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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通用6篇)

    时间:2022-01-21 19:12:55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广州的陈公博,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6篇

    【篇一】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

    中铁航空港集团杭州公司连镇5标项目党政“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

    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建立健全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项目管理的需要,更是员工生存的需要。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党中央这一决定,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连镇5标项目部自进场以来,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和落实,在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坚持“五个”原则遏制项目亏损,确保企业效益增长。

    一是项目主管领导带头执行。项目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做到凡事多沟通,多协商,自觉实行集体决策,就会对整个班子和项目起到带动和推动作用。因此,在推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提高项目主管领导人员的决策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程序。首先,重程序、讲科学。项目部坚持严格按照程序落实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通过召开项管会集体研究决策。对于会议提出、确定和决策等程序,都做到了严格坚持,都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走过场,特别是决策前注重集思广益,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创造性,并认真听取了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其次,对涉及项目劳务队伍招标、机械租赁、大型机械设备购置、大型物资招标等风险性项目,项目领导班子坚持充分听取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员的意见,并通过召开评审会、专题会,开展政策、法律咨询和可行性论证等多种形式,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正确。

    三是党组织发挥职能监督。一个项目不管拥有多么完备的制度和执行程序,如果忽视了监督,仍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项目党支部多次在支部会上强调“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求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纪检监察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要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项目管理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以监督机制保证运行机制的正确实施。在监督过程中,摆正位置、实事求是、不道听途说、不捕风捉影,不扩大事实。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同时,要求广大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贯彻公司和上级领导精神,始终保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下行为必须追究责任: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②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③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④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⑤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一年多来,项目部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了项目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水平,保障了项目效益,实现了规范管理、顺畅运行的良好局面。

    中铁航空港集团杭州公司连镇5标项目

    2016年12月10日

    【篇二】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

    导读:本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
      XX委、县政府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三方面入手,不断促进"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县委先后制订、完善了议事决策、干部管理、基层党建、作风建设、学习调研、廉政建设、社会管理七大类别51项工作制度,县政府和各部门也对应完善和修订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招投标实施办法》、《出租车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等多项重点领域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构建起了涵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程序、要求和具体规则,为"三重一大"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公开工作。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和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凡是不涉及保密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坚持事前征求意见、事中接受监督、事后接受评议的原则,制定公开方案,最大予以范围。公开内容突出了干部选任管理、保障性住房、惠农资金、工程招投标等群众最关心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了滋生腐败,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事前报备、事中参与和事后跟踪的方式,要求各单位每月5日前向两办督查室以书面形式报送"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县委、县政府随时掌握情况,进行监管。联合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找准薄弱环节或管理漏洞,对产生的决策行为不规范、决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对有关单位规避监督,严重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决策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保证了"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科学决策和规范高效执行。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篇三】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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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四】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篇五】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措施研究
    作者:叶秋实
    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32期

            摘 要:企业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关系到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涉及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如何规范他们的决策行为成为社会焦点。“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落实标准

            

            党中央对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一直高度重视,继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首次提出“三重一大”问题后,二O一O年六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现状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以来,在国有企业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定不够明确。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中,许多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但是大多数企业对“三重一大”事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过于原则化,细化、量化不够,缺少详细内容和具体标准。二是责权不够清晰。参与决策人员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职责是什么,权力有多大,一旦决策失误要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集体决策时多数是“跟着举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三是准备不够充分。决策前对议事内容酝酿不足,讨论、研究、调研不够,时间过于紧迫,提供的参考信息过少,沟通不多,过多的时间被集中用在会上,大大影响了决策的质量。四是程序不够完善。许多企业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未作规定,没有形成决策程序体系。在决策过程中由于实行集体决策,权力过于集中在企业主要领导手中,会削弱班子其他成员的权力,不利于发挥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职工群众参与度不够,或者是知情甚少,容易导致产生决策形式主义。五是执行不够彻底。多数企业中执行层对有些决策理解不够,导致落实不到位,企业对决策执行的监督不够,检验执行效果的手段乏力。六是追责不够具体。对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有的企业虽然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但是不够具体,追究的力度不够大。

    【篇六】落实三重一大存在问题

    浅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与方法
    作者:梁海军
    来源:《中国化工贸易》2013年第05期

            摘 要: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石油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人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民主意识、执行意识、监督意识;要明确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要注重机制建设,构建良好格局,加大执行监督,加强党风建设。本文以浅析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阐述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对策与方法。

            关键词:“三重一大” 问题 对策与方法

            “三重一大”是关系石油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涵盖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重点领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企业能否同心、同向、同力。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领导人员规范用权行为、避免经营决策失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当前石油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出的重要课题。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从发扬民主角度看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进民主决策的实现形式,是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举措。

            2.从班子建设角度看

            “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载体,也是聚集班子集体智慧和力量的平台,只有集中了班子大多数人的正确意见,才能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促进班子的团结统一,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抓住机遇、科学发展。

            3.从监督制约角度看

            “三重一大”制度是加强领导人员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领导人员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屏障。

            近年来,国有企业发生的一系列大案要案都证明了“三重一大”是企业腐败案件的易发高发部位。如:原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高官的相继“落马”,无一不是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上栽了跟头。由此可鉴,有效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企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