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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四篇

    时间:2022-01-10 13:04:56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结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4篇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篇1

    应当具备的条件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申请筹设的各类材料。(审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及资信证明材料、园所来源及使用证明、办园可行性报告)

    2、申请正式设园的各类材料。(筹设批准书、正式设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资格、办园注册资金、办园可行性报告、幼儿园章程、幼儿园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师资队伍情况、园长资格证明、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办事程序: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筹建的资质评估---获筹设批准---进行筹设,完成后提出设园申请---经评估后具备条件批准正式设立---颁发办园许可证办理时限:1、受理筹设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十天内完成并予以答复。

    2、受理设园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并予以答复。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
    1、园址独立、安全,无危房,无噪音影响。园内清洁,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
    2、活动室宽敞明亮,通风洁净。每班面积56m2以上。
    3、儿童厕所坚固安全,清洁卫生。
    4、具备园长、教师办公室、资料室、音体室、保健室、盥洗室、厨房。
    5、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平坦,幼儿人均面积3.5m2以上,幼儿人均绿化用地面积2.5m2。
    6、开辟沙地、嬉水池、种植园地、动物饲养角。
    (二)规模
    1、规模适宜(3—6个班)。
    2、按年龄分小、中、大班。
    3、班额符合要求:小班(3—4岁)25人左右,中班(4—5岁)30人左右,大班(5—6岁)35人左右。
    (三)人员
    1、编制合理,每班教师2人,保育员1人(寄宿制园2人),三个班以上的园配备专职保健员1人,寄宿制园增设专职医师1人,三个班开设园长1名。
    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配备会计、出纳、炊事员及其它勤杂人员。
    3、工作人员中无传染病患者和生理缺陷人员。
    (四)设施
    1、幼儿人人有合乎标准的桌椅。
    2、班班有风琴、 录音机、玩具柜、图书架,设置自然角、儿童作品角。
    3、园内大型活动器械3件以上,每班小型活动器械7种以上,幼儿人均玩具5件以上,每班有各种教具10种以上。
    4、幼儿人均图书5册以上,教师人均业务书刊3种以上。
    5、有盥洗设备、饮水桶、幼儿一人一巾一杯,冬季取暖设备安全。
    6、保健室有药柜、保健资料柜,备制一般的内服外用药品,有身高、体重测量器及简单的医疗器械。
    7、开灶园厨房有消毒设施,有生熟食分开存放处。
    二、园务管理
    (一)办园方向
    1、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幼教两个“法规”,积极进行幼教改革。
    2、有切实可行的三年办园规划和实施计划。
    3、坚持教养并重,保教结合,有为家长、幼儿服务的具体措施,坚持一贯性,受到家长好评。
    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成效显著。
    5、发挥优势,办有特色。
    (二)领导班子
    1、园领导班子成员有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职能作用发挥好。
    2、园长集中精力抓保教工作,每学期深入班级看活动听课40次。
    3、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帮助支持,在实施教育计划、改善办园条件和教师待遇方面成效显著。
    (三)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学习会议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研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伙食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交接班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
    2、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全面,明确具体,并能严格执行,成效显著。
    3、各类文件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四)保教队伍建设
    1、园长和90%以上的教师具有幼师、职业幼师或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并胜任工作。
    2、90%以上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县(区)以上幼儿保育工作培训。
    3、保健员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或取得县(区)卫生部门资格认可,并具有丰富的卫生保健工作经验。
    4、绝大多数保教人员安心幼儿园工作,队伍稳定。
    三、保育教育工作
    (一)教养常规
    1、每学年、每学期有切实可行的全园保育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成效显著。
    2、每学期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班级保育教育工作计划,有月重点、周安排,并认真执行,成效显著。
    3、幼儿生活常规合理、一日活动组织做到动静交替,体、智、德、美教育内容全面安排,课程设置合理(12节)。
    4、教师要有教案,要备一日活动内容,学期末有检查记录。
    (二)保育工作
    1、每年为幼儿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量体重、测视力一次,定期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有改进措施,并有显著效果。
    2、开灶幼儿园合理制定营养食谱,保证幼儿必需的营养量。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接送车辆证照齐全,一年内无责任事故。
    5、传染病无暴发,幼儿计划免疫完成率100%。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篇2

    幼儿园办园条件报告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二、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三、基本条件
      地点要求: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无噪音影响。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大型机动车停车场。
      2.利用平房和四合院开办幼儿园,应当有独立院落,有一定活动场地。利用多层民用建筑开办幼儿园,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应设置在首层;均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设置相应的室外游戏场所及安全防护措施。幼儿园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幼儿园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如必须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应设于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独的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小规模幼儿园提供计时制、半日制和全日制服务。提供全日制服务的,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园舍要求:
      1.幼儿园应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园舍。如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且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不得租用转租场所或租用违章建筑物、危房等不适合教学活动的场所。
      2.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每班班额不超过30人。光照充足,通风良好。活动室位于多层建筑内且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时,应设2个安全出口。
      3.幼儿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且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
      4.教师办公室、保健室或医务室、储藏室、资料室、幼儿隔离室、备课室、会议室等用房可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设置。
      设备要求:
      1.每班有卫生饮水设备和流动水洗手设备,水龙头不少于3个,且适合儿童身高;有水杯、毛巾架;儿童水杯、毛巾个人专用;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2.提供幼儿膳食的托幼园所,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卫生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卫生标准。
      3.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床、地垫、玩具柜;被褥、凉席个人专用;有录音机、电视机等音像设备;有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多样的玩具、教具、图书、运动器械和游戏材料。图书、玩具人均4件以上。
      4.保健室有观察床、桌椅、资料柜、流动水等设施;配备儿童体重计、身高坐高计、灯光对数视力箱、体温计及消毒液、紫外线消毒灯等。
      人员要求:
      1.聘任的幼儿园保教人员应当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与《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在1:—1:6。
      2.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并具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以上职称,取得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出具的园长上岗合格证书。年龄不超65岁。
      3.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出具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幼儿园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医师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幼儿园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6.幼儿园会计、出纳应具有高中学历并取得会计证、出纳证。炊事员应当按规定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7.幼儿园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幼儿园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8.幼儿园应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持证上岗;根据需要配备校园保安员承担幼儿园安全守卫职能。
      9.幼儿园聘任教职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保教质量要求:
      1.幼儿园应依法办园,办园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
      2.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禁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3.热爱、尊重幼儿,师生关系融洽,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4.能为幼儿创设整洁、安全、舒适的室内教育活动环境,因地制宜地提供游戏条件。
      卫生保健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制定符合本园的卫生
      保健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
      2.幼儿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北京市儿童保健记录》和《预防接种证》方可办理入托幼园所手续。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
      3.能够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制定并张贴有关卫生保健法规、规章和制度,保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卫生部门下发的关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传染病报告和意外事故报告、体弱儿童管理、营养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范操作,做好儿童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幼儿伙食费应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应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5.科学安排幼儿一日作息时间和内容,按时开展户外体育活动,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6.加强园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发现传染病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发生幼儿传染病,按规定逐一上报地段保健科或疾控中心。做好园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安全工作要求:
      1.幼儿园应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互为补充的安全防护及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
      幼儿园
      申请办学许可证资料汇编
      20XX年6月
      ---------------幼儿园办园申请报告
      --------------教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切实提高公民素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我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幼儿园名称:-------------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学,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新一代儿童做出贡献。
      办园理念:未来要靠我们去创造,而创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儿是最具塑造潜能的群体,幼儿是初生的太阳,国家的栋梁,未来的希望。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环境,教学,来培养幼儿。让孩子在玩的过程中学,在学的过程中玩。反对传统教学,追求新的教学方针。我园采用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活动教学法,利用高质量、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而设计合乎时代要求的课程,努力开发幼儿智力潜能,有效拓展幼儿智商,为幼儿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幼儿的心理、生理特点和现代社会人才的发展需求,来探索成功幼儿教育的新路。---------幼儿园本着“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的原则,运用当今儿童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与方法进行教育。 办学目标: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新世纪儿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家长满意为标准,“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人本发展:以人本管理为抓手,形成教工自我管理机制。保教工作以幼儿发展为本,关注幼儿寻常时刻。
      环境教育:注重人文精神和科技精神的统一,构建我园特色课程。
      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有个性、有特色,具有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 校园文化:构建团结协作、自主发展、敢于创新、求真务实的校园文化氛围。 管理水平:根据3—6岁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愉快轻松的学习,培养 孩子的学习能力,为孩子奠定终身教育的基础,使孩子在未来世界严酷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塑造孩子卓尔不群的超凡个性。一是加大投入优化园所资源配置。二是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落实教师待遇实施人心工程。 资金保障:幼儿园办园资金合法且充足,办园启动资金50万元。 办园地点:------------------------------------。 今后三年办学的目标:立足原有的教育优势,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内,把--------------建成一所注重人本发展,注重环境教育,注重队伍建设,注重校园文化,逐步走向国际化的优秀幼儿园。
      请给予批准开办为谢!
      申请人:--------------
      `
      申 办 报 告
      申办报告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我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办园质量,特向贵局提出中请,办理办学许可证。还望予以批准。
      --------------------------------------------20XX年6月10日
      XX市XX街道XXXX幼儿园申办报告
      XX街道办事处教育管理办公室:
      根据XX市转发的《XX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办园申请:
      一、 幼儿园名称:XX市XX街道XXXX幼儿园。地址:东后坡新区三巷三号。
      二、 举办者:王XX,女,XXXX年3月出生。
      三、 培养目标: 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
      四、 办学规模: 40名幼儿
      五、 办学层次:初级
      六、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总面积 375平方米,建筑面积265 平方米,其中正房10 间165平方米,教室4 间,宿舍 2间,伙房1间,厕所1 间,办公室2 间,多功能厅2间。
      现有办学设备、设施:大型滑梯1 套,儿童隧道1套,中型玩具20个,蒙特梭利教具一套,课桌、椅40 套,儿童床30 张,玩具柜 3个,电子琴 4架,电视机2 台,DVD机2 台,音响2套,电脑1 台,电风扇10 台,空调2台,教学挂图40张,图书200 本。
      七、内部管理体制: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
      幼儿园根据国家教委《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从事保育教育管理。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法规精神,进一步建设好幼儿园的保教工作网络,做到教养并重,保教结合,使幼儿园保教工件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地开展。
      建立各种必要的保教工作制度,科学安排好幼儿一日活动时间。认真搞好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用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手段提高保
      教质量:
      根据《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幼儿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幼儿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幼儿卫生健康。
      加强保卫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电、防毒措施,保证幼儿安全无事故。
      建立财务、档案、教师聘任、收费等管理制度,促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
      七、 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启动资金 20万元,全部为自筹,财务实行法人代表“一支笔”负责制。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须公示。严格支出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不得报销。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学校资金。
      幼儿园以“团结、进取、真挚、创新”为园风,以“精心、爱心、热心、耐心”为教风,以“健康、自信、诚实、活泼”为学风。以“倾注真挚爱心、培育纯洁童心”为办园精神,以“教养并重、保教结合”为教育要求,以“贯彻幼教规程、训练行为能力、鼓励个性发展、培育德才基础”为教育思路,努力把我园办成具有现代化特色的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办园,特向上级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办园申请,恳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篇3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 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 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 办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 构(以下统称民办学校)的活动。

    二、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三、基本条件

    (一)地点要求: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无噪音影响。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大型机动车停车场。

    2.利用平房和四合院开办幼儿园,应当有独立院落,有一定活动场地。利用多层民用建筑开办幼儿园,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应设置在首层;均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设置相应的室外游戏场所及安全防护措施。幼儿园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幼儿园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如必须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应设于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独的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小规模幼儿园提供计时制、半日制和全日制服务。提供全日制服务的,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二)园舍要求:

    1.幼儿园应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园舍。如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且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不得租用转租场所或租用违章建筑物、危房等不适合教学活动的场所。

    2.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每班班额不超过30人。光照充足,通风良好。活动室位于多层建筑内且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时,应设2个安全出口。

    3.幼儿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且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

    4.教师办公室、保健室或医务室、储藏室、资料室、幼儿隔离室、备课室、会议室等用房可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设置。

    (三)设备要求:

    1.每班有卫生饮水设备和流动水洗手设备,水龙头不少于3个,且适合儿童身高;有水杯、毛巾架;儿童水杯、毛巾个人专用;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2.提供幼儿膳食的托幼园所,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卫生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卫生标准。

    3.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床、地垫、玩具柜(架);被褥、凉席个人专用;有录音机、电视机等音像设备;有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多样的玩具、教具、图书、运动器械和游戏材料。图书、玩具人均4件(册)以上(含自制玩具)。

    4.保健室有观察床、桌椅、资料柜、流动水等设施;配备儿童体重计(杠杆式)、身高坐高计(卧式身长计)、灯光对数视力箱、体温计及消毒液、紫外线消毒灯等。

    (四)人员要求:

    1.聘任的幼儿园保教人员应当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与《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在1:5.5—1:6。2.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并具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以上职称,取得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出具的园长上岗合格证书。年龄不超65岁。

    3.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出具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幼儿园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医师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幼儿园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6.幼儿园会计、出纳应具有高中学历并取得会计证、出纳证。炊事员应当按规定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7.幼儿园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幼儿园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8.幼儿园应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持证上岗;根据需要配备校园保安员承担幼儿园安全守卫职能。

    9.幼儿园聘任教职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保教质量要求:

    1.幼儿园应依法办园,办园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

    2.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禁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3.热爱、尊重幼儿,师生关系融洽,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4.能为幼儿创设整洁、安全、舒适的室内教育活动环境,因地制宜地提供游戏条件(包括时间、空间和材料)。

    (六)卫生保健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制定符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

    2.幼儿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北京市儿童保健记录》和《预防接种证》方可办理入托幼园所手续。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

    3.能够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制定并张贴有关卫生保健法规、规章和制度,保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卫生部门下发的关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传染病报告和意外事故报告、体弱儿童管理、营养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范操作,做好儿童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幼儿伙食费应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应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5.科学安排幼儿一日作息时间和内容,按时开展户外体育活动,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6.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发现传染病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发生幼儿传染病,按规定逐一上报地段保健科或疾控中心。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七)安全工作要求:

    1.幼儿园应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互为补充的安全防护及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及幼儿的内部安全、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消防安全知识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2.配备符合消防规范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幼儿园对室内进行装修,要取得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检测合格证书,并向家长公示,方可接收幼儿。

    4.定期对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门禁等设施及幼儿户外活动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办园流程:

    第一步:(一)申请:申请人根据《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申办,凡符合法律规定和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由申请人向西城区民办教育管理科(以下简称民教科)正式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的准备参见“西城区申办民办培训机构所需材料一览表”。申办过程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篇4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条件较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 设置与规模

    第三条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 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

    第五条 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园舍应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 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七条 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第八条 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个性化活动需求。

    第九条 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安全、环保,保持清洁卫生。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十条 根据幼儿园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一条 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玩具柜、图书架等设备,能满足各类游戏材料和玩具的摆放,尺寸参照《儿童玩具柜、图书架规格参考表》(见附件2),并便于儿童自由取用。

    第十二条 设多功能活动室,具备开展艺术活动、全园集会等综合性功能,并根据功能配备所需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 每班配备保温桶、水杯柜、毛巾架等生活设备。保温桶应加盖、上锁。每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每生配备专用的洗脸毛巾、擦嘴毛巾和擦手毛巾。毛巾悬挂间距不少于10公分,标识清楚。

    第十四条 卫生间通风良好,地面防滑、易清洗。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厕所,提倡男女分厕。盥洗池大小高度要方便幼儿使用。

    第十五条 幼儿园为幼儿午睡提供必备设施,单人单铺。寄宿制幼儿园须设专门睡房。床铺尺寸应符合《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见附件3)。所购寝具有质检证明。

    第十六条 配备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内容健康向上的幼儿读物、杂志及幼儿音像制品等。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3册。成人读物40种,其中,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30种,专业报刊杂志不少于3种。

    第十七条 有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见附件4)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

    第十八条 有满足全园教职工办公所需的设施设备,如: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话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多媒体设备。

    第十九条 厨房设置,应符合疾控中心相关规定,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厨具、炊具、冰箱等设备,配备防蝇、防鼠、防虫、防尘、消毒等设施。

    第二十条 按省相关规定配齐安保防卫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参照《贵州省幼儿园玩教具基本配备标准》(见附件5)要求,配置安全卫生、数量充足、丰富多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和游戏操作材料,并根据学习活动内容需要及时更换。提倡利用自然材料、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玩教具配备必须符合《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健康、安全。

    第四章 教职工配备

    第二十二条 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黔府办发〔2011〕79号)及《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并按以下要求配齐各类人员:

    园长:根据幼儿园规模大小,配备园长、副园长。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1人,10个班以上的可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2人。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 1人。

    不开餐幼儿园可两班配一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2人。

    炊事员: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50-60名幼儿配1人,少于三餐一点的酌减。

    卫生保健人员:全日制幼儿园按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1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儿园配2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

    财务人员:幼儿园设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分设。

    保卫人员:根据规定500名幼儿以下的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卫人员2至3名。

    以上各类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持证上岗。

    第五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

    举办者应为园长及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教职工队伍稳定。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制定园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六章 安全工作

    第二十六条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要求。

    第二十七条 制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增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保障幼儿及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 按《贵州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黔教安稳[2011]170号)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发布),为幼儿提供卫生安全、搭配合理、营养均量的食物。食堂严禁承包经营。

    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5749-85) 的饮用水,保证幼儿饮水需求。

    第三十条 妥善保管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幼儿安全,幼儿入园由家长自行接送。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如需使用必须报当地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配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标准的校车,严格执行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根据《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意见》(黔综治办[2011]38号)规定,幼儿园应建立校园警务室,做到“警务前移、设置科学、职责明确、执勤规范、管理有序、建设达标”的要求。

    第七章 保育和教育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结合的原则,促进其身心和谐全面发展。

    第三十四条 切实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国教育部令第76号)以及其它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三十五条 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三十六条 教育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科学合理的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

    第三十七条 防止“小学化”倾向,严禁组织征订、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

    第三十八条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及《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的要求,成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协作,共同提高办园水平。

    成立家长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要充分利用幼儿园的资源向社区和0-6岁幼儿家长提供亲子教育、科学育儿咨询等早期教育服务。

    第八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条 幼儿园所需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确保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提供房屋修缮、设施设备添置更新所需资金,保证教研科研、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开展。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收费按照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第四十二条 幼儿膳食费按成本收取,幼儿园应建立幼儿膳食专帐,独立核算,收支平衡,当月节余或超支不超过4%,严禁克扣幼儿伙食。食谱公开并定期向家长公布帐目。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按规定编制经费预、决算和财务报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九章 附 则

      1、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城乡幼儿园。

    2、3个班以下规模的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 (学前班)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本标准执行。

    3、本标准由贵州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

    单位:cm

    桌椅

    型号

    课桌尺寸

    座 椅 尺 寸

    儿童身高

    适应范围

    桌面高

    桌下

    净空高

    座面高

    座面

    有效深

    座面宽

    靠背上缘

    距座面高

    靠背下缘距

    座面高

    幼1号

    52

    ≥45

    29

    29

    27

    24

    13

    113~

    幼2号

    49

    ≥42

    27

    27

    27

    23

    12

    105~119

    幼3号

    46

    ≥39

    25

    25

    25

    22

    11

    98 ~112

    幼4号

    43

    ≥36

    23

    23

    25

    21

    10

    90 ~104

    幼5号

    40

    ≥33

    21

    21

    23

    20

    9

    83 ~97

    幼6号

    37

    ≥30

    19

    19

    23

    19

    8

    75 ~89

    备注:本标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

    附件2:

    儿童玩具柜、图书架规格参考表

    单位:cm

    名称

    规格

    层数

    高度

    深度

    长度

    儿童玩具柜(单面)

    3-4

    100-110

    30-40

    80-100

    儿童玩具柜(双面)

    3-4

    100-110

    60-70

    80--100

    储物柜

    3-4

    100-110

    40

    80-100

    儿童图书架

    3-4

    100-120

    30-40

    80-100

    备注:玩具柜、图书柜可根据本地幼儿身高及使用需求参考上表自行设计,以方便幼儿自由取放物品为原则。

    附件3: 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

    单位:cm

    年 龄

    3-4岁

    4-5岁

    5-6岁

    床铺标准

    高度

    30

    35

    40

    宽度

    70

    70

    70

    长度

    130

    140

    150

    注:幼儿班活动床的高度不小于20cm

    附件4:

    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

    序号

    名 称

    规格及内容

    单位

    配 备 数 量

    01

    诊察桌、椅

    1

    02

    药品器材柜

    1-2

    03

    保健资料柜

    1

    04

    安全取暖设备

    台(个)

    1

    05

    保健牌(三色)

    按幼儿人数+30张

    06

    体重计、身高计

    杠杆式

    1-2

    07

    儿童视力表

    1-2

    08

    体温计

    每班一只

    9

    白大衣、帽子

    1-2

    10

    带盖方盘

    1-2

    11

    敷料缸

    1

    12

    敷料

    根据需要配备

    13

    常用医疗器械

    镊子、剪刀等

    1-2

    14

    压舌板

    根据需要配备

    15

    移动紫外线灯

    按卫生部门要求配

    16

    常用消毒液

    根据需要配备

    17

    手电筒

    1

    18

    软皮尺

    1

    19

    暖水袋

    1

    20

    外用药

    根据需要配备

    21

    棉签若干

    根据需要配备

    22

    清洁面盆

    1

    23

    垃圾桶

    1

    附件5:

    贵州省幼儿园(班)基本玩教具配表

    类别

    种类

    玩具名称

    数量

    攀爬滑行

    滑梯、攀登架、爬网等。

    全园可选配不同种类大型玩具3-6件。

    摆动平衡

    荡船或荡桥、跷跷板,秋千等。

    旋转弹跳

    蹦床、转椅或等。

    户外体育玩具

    运行类

    三轮车、脚踏车、拖拉小车、拖拉动物、小推车等。

    可选配3种,每种五件以上

    钻爬类

    爬垫、弓形门、钻网等。

    可选配三种,2件/班均

    平衡类

    高跷、大鞋、梅花桩、平衡木、滚筒等。

    可选配两种,5件/班均

    投掷类

    投掷篮、投掷板、小篮筐等。

    1件/种

    投掷物:如纸球、沙包等

    数量足够一个班幼儿使用

    软飞盘、降落伞等

    球类

    大、小皮球、小刺球等。

    选配两种,每种数量均满足一个班幼儿使用。

    圈类

    塑料圈、藤圈、呼啦圈、铁环、小轮胎等。

    选配两种以上,数量满足一个班幼儿使用。

    绳类

    长绳

    2根/园

    短绳

    数量能满足一个班幼儿使用。

    皮筋

    数量均满足10名幼儿使用。

    沙水玩具

    玩水玩具

    水枪、水车、喷水壶、各类容器等。

    数量够一个班幼儿使用。

    玩沙玩具

    铲子、筛子、模具、各种容器等。

    数量够一个班幼儿使用。

    室内玩教具

    结构玩具

    各种可拆装的积塑、胶粒、插片等。

    3种/班,每种数量足够6名以上幼儿使用。

    中型积木

    每班1套

    小型积木

    5盒/班

    益智玩具

    棋牌类:跳棋、五子棋、飞行棋、斗兽棋,接龙牌、配对牌等。

    选配两种,各5套/班

     穿编类: 异型串珠、鞋板 、 编制线板、刺绣材料、编织材料 等。

    10件/班

    拼图、巧板

    数量够一个班幼儿使用。

    角色游戏玩具

    娃娃家:各种娃娃、毛绒宠物、娃娃服装鞋帽、操作台、灶台、炊具、餐具、茶具、模拟家用电器、盥洗用具、仿真食品等。

    3套/园

    餐厅:模拟小桌椅、碗筷、炊具、餐具、小锅、小碗、菜单、食物,服务员、厨师服饰等。

    选配4种/园

    商店:收银台、收款机、购物筐、模拟商品、角色服饰等。

    医院:模拟诊疗用具、药盒、小床、医护服饰等。

    银行:取款机、模拟钱币等

    其它

    室内玩教具

    科学类玩教具

    生物

    昆虫标本、植物标本、矿物标本、人体器官模型、地球仪、显微镜、软管、养殖箱、鱼缸等。

    选配五种,数量适合园规模。

    沉浮玩具

    泡沫、塑料制品、铁制品等沉浮实验操作材料。

    数量够12名幼儿使用

    光的

    玩具

    平凹面镜、凸面镜、放大镜、面镜、万花筒、放大镜、七彩陀螺等。

    数量够12名幼儿使用

    力的玩具

    回力车、发条车、弹力球、风车、水车、不同材质的斜坡等 。

    数量够12名幼儿使用

    磁的玩具

    磁铁、铁制品、磁性玩具等。

    数量够12名幼儿使用

    磁性黑板

    1块/班

    电的玩具

    小灯泡、电线、电筒、电池等。

    数量够12名幼儿使用

    数学类玩教具

    教师用10以内磁性计算演示教具、贴绒教具或实物。

    2套/班

    数字操作材料,计算用小棒,动、植物卡片,实物,几何图形等。

    每种20套/班

    钟面学具

    20个/园

    时钟

    1个/班

    语言类玩教具

    图画书

    故事、童话、寓言、科普读物、民间传说、社会工具书等。

    人均3册以上

    图片

    故事图片、社会、生物、交通工具图卡等。

    各1套/园

    人偶模型

    各种角色的指偶、手偶、袋偶、头饰、磁贴等。

    1~3套/班

    有声读物

    配音故事磁带、光盘、录音带等。

    4~6碟/班

    艺术类玩教具

    音乐类玩教具

    乐器

    满足教师组织班级音乐活动用的乐器,如:钢琴、风琴 、电子琴、吉它或当地民族乐器等。

    选配1种/班

    满足班级幼儿音乐活动用的乐器,如:打击乐(碰钤、响板、三角铁、沙锤、铃鼓、鼓等),口风琴、芦笙、笛子或当地民族乐器等。

    数量足够两个班幼儿使用

    道具类

    头饰、服装、布景及各种道具。

    数量与园规模相适应

    音响

    录音机、磁带、CD、DVD、音像带、小麦克风等。

    水彩笔、水粉笔、毛笔等。

    根据需要配备

    图画纸、蜡光纸、水粉纸、各色卡纸、彩色复印纸、宣纸等。

    美术类玩教具

    美工

    材料

    泥工板、泥工刀、安全剪刀、颜料、胶带、调色盘、模具等。

    自然物和

    废旧物

    鹅卵石、谷物、木头、毛线、纸盒、碎布、树叶、海绵等。

    欣赏

    作品

    适合幼儿欣赏的,油画、水粉、民间画、水墨、版画等不同风格的中外名家、名画印刷品或临摹品。民间工艺品及生活中有审美价值的物品。

    工具类

    木工工具

    小锤子、锯子、钉子木块、木板等。

    数量足够12名幼儿同时使用。

    劳作工具

    儿童铁铲、小水桶、浇花壶、清洁用具等。

    数量足够12名幼儿同时使用

    备注:

    1、幼儿园应加强对玩教具、幼儿图书的科学配备与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2、幼儿园玩教具必须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需要。各年龄段配备的玩教具应与其产品说明书所示的年龄范围相符合。超出幼儿年龄范围的玩教具,应在成人直接监护下使用。

    3、户外活动场地上的中、大型运动器具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有坠落危险的玩具应配备护栏,其下方相应位置应配备保护垫。大型玩具的尺寸和难易程度应适合幼儿年龄,考虑到幼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幼儿园自制质优价廉的玩教具。如:可用废旧轮胎、树木等自制大型玩具,可用如竹子、小木棒、鹅卵石、贝壳、松果、大小纸箱、布头、废旧报纸、木头等自制小型玩具。

    5、幼儿园可提供丰富的自然物、废旧材料作为幼儿的游戏材料,游戏材料确保安全、无毒、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