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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上半年总结_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0-07-08 00:17:02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整治、确保市场供应、消费纠纷调解和落实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方面发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力助推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 突出改革创新,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一)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水平。推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不见面”审批、预约办理、电话咨询等多项举措,确保特殊时期群众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办事群众可通过政务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工商掌上APP等线上平台,在网上提交资料,“远距离、不接触”办理事项。办理人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工商掌上”APP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全县企业3838户,其中内资361户,私营企业3477户,注册资本184.11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173户,成员出资总额41.32亿元。个体工商户21674户,注册资金32.25亿元。2020年上半年累计登记企业362户(内资企业6户,私营企业356户),注册资本9.94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0户,成员出资总额0.93亿元。个体工商户2081户,投资额5.49亿元。2020年上半年办理变更登记584户,注销155户,迁入15户,迁出12户,改制登记1户,登记4户。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办理登记营业执照184户;
    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企业办照时间由5日个工作压缩至2个工作日,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491户(含设立、变更)、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20户。开展政银合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等7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商事登记和开户便利化服务合作协议》,银行网点代办营业执照,为企业及时开立账户。商业银行网点办理首张营业执照。

    (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环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起草上报《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于1月16日下发了《方案》,明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合的抽查方法、流程、公示途径和方式。召开联席会议,安排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具体工作。开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行“严重失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对企业信用记录不良者进行曝光,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2019年对未按要求进行年报的625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81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已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历年未进行年报的8913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申请移除495户,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荐“文明诚信民营企业”4户,“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7户。创建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店26家。抓好企业年报。采取广告宣传、短信提示、电话催报、设立年报咨询电话、张贴年报二维码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醒市场主体进行年报。2019年度应年报企业3481户,已年报企业2624户,年报率75%;
    应年报公示19606户,已年报公示9488户,年报率48%;
    应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2133户,已年报1522 户,年报率71%。

    (三)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督促政府各部门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相关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情况。报送涉企收费2部门5项收费项目。结合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未报送信息的政府部门收费情况进行梳理,梳理政府各部门收费项目20项,涉及14部门。督促政府各部门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性质及具体服务内容,通过实地查看、网络查询等方式对各部门进行督促,经查,政府各部门均通过政府服务大厅LED显示屏、青海政务服务网、及各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实地走访及电话调查各行业企业32户,未发现违规涉企收费行为。摸清中介机构收费底数,开展自查并报送中介机构涉企收费情况,督促**县辖区内35户中介机构开展自查并上报收费情况,汇总收费项目249项。

    二、突出市场整治,构建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开展两节期间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集贸市场4个,没收过期食品20袋,利用快检车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抽检食品10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联合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及猪肉产品及其制品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检查猪肉经营户。截至目前,共检查猪肉产品销售者、商场超市、餐饮单位585家次,出动人员234人次,清理猪肉流动商贩16户,对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不规范的5家猪肉产品销售点和3家餐饮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责令限期整改。联合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建筑工地食堂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学校开学前评估验收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46家次,校园周边食品店310家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15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对于存在问题较少的学校食堂、食品店,执法人员进行指导,督促现场整改。联合民政局,围绕食堂许可管理、食堂卫生、原料控制等九方面的内容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食堂、托育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养老机构食堂40家,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对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食堂提出整改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加强三小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立案查处一起食品小作坊无证生产加工瓜籽、花生的食品案件,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的瓜籽、花生400斤,罚没款5160元的处罚。

    (二)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15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5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未发现哄抬物价行为,进货渠道合法,均配备合格体温测量枪;
    每日汇总药品零售企业上报的感冒、发烧、咳嗽用药情况,上报销售药品零售企业2844家次,购买人数13368人。按照县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配发市工信局调拨的一次性口罩23000个。开展“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0系列专项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3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4家,医疗机构11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开展主题为“安全用妆、伴你同行”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活动共使用LED显示屏6个,悬挂横幅2条,检查化妆品零售企业4家。举办新《药品管理法》和“两品一械”知识培训班2期,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各市场管理所和局机关药械监督管理室、法制室、反不正当竞争室监管人员等150人参加了培训。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审批新办药品经营企业1家,已完成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工作。审核辖区内佳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七家分公司的换证资料。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4家,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5家,其中叉车59台、压力容器22台、起重机械48台、锅炉15台、旅游观光车80辆、大型游乐设施22台,检查学校5所,电梯5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份。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28份,其中16段压力管道、4台压力容器、12部电梯、4台起重机械、锅炉1台。举办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班1期,各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县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100余人参加,通过培训提升特种设备管理及监管能力。开展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共1条,发放宣传资料共15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共20人次。

    (四)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结合“春节”虚假违法广告、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辖区药店30家、化妆品店16家、服装店10家、食品店40余家、小型商场1家、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3家,农机具经营门店27家,未发现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检查涉及先关经营范围的企业1户,发放宣传资料800份,悬挂横幅2条,制作展板2块,接待咨询人数12人次。开展校园周边市场主体专项整治。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578户,食品店445 户,书刊店、文体用品店户29户,检查餐饮78户,奶茶店21户,药店5户。查处经营过期及“三无”食品店 3家,过期及“三无”食品75袋,全部当场销毁,发现不合格儿童玩具3批次,当场下架。出动检查巡查人员56人次,车辆17台次。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辖区内19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整治,出动人员27人(次),车辆9台(次),未发现经营户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和“虚假打折”专项检查,出动检查执法43人(次),检查个体经营户244户,对广告宣传不规范商户进行现场指导并进行了整改。对辖区假冒“老爷车”品牌服装销售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行摸排,检查期间出动人员40人(次),出动车辆8台(次),检查辖区内46家服装销售单位,未发现假冒“老爷车”品牌服装销售商标及服装商标的侵权行为。开展专利信息调查摸底工作,摸排出有效专利116件,上报2020年度符合条件资助专利企业材料13家53件,个人15人23件。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整治。县网站主体123家,其中76家网站因网页被篡改等问题无法正常访问,已指导规范29家,无法取得联系47家。网店主体36家,但均未完成贴标亮照工作,在线指导36家主体领取电子标识,12家主体完成贴标亮照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市场乱象项整治。经营户微信群宣传34 次、散发宣传资料1200张,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4条。走访市场主体1034户,分析研判投诉举办件173件,投诉转案件6件。

    三、突出服务保障,倾力促进县域经济高效发展 (一)夯实质量保障基础。开展有机肥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检查2家(**县海宁合资化肥厂、青海昊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检验台账及化验室管理制度等。开展煤炭抽检工作,配合青海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人员对辖区煤炭销售点进行抽检,抽检23家销售点,共94个批次,其中大块煤27批次、中块煤34批次、小块煤27批次、工业电煤6个批次,产品均已合格。抽检辖区14家加油站内汽油、柴油、尿素共30批次,其中(汽油13批次、柴油12批次、尿素5批次)产品均已合格。抽查辖区内汽柴油共50批次,其中(汽油34个批次、柴油23个批次),车用尿素8个批次,产品均已合格。开展青海省质量奖评选活动,对4家单位的资料进行评定签字。开展压力表、衡器、加油机的检定工作。检定加油机共34家307条枪,检验报告已全部合格并已下发;
    检定衡器共91台,检验报告已全部合格并已下发;
    检定压力表共666块,检验报告已全部合格并已下发。

    开展有机肥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二)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半年,受理投诉173件,已处理投诉168件,共挽回金额0.77万元,待处理投诉5件。诉转案件6件,在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内录入11件投诉。销毁抽检不合格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0m³;
    销毁伪造强制认证标志的电灶80台,冒用他人厂址厂名的电动三轮摩托车8辆及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的重型机械发动机配件(连杆瓦、主轴瓦、气门推杆、滤清器等)4500余件,货值金额50760元,销毁口罩13000只。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查办案件9起,其中违反《商标法》1起,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1件,违反《价格法》4起,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起,违反《产品质量法》1起,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起,现已全部结案,案值共36545.5元,罚没款合计364635.2元。

    (三)加强价格市场监管。做好价格市场监管工作,对各类超市经营的生活必须品进行价格监管,检查各类超市、经营店321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42家经营户现场要求整改;
    对新华联、印象小镇等景点票价明码标价情况及周边经营户、餐饮单位、超市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检查229户,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并整改;
    做好防控物资价格监管工作,检查62家药店及诊所,现场要求各药店及诊所要规范价格行为。疫情期间价格相关案件查办工作,对未明码标价行为立案4起,对哄抬口罩价格行为立案1起,均已结案。

    (四)推进个体经营户复工复产宣传工作。以药店、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严查哄抬物价、销售不合格医用口罩等造法行为,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市场秩序稳定。自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出动执法人员6147人次,车辆1508台次,检查大中型超市638家、食品店22845家、各类餐饮12229家、专业市场2家,查药店及诊所2733家,市场主体开业共计22442家,开业率86%。其中企业4544家,个体工商户17898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全县22家学校食堂和10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安装非现场电子监管系统,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有效实现食品餐饮安全的智慧管控和风险防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对全县食药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与监管,强化风险监测,开展食品抽检工作。2020年,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计划抽检1800批次,其中食品1440批次,食用农产品360批次。重点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28个大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扩大“绿色餐厅”创建覆盖面,继续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经营药品的零售药店及连锁门店进行换证,审查并受理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请,进行现场检查后,符合标准要求的,换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4.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力度,一是制定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计划。制定2020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将全县15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当中,分月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持续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特种设备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惩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深入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日常检查等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点、展板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宣传活动等,突出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氛围。

    5.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确定重点地区、行业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严厉打击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傍名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价,虚高标价、虚假打折、虚假清仓处理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机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降低传销活动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网络监管职能,重点监控和查处网络平台违规推销虚假宣传。违法搭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加强违规涉企专项治理工作,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

    6.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将放心消费不断引向深入,全面评创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行业,协调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受害消要者权益行为,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调解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断提升**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提升经营者、消费者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诚信度和参与度。

    7.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渠道,。持续开展政银合作,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实现企业在线登记注册和银行开户“一网通办”“零见面审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