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思想汇报
  • 发言讲话稿
  • 演讲稿
  • 申请书
  • 读后感
  • 报告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写作资料库 > 其他范文 > 正文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范文(精选5篇)

    时间:2021-11-07 22:41:04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官制名。清代官员之升迁调转均有一定班次和员缺,凡不按原定班次及员缺而补用者,称为改补,吏部即将该员归入改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5篇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篇1

    县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


    XX县基本农田划定

    (补划方案)

    XX县国土资源局

    XX县国土资源局划定工作办公室

    XX作业单位/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

    XX县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

    编 制 人:LangCat

    项 目 负 责:LangCat

    审 核:LangCat

    总 工 程 师:LangCat

    总 经 理:LangCat

    XX作业单位/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基本农田划出

    一、基本农田划出(划入)依据

    根据《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上一年度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综合分析和实地核实保留基本农田和划出、划入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地类、质量等级情况等信息,并在图上标识基本农田划出、划入地块。对划入地块重点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同时,核实实地己被占用、毁坏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并进行统计汇总。

    1)、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分析对比,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

    2)、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分析对比,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

    3)、禁止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

    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为耕地。下列类型的耕地,禁止新划定为基本农田:

    1)地形坡度大于25度、田面坡度大于1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护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

    2)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毀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

    3)受重金属污染或者其它有毒物质污染的耕地,或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

    4)未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的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

    5)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它农用地等。

    ( 说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耕地面积小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求的县(市、区),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除外)由耕地变为可调整园地、林地、养殖水面等,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的可作为基本农田予以保护)。

    二、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核实

    1、依法批准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

    按照拟定的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依据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占用基本农田的地块。

    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后,应依据批准文件复核确认占用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

    2、依法认定其它原因减少的基本农田

    (1)依法认定其它原因减少的基本农田

    因依法批准或认定的生态退耕、灾毁等其它原因导致基本农田面积减少需补划时,依据依法认定文件确定的范围,结合基本农田数据库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

    (2)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

    应依据立案查处有关文件复核确认占用的基本农田地块信息。

    3、核实情况

    项目开展后,作业人员依据《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对XX县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羊岑乡、老君山镇、马登镇、弥沙乡、象图乡进行了实地核实确认,核实基本农田占用(减少)面积为49.01公顷,详细情况见《划出基本农田统计表》。

    第二部分:基本农田划入一、补划基本原则

    基本农田补划应遵循占用与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具体要求为:

    (l)经依法批准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补划面积应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质量等级不低于占用土地的质量等级。

    (2)违法占用或因各种原因造成损毁的基本农田,应当依法复垦,复垦后不能作为基本农田的,补划的面积应不低于减少部分的基本农田面积,质量等级不低于减少部分的基本农田。

    (3)因其它原因造成基本农田减少的,本行政区域内现状基本农田面积已低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指标的,应当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确定的指标补划相应的面积,补划的质量等级不低于减少部分的基本农田。

    (4)补划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是耕地。

    二、补划技术方法

    以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叠加依法审批或认定的占用(减少)基本农田和拟补划基本农田的范围,确定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按照补划基本农田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成果及农用地分等成果,综合选取补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地块;依规范要求录入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与基本农田图斑属性,建立、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库;落实保护责任,设立、更新保护标志;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成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批准文件或违法用地的认定文件,以及灾毁认定和生态退耕批准文件采用的数据格式、数学基础与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转换、纠正。

    三、补划流程

    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分为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占用(减少)和补划基本的核实确认、成果编制、验收与报备几个阶段,流程具体见下图。

    四、补划方式

    在遵循基本农田补划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基本农田补充划入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就近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一般耕地,且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数据库中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的地块补划为基本农田,即将实地划定面积补足至与规划保护指标相一致。二是可使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的基本农田预留指标进行充抵,同时在规划预留基本农田指标台账上扣减相应的数量,即预留指标面积应与实地划定面积减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差值相一致。

    五、补划地块的确认

    1、确认方法

    (1)依据核实确认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等级,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数据库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综合确定补划的耕地地块。

    (2)补划耕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应大于占用(减少)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

    ec4dc1808a32640e2646353ef600b722.png 、4c767b263602a0a02f3d85c1583afaaa.png ,9b8b97903c63c81a9e0e55da3e7afb21.png

    K1-占用基本农田的平均等指数;

    K2-补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的平均等指数;

    Ki-第i个占用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

    Si-第i个占用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

    Kj-第j个补划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

    Sj-第j个补划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

    (3)根据平均等指数,按照农用地分等确定的等级划分标准,确定占用、补划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

    2、核实情况

    XX县基本农田划定根据《云南省基本农田划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已占用(减少)的基本农田进行补划,经现场实地勘察分别在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羊岑乡、老君山镇、马登镇、弥沙乡、象图乡拟定了基本农田预补划地块的座落,面积和地类等,预补划面积为149.82公顷,详细见《划入基本农田地块统计表》。

    第三部分:基本农田划出划入的相关附件

    1、《XX县 基本农田划定初步成果征求意见》

    2、《划出基本农田统计表》

    3、《划入基本农田统计表》

    第四部分: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篇2

    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技术文件

    1、项目区概况

    泾阳县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风大少雨干旱,夏季温热短促,雨热同季,秋季气温变化迅速,易旱霜,小气候特征明显,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4.6℃,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6.9℃,极端最低气温达-36.4℃;最热月平均气温22.9℃,极端最高气温达41.5℃。降水量西北多,东南少,年平均降水量469.8毫米。年平均温度55%,最小相对湿度为0%。无霜期比较短,年平均无霜期148天。全年日照2661.1小时,占可照时数的59.8%。年平均风速每秒2.9米,最多风向为西北风。年平均蒸发量1503.4毫米,大于等于10℃活动积温平均在2774.8℃。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大风、冰雹、霜冻、雷暴等自然灾害,尤以干旱严重。

    2、技术依据

    《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 黑泾阳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48号)

    《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302号)

    《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全面推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179号)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切实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齐自然资发[2019]23号)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定》(TD/T 1055-2019)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9版)

    《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细则(2019版)》

    《储备区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3、技术方案及技术流程

    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面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更新完善,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流程

    按照《通知》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图斑、逐地块摸清划定不实或划定后建设占用情况,并开展调整补划,修改数据库。

    1、确定问题图斑

    首先自行梳理发现的疑似问题图斑,再结合部下发的划定不实疑似问题图斑,最终确定问题图斑。

    对下列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整改补划

    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

    2)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

    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2、外业核实

    外业核实阶段,对随实地核查软件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及本区梳理发现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对认为有异议的图斑,按照核查软件要求举证拍照并录制视频,作为整改补划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外业核实成果:需要开展外业核实的图斑,通过外业核实软件上传后,将纳入部智慧耕地平台统一进行管理分析,作为数据复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

    详细说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包括各地类情况、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

    2)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总体情况:详细说明核实工作总体情况,采取整改补划的工作措施、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分类情况: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要类型、具体位置、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3)似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原因分析

    按照类别,详细说明似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原因、整改依据,在相应表格中填写原因代码,并提供证明材料。违法违规占用确实无法恢复原状的,提供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实意见。

    4)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查处情况

    5)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

    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详细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平均质量、空间位置等情况。

    4、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更新完善

    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重要依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汇集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质量、保护责任、保护标志等电子信息,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划、管理、监督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的重要基础。

    1)工作内容

    一是按照《通知》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图斑、逐地块摸清划定不实或划定后建设占用情况,并开展调整补划,修改数据库。

    二是做好永久基本划定成果和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全面衔接,调整完善数据库标准,更新完善划定数据库。

    2)矢量数据

    数据格式:Shapefile格式或Arc GIS Personal Geodatabase(MDB)、VCT格式格式(建议以SHP或MDB格式提交) 。

    数据文件命名:

    SHP:“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基础数据年份(4位数字)+图层属性表名.扩展名(扩展名包括.shp、.shx、.dbf、.prj)”。

    MDB:“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基础数据年份(4位数字)+sde.mdb”;其中图层按照“图层属性表名” 命名。

    VCT: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2019版)规定的命名规则命名。

    3)数据包括图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注记、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注记、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划出注记。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包括一个扩展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包括两个扩展表。对于SHP格式,扩展表采用dbf,对于MDB格式,扩展表直接保存在MDB数据库。

    4)注意事项

    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应以三调和2017年汇交到部的划定成果为基础整理制作。

    行政边界使用最新的国土调查使用的行政区划边界。

    5)数据库检查

    数据库更新完善后,应按照《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细则(2019版)》要求进行自检。保证数据库的数据完整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的质量。

    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要求,建立并汇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

    (一)划定依据与工作基础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应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矿业权审批登记成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划定要求

    1、合理确定划定规模

    根据划定工作要求,结合未来一定时期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需要,同时参照2011至2018年建设项目占用年均量,测算2019至2025年需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分析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

    2、严格确定划定标准

    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标准。

    1)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已划入两区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

    2)严禁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

    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纳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地类等。

    (三)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流程

    1. 内业预判

    收到部下发的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后,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各类自然保护区等,再与区自然资源分局沟通,初步确定拟划入储备区图斑,为实地核实做好准备。

    2. 开展实地核实

    依据上级下达的储备区划定任务,在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中确定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利用部下发的核实软件进行逐图斑、逐地块核实,填写实地核实情况,查清耕地利用现状,按要求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实地照片和视频,确保图、地一致。

    外业拍照要求:为了保证实地照片能够真实的反应项目的情况,外业实地拍摄时尽量避免使用闪光灯,充分观察周边环境,确保拍摄的照片能充分反应项目实地的状况。同时为保证照片的可用性,应尽量对项目对应的实地状况多拍摄几组,以便备用。拍摄时方向要正确,不能对天、对地拍摄。

    3、编制方案

    划定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划定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应包括数量、质量、坡度、布局、地类、落实到图斑等)、分布图等。

    4、建立数据库

    根据储备区划定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数据结构,完善相关数据信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依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检程序,对数据库进行质检。

    1)空间定位基础。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1万比例尺图采用标准3度分带,1:5万以下比例尺图采用标准6度分带)。

    2)数据格式:Personal Geodatabase. (MDB)格式,命名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XX省XX市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数据库.MXD。

    3)数据库检查

    应用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软件开展储备区数据库质检,检查内容如下:

    数据完整性检查;

    空间数据基本检查;

    空间属性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查;

    空间图形数据检查;

    表格数据检查;

    图数一致性检查。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篇3

    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图

    1、以现状图作为底图,去除线状地物以及地类界线。

    2、图件要素涉及的颜色

    ◆城市周边范围颜色(RGB)为255,0,255(品红色),线宽1.0;

    ◆线路颜色(RGB)为255,0,0(大红色),线宽1.0-1.5;

    ◆补划图中的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颜色(RGB)为0,0,255(纯蓝);

    ◆占用图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颜色(RGB)为0,255,0(亮绿);

    ◆永久基本农田颜色(RGB)为255,255,0(亮黄色)。

    3、DLTB图层分为颜色与填充符号两个图层,颜色层在最底层透明度为50%,符号层在最上层(填充符号为黑色)。

    4、图件比例尺选择1:20000,1:50000或者1:100000。

    5、图框左侧距图纸边缘3cm,右侧距图纸边缘2.5cm

    6、图框选择Double Graded,修改外线偏移距离为4,内线偏移距离为0。

    7、指北针选择第三个。图框选择单线,根据图纸尺寸选择相应尺寸。

    8、城市周边范围在图中完全显示

    9、其余事项可参考相关制图规范

    10、关于行政区界线,根据JXLX选取县界、镇界(线宽0.8)、村界(线宽0.5)合并。

    现状及规划图制图要求

    1、线路颜色(RGB)为0,0,255(纯蓝),线宽为1.0。

    2、规划调整后,线路填充颜色(RGB)为250,150,50。

    3、关于行政区界线,根据JXLX选取县界、镇界(线宽0.8)、村界(线宽0.5)合并

    4、规划图斑填充颜色后,选择添加值,然后点击完成列表,选择要添加的要素,点击确定。例行检查

    5、地类图斑去掉地类界线

    6、JSYDGZQ按照管制区类型代码合并,线宽1.0

    7、基本农田图斑要进行合并,显示合并后图斑边线,颜色(RGB)为0,255,0(亮绿),线宽0.8。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篇4

    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减少)和补划

    审核论证工作方案

    为规范有序开展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经国务院批准生态建设、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核论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按照中发〔2017〕4号和鲁发〔2018〕6号文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

    二、审核论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 1032-2011);

    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5.《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和汇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4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6号);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

    10.《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

    三、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

    涉及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开展补划,并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相应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不得跨县级行政区进行补划,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地类与实地用途必须是耕地,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补划的耕地质量不低于所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减少)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需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经论证确实无法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的,应按照位置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依次补划。以下情况严禁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和国家批准的新一轮生态退耕范围内的耕地;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难以治理的耕地,或治理后仍然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的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的低等级耕地。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概况。详细说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经国务院批准生态建设、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要类型、具体位置,拟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具体数量、质量等别和地类等基本情况。建设占用的,还应包括项目来源、项目类型、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时间、项目用地情况等内容。

    (二)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项目不同选址选线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比选情况,对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基本情况,充分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三)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说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数量(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详细说明通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同情况,选择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方案,明确已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说明用地选址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四)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减少)和补划情况。将实地踏勘论证后拟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进行套合分析,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规模(含水田面积)、图斑数量、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权属等基本情况。涉及占用(减少)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城市周边具体规模(含水田面积)、图斑数量、平均质量等别等情况。

    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权属等情况。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权属等情况。若城市周边确实没有补划空间,需充分说明理由。

    若重大建设项目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时与用地预审时选址选线发生调整,需对用地预审时的占用和补划情况、选址选线调整后的占用和补划进行比较说明。

    (五)结论性意见。明确提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是否必要、合理,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是否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地踏勘审核。经国务院批准的生态建设、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其他原因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提出是否按规定对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补划。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后是否影响相关县级行政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后是否及时补齐标志、健全表册、明确保护责任,为数据库更新做好准备。

    (六)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见附件1)、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见附件2)、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占用(减少)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权属表(见附件3)、市国土资源局现场踏勘报告(盖章)、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最新遥感影像图与现场照片等附件。

    五、方案审核论证工作程序

    方案审核论证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方案编制。在项目预审阶段,由方案编制单位实地踏勘占用情况并选取补划地块,按照有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方案编制内容,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方案经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查确认后,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审查论证的申请。

    (二)市级初审。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应当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补划地块开展实地踏勘,形成实地踏勘报告。初审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报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审查论证。

    (三)省级技术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自收到论证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性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委托省厅相关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重点针对方案内容完整性以及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等别等内容进行审查,并随机开展实地踏勘。省级审查不通过的,各市、县(市、区)需按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直至通过审查。

    (四)专家论证。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后,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小于50亩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踏勘审核报告,直接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超过50亩的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工作由省厅相关事业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应在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国土、农业、规划等相关领域专家对方案内容进行全面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到两个以上设区市的,原则上以设区市为单位分别提交方案材料,同一个建设项目涉及的方案在同时间安排专家论证。

    (五)成果备案。方案通过省级审核论证后3个工作日,相关市、县(市、区)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见附件4),由具体承办单位存档备案。

    附件:1.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2.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

    3. 占用(减少)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权属表

    4.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备

    案材料明细表


    附件1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填表单位: 面积单位:公顷(0.0000)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

    填表单位: 面积单位:公顷(0.0000)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占用(减少)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权属表

    填表单位: 面积单位:公顷(0.0000)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备案材料明细表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篇5

    附件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点

    一、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概况 详细说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经国务院批准生态建设、 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要类型、具 体位置,详细说明拟占用或减少空间位置、具体数量、质量 等别和地类等基本情况。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详细说明重大建设项目不同选址选线方案占用永久基 本农田比选情况,对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基本情 况,充分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说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 数量(包括水田面积) 、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 详细说明通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不同情况,选择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 田的具体方案,明确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 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是否采取工程、 技术等措施, 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说明用地选址和占用永久基本 农田的合理性。

    四、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减少)和补划情况

    将实地踏勘论证后拟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套合进行分析,以县级行政 区为单元, 详细说明占用 (减少) 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规模 (含 水田面积) 、图斑数量、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基本情 况。涉及占用(减少)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县级行 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城市周边具体规模(含水田面积) 、 图斑数量、 平均质量等别等情况 (详见附表 1),并附占用(减 少)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 。

    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 细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 、平均质量等 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县 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 (含水田面积) 、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详见附 表 2),并附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 (包含城市周边范 围线),同时提交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 (电子版本) 。 若城市周边确实没有补划空间,需充分说明理由。

    若重大建设项目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时与用地预审 时选址选线发生调整,需对用地预审时的占用和补划情况、 选址选线调整后的占用和补划进行比较说明。

    五、结论 明确提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是否必要、是否合理,补划 的永久基本农田是否通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论证审核。

    经国务院批准的生态建设、因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其他原因减 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提出是否按规定对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 进行了补划。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后是否影响相关县级行 政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

    附表: 1. **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2. **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

    附表 1

    **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填表单位: 面积单位:公顷( 0.0000)

    占用图斑

    所在县 (市、 区、旗) 名称

    标识 码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质量 等别

    共计

    城市周边

    城市周边以外区域

    小计

    耕地面积

    其他

    质量 等别

    小计

    耕地面积

    其他

    质量 等别

    水田

    水田

    栏1

    栏2

    栏3

    栏4

    栏5

    栏6

    栏7

    栏8

    栏9

    栏 10

    栏 11

    栏 12

    栏 13

    栏 14

    栏 15

    1

    2

    县域小计

    (平均质 量等别)

    合计(平均 质量等别)

    注: 1.栏 4=栏 5+栏 10;栏 5=栏 6+栏 8;栏 6≥栏 7;栏 10=栏 11+栏 13;栏 11≥栏 12

    2.栏 3“标识码 ”为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图层属性结构字段数值,不另行编号。

    3.栏9、栏 14和栏 15“质量等别”为最新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中的国家土地利用等, 等别在 1-15等之间,非耕地的不填写质量等别; 其 中,县域小计(平均质量等别)、合计(平均质量等别)为质量等别加权平均数,保留一位小数。

    4.“城市周边 ”为项目占用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情况。

    5.“其他”为继续保留的原有基本农田的可调整地类、确定为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其他农用地等。

    附表 2

    ** 占用(减少)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

    填表单位: 面积单位:公顷( 0.0000)

    补划图斑

    所在县 (市、区、 旗)名称

    标识码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共计

    城市周边

    城市周边以外区域

    质量 等别

    耕地面积

    质量 等别

    耕地面积

    质量 等别

    水田

    水田

    栏1

    栏2

    栏3

    栏4

    栏5

    栏6

    栏7

    栏8

    栏9

    栏 10

    栏 11

    1

    2

    县域小计

    (平均质 量等别)

    合计(平均 质量等别)

    注: 1.栏 4=栏 5+栏 8;栏 5≥栏 6;栏 8≥栏 9

    2.栏 3“标识码”为土地利用数据库地类图斑层中属性结构字段数值,不另行编号。

    3.栏 7、栏 10 和栏 11“质量等别 ”为最新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中的国家土地利用等, 等别在 1-15等之间;其中,县域小计(平 均质量等别)、合计(平均质量等别)为质量等别加权平均数,保留一位小数。

    4.栏 5“城市周边 ”为城市周边范围线内补充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图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