状,与市级系统平台对接情况等。)
    (不够可调整、加页)
    六、项目投资相关情况 (内容包括: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资金来源、用途,投资建设主体等。)
      (不够可调整、加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不够可调整、加页)
    八、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申报要求据实提供,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XX市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罚。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3-2:
    XX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项目 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   项目所在辖区:__________   申请单位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 地址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项目地址   建成投用时间   项目类别 单独选址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
    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
    增配建停车泊位 新建(  )
    改扩建(  )
    其他公共停车场(库、设施)(  )
    公共开放 泊位数量 地上 地下 地面车位 自走式停车楼 平面移动式 巷道堆垛式 垂直循环式 垂直升降式 自走式停车库 平面移动式 巷道堆垛式 垂直循环式 垂直升降式                   相应类型 奖补金额 (万元)
                      申领金额 本项目申请财政奖补金额:_____万元。

    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注: 1、申请单位对照相关申报资料填写相关数据,并在对应的()内打√。

    2、本表为一项目一表,可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自行增加附表数量。

    3、相应类型奖补金额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奖补标准表进行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