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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措施办法

    时间:2021-10-29 10:40:07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加强社会各方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根据县委宣传部《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做好刊发稿件统计工作的通知》(宣发〔2021〕1号)、县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市政法系统网络新媒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泾政法发〔2021〕14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强化全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闻宣传重要性

    新闻宣传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展示司法行政形象,凝聚精神力量的迫切需求。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投稿、撰写有特色、有价值的新闻稿件。

    二、明确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新闻稿件的采稿率的提升

    (一)对外宣传报道的内容

    1、工作动态、工作重点、重大活动

    2、业务知识、学术探讨

    3、工作创新(包括全面深化改革承担任务)

    (二)对外宣传报道的形式和载体

    1、宣传部明确的主流媒体。中央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报纸);
    人民网、新华网、经济网、人民论坛网、央广网及上述报纸的官方网站(网站);
    上述报纸开发的APP。省级媒体: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陕西农村报、华商报(报纸);
    群众新闻网、三秦网、陕西农村网、西部网、华商网(网站);
    群众新闻APP,秦闻APP等上述报纸开发的APP。市级媒体:日报(报纸);
    新闻网(网站);
    看APP。学习强国APP: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陕西学习平台、学习平台。

    2、县委政法委要求的原创新闻稿件、原创短视频。

    3、局机关大型LED屏推送信息。

    4、其他形式。

    (三)推送方式

    1、向局办公室报送,由办公室发送至相关单位、媒体。

    2、自行向相关主流媒体报送。

    (四)任务分解原则

    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均承担对外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原则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单月推送上报,基层司法所双月推送上报,时效性稿件可随时推送上报。

    三、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1、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本单位(股、室)新闻报道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结合工作职能,把本单位(股、室)的新闻报道推送工作拿在手中、放在心上,制定相关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确定推送上报的内容,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2、局办公室为全系统对外宣传报道的牵头单位,强化督促落实,每月向局分管领导提供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向局主要领导提供新闻宣传工作完成情况。连续两个月无进展的,由办公室提醒。连续三个月无进展的,由局党建办按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处理。

    3、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未完成新闻宣传工作的,年度不得评为先进集体,股室(处、所)负责同志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4、对于年度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评优树模中予以优先,系统年度考核设置单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