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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表_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01 22:06:24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所属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 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交建集团实际,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教育是党员终身课题为契机,探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 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 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党员所在支部大会同意 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 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 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任务分和奖励分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40 分)。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 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素质方面(9 分) 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 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 分)
    ②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中 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分)
    ③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 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3分)
    2.组织生活方面(9 分) ①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3分)
    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 分)
    ③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等各类教育。(3 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3 分) 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3 分)
    4.服务群众方面(3 分) ①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 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利益。(3分)
    5. 道德示范方面(6 分) ①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 会主义荣辱观;
    (3 分)
    ②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3 分)
    6.廉洁奉公方面(3 分) ①坚持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3 分)
    6. 其他方面(7 分) ①其他应赋分的基础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7 分)
    (二)任务分(50 分)。

    1.履行职责方面(29 分)
    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完成工作任务;
    (20 分)
    ②积极参与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
    (3 分)
    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工作发展。(3 分)
    ④遇事迎难而上,勇于担当责任,不推诿、不扯皮。(3 分)
    2.履诺践诺方面(3 分)
    ①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 分)
    3.发挥作用方面(7 分)
    ①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分)
    ②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2 分)
    ③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实际困难;
    (2 分)
    3.其他方面(11 分)
    ①其他应赋分的任务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11 分)
    (三) 奖励分(10 分)。

    1.突出贡献方面(5 分)
    ①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每次加 5 分)
    2.奖励表彰方面(5 分)
    ①受到中央表彰,加 5 分;
    受到省级表彰,加 4 分;
    受到市 级(集团)表彰,加 3 分;
    受到县级(子集团、投资公司)表彰, 加 2 分;
    受到乡级(分公司、子公司)表彰,加 1 分;
    收到项目 经理部表彰,加 0.5 分。

    3.其他方面 ①其他应赋分的奖励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 进行。

    (一)
    制定考评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 情况,制定积分考核评定细则,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任务分、 奖励分项目,以及评分、扣分、加分标准。积分考核评定细则, 应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

    (二)
    党员申报积分。每季度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 表》,向所在支部申请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时,也可向党 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三)
    严格登记积分。党员向支部申请积分时,积分记录员 受理党员积分申请,填写《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积分记录员 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召开党 员大会等形式推选其他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一般不得 随意调整。

    (四)
    支委进行初评。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 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 计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

    (五)
    支部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通 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季度积分,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 党员季度积分。

    (六)
    公示季度积分。每季度末,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积分情 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 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 通报。

    (七)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季度积分情况, 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即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季度积分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上 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对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

    对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 他特殊情况,不纳入积分管理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 参加党员积分管理审批表》,并经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审批后, 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对不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每年年底,由党 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作出说明,并根据党员个人平时表 现,给予适当的年度积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

    五、结果运用 (一)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 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应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 优秀等次。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 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机制,对 优秀党员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 资格,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 出组织处置。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行积分制管理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 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 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 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在、简便 易行的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取得成效。

    (二)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 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任务分、奖励 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

    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 规范党员档案,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黑板报、公示栏、手机、 综合服务平台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 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 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