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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力推进五个转变 加快实现安全发展(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工作汇报)(最终稿)

    时间:2021-04-21 11:08:48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奋力推进五大转变 加快实现安全发展

     ——湘潭县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工作汇报

     中共湘潭县委 湘潭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 5日

     湘潭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中下游西岸,总面积213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355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98万。全境通车里程为9829公里,通航河道的通行里程近98.5公里。有注册管理的企业2873家,高危企业门类齐全,数量繁多,有非煤矿山28家,其中地下矿山15家、尾矿库1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点453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60家,医药化工企业7家;交通运输企业3家,建筑施工企业13家,民爆物品经营企业1家。曾是省重点产煤县之一,现是省12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重点县之一。

     2010年“1·5”特大煤矿事故以来,县委、县政府不回避问题,痛定思痛,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将每年1月5日定为全县安全生产警示日,提出了“安全是最大的民生”的口号,坚持用安全发展的理念来贯彻科学发展的要求,用安全工作的好坏来检验政府工作的质量,用安全发展的成效来重振县域的形象,锁定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目标,奋力推进“五大转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连续六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走出了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周期性发生的怪圈。2014、201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为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现将创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产业转型,实现“黑色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变

     近年来,我县以推进产业转型作为示范创建的突破口,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退出包括小煤矿在内的高危行业,率先在全省实现煤矿开采业整体退出,走上转型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1.坚决退出煤矿开采业。小煤矿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的“重灾区”。为彻底根治这个“毒瘤”,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小煤矿关闭退出的要求,对关闭对象坚持和谐关闭、“一矿一策”的原则,明确包矿县级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以乡镇为主、部门配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按倒计时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和日程表,同步进行补偿金兑付和关闭工作,确保了2015年年底煤矿开采行业在全省率先实现整体退出,2016年7月13日《中国煤炭报》对此进行专题报道推介。

     2.坚决退出非煤高危企业。近年来,我县狠抓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退出工作,全县非煤矿山从2012年的53家减至28家。2015年10月成功关闭高山石膏矿,标志着全县11家石膏矿全部依法关闭到位,全省非煤矿山重点监管地区——龙口地区实现成功销号。我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经验在省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会、《湖南安全与防灾》上予以推广报道。同时,针对吴家巷产业园化工企业规模小、安全基础差、环境污染大等问题,我县实施关闭搬迁和招商引资并举,力促园区产业实现整体转型。

     3.严把产业准入安全关。在做好高危企业“减法”的同时,绝不做“加法”,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八条断然措施”要求,严把产业准入安全关,坚持高危行业项目不新设、不新增,对高危行业延期项目实行部门联合审批,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予继续延期建设和生产,从源头管控上防止新增重大危险源。对新入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严格安全风险评估和“三同时”建设。长期以来,我县严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行政许可关,且未新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4.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在大力退出粗放、透支、不可持续的资源型产业后,使得如谭家山镇等资源重镇出现了经济、资源、环境的“三大危机”,面临着矿山、矿业、矿产、矿工“四大遗留问题”。近年来,我县积极支持资源型乡镇走转型升级、绿色生态、持续发展的新路子。谭家山镇引进专业化农业科技公司,开展矿区土地复垦,目前,开工水利建设项目有100多处,已复垦面积达1900亩,复垦地种植了油茶、珍稀苗木、蚕桑、葡萄、药材等经济作物、开辟了蔬菜基地,荒山上开办鸡、鸭等养殖场,实现了由单一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综合型经济的转变,兑现了“还矿区人民一方绿水青山,不给子孙后代留下遗憾”的承诺,引来了多批次全省有关闭退出任务的县市区代表来我县学习观摩。

     二、健全责任体系,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规范”转变

     1.明晰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县委、县政府按“层级管理、责任对等”的原则,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潭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潭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分层分级明确了县委领导、县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建议、部门行业主管、乡镇属地监管、村级巡查、企业主体责任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构建了“三级五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率达100%,切实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县级层面,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主任、全体副县长和天易示范区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41个重点责任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高规格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由常务副县长任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副职和各乡镇联点的县级领导联系安全生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召开县委常委会议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安委会全会4次听取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召开1次县乡村三级安全生产工作大会,总结表彰并部署工作。政府各分管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县安委会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带队检查、谈心对话和警示约谈活动,使得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定期研究与重点研究相结合,工作部署与具体落实相结合。在部门层面,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充实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县编委会“三定方案”的规定,明确各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成立监管机构,使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明晰化,着力解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模糊交叉、职责定位不清等边界问题,堵塞了监管盲区和漏洞。在乡镇、村组层面,各乡镇均成立了高规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乡镇党委副书记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常务副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兼任乡镇安监站站长,建立乡镇干部联村(社区)、联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度。村支两委明确安全职责分工,实行网格联点责任制,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安全生产信息员,发动村组长、小区楼栋长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工作,明确其巡查、报告、协助三项工作职责,网格人员、职责、电话号码上墙公布,并将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列入乡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2.坚持安全保障。我县始终坚持安生生产“三个优先”,即问题优先解决、人员优先配备、经费优先保障。问题优先解决。对牵涉面广、影响重大、推进难度大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如乡镇安监站设置、矿山整顿关闭、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整治、安全警示教育等重大问题,坚持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和重大隐患“不过夜”工作理念,多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人员优先配备。县委县政府优先满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2015年机构改革中,将县煤监局并入安监局,选优配强县安监局班子,在领导班子职数严格控制的大形势下,安监局领导干部职数达8人。出台了“安监机构必须延伸到工业园区、乡镇安监人员必须专职,调整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监员必须征求县安委会意见”的三条硬性规定,坚决克服在2013年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中弱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被动局面,在全省率先恢复单设乡镇安监站,乡镇安全监管做到了有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职责、有经费,目前全县专职乡镇安监员达71名;组建了副科级的天易安监分局,强化园区安监工作。同时,每年组织、人事部门招聘一定数量的安全工程专业人才,鼓励和重奖安监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目前已有5名安监员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增强了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能力和水平。经费优先保障。我县曾经1/4的财政收入来自资源型产业,虽然关闭退出影响了县财政收入的增长,但财政预算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只增不减,目前全县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财政预算人均达8元,县乡落实了安监员每月220—32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和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每年15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强力推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并轨运行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均参加工伤保险,人社部门每年按8%的标准提取使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预防费用;960家次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了安全责任保险,排全市第一。

     3.坚持考核问责。为使全县上下时刻紧绷“安全弦”,县委、县政府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县所有党政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制定了《湘潭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县政府与乡镇、部门,乡镇与村(社区)、企业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等九项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分值达10分且不低于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分值。考核中突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年由县安委会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从2012年起建立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检、县安委办联合督查制度,每季度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事前问责,并把安全生产工作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提拔重任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县安委会成员按监管职责大小分类缴纳安全生产工作风险保证金,年终按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奖惩兑现,罚没的保证金本金上缴县财政。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时坚持“五个没有”,追责没有特殊例外、没有折中变通、没有情面可讲、没有下不为例、没有将功抵过。通过严格奖惩兑现,实现了监管责任风险与收入、权利与责任的相对统一。

     三、加强监管执法,实现“突击检查”向“常态治理”转变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我县始终将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作为安全预防的治本之策,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百日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严格市场准入,安全风险管控分层级。安全监管必须严格源头管控,防止先天不足,留下重大隐患。近年来,我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危企业重点实施“三个一批”战略,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购买专家服务,加强对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严格落实矿业权七部门联合预审制度和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立项或复工复产。同时,县乡两级联合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对煤矿实行驻矿监察制度,对非煤矿山实施安监、国土部门干部分片联线监察制度。县乡两级严格行政许可,控制新增风险,降低和消除存量风险,实现了风险层级管控。

     2.推进计划执法,执法检查全覆盖。安全生产监管的核心在监管执法检查。为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县安委办编印了《湘潭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南》,全面使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软件系统进行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县乡两级均进行计划执法,且执法计划报同级政府审查并报县安监部门备案;针对“乡镇政府看得见、管不着,县直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执法尴尬局面,2014年,我县出台《关于委托乡镇行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意见》,将安监、国土、规划、水务、建设、环保、林业等执法权限下达乡镇,委托乡镇执法,各乡镇都成立了联合执法中队,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更加快速、高效的制止和打击。通过计划执法和委托执法,实现了“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县安委办会同法制办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考评,执法质量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内容所占分值达30%,促使行政处罚案卷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处罚决定适当,文书制作规范,如县安监局2016年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自“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组织执法活动2320次,出动执法人员985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485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657份,立案调查20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78份,经济处罚24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价值14.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57家,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126个,取缔关闭生产经营单位79处,行政拘留67人。

     3.强化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无遗漏。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成立了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级领导任组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并明确配合单位,突出矿山、危化、交通、油气管道等13个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必要时聘请专家“把脉会诊”,确保消除隐患。三年来,各类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矿山安全,认真做好关闭退出中防次生事故、防死灰复燃的发生,积极化解各类矿社矛盾,扎实推进非煤矿山规模化、安全标准化、开采机械化、监管信息化、管理科学化“五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扎实推进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引导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搬迁退出,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减至1家。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对全县33家粉尘防爆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责令30家企业限期整改;对原5家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专项整治,2家关停,1家停业改造,1家技术改造为氟利昂制冷,对储存量达100T的华绿生物科技公司实施重点监控;对摸排的企业烤房、污染物处理池等42处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建立检查台账,指导企业规范了作业行为。油气管道安全,全面排查3家长输油气管道企业过县境的4条管线共143.5公里的安全隐患,整改销号11处重大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零”。交通安全,落实农村道路“一乡一站”建设,成立了副科级的地方海事局,实现渡口码头在线视频监控,突出“两客一危一校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731起,无证驾驶9930起,行政拘留1050人,查处无证无牌摩托车5100台;引入湘潭塞佛迪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216台校(园)车进行规范化、智能化管理,共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357起;淘汰所有老旧渡船,打造21艘侧身不会沉没的新船舶。同时,推进快处快赔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2016年9月26日全省道路交通快处快赔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消防安全,2015年成立了全省首支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县政府天马路专职消防队,出台了《湘潭县城区公共消防水源建设及镇村消防水源建设三年计划》。共检查社会单位2837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9份,临时查封火灾危险部位30处,责令“三停”19家。建筑施工安全,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共组织检查项目582项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1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70份、督改通知书2份、起重机械限制使用通知30份,督促改正违法行为或整改各类隐患2311处。特种设备安全,以高层住宅电梯、涉氨制冷企业、气瓶充装站、燃气管道、竹木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61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和责令改正通知书154份。

     4.铁腕打非治违,问题整治不手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我县明确提出“排查不出是乡镇的事,打击处理不到位是县直部门的事”,彻底解决了职责不清,乡镇、部门相互推诿,隐患长期整治不到位的现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停工停产;一律限期整顿,不关门就关人;一律上限处罚;一律专人监管;一律一案双查,既查违法事实,又彻查违法事实的背后推手。针对不同行业和季节特征,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打非“清零责任制”履职书。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县长办公会、交办督办、重点监管部门驻点督导等形式,集中力量整治。同时,利用好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充分发挥村级安全信息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隐患排查和工作协调的作用;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媒体曝光、舆论监督的作用,实现了安全工作信息快速畅通、非法违法行为无处可藏。三年来,对非法违法行为乡镇、部门重拳出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和重点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做到了露头就打、取缔彻底,共取缔非法采(洗)砂点42处、非法开采海泡石5家、非法加油点25处、非法炼油点2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12处、非法生产黑火药11个窝点、烟花爆竹非法作坊17处,查处货车超载1055起、货车改型1467起,消除了长凤加油站、志成生物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窝点,拘留了175人。

     通过开展系列监管执法行动,我县逐步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乡镇和部门执法职责纵横整合、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执法治理模式,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自负责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落实主体责任。

     四、筑牢宣教体系,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1.注重线上与线下宣传载体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借助县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开设了安全公益广告、法制在线等固定专栏,提高安全信息网、政务微博、县手机报的信息发布更新频率;新建视频会议室,提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培训效率;利用“村村响”广播,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播报安全生产知识;县安委会、消安委、道安委都建立了QQ群、微信群,从公众的角度出发,展示工作动态,探讨安全生产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强化阵地宣传。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在“1·5”矿难等事故发生地树立了永久性警示纪念碑;全县17个乡镇、355村(社区)、企业都建立了面向社会的安全教育专栏,大力开展流动广播、宣传车、图片展览,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线上与线下互动融合宣传,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

     2.注重共性与个性宣传形式有机结合。结合“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进”活动。近三年,累计发放万余本新《安法》单行本、20万份安全知识贴图、50万册各类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同时,在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县委党校主题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课,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工作意识;组建安全生产讲师团,宣讲安全生产知识;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载体,开展流动公益安全宣传;强化“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理念,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通过共性与个性融合宣传,实现了安全生产宣传全覆盖。

     3.注重培训与实际操作能力有机结合。成立了湘潭县安全技术咨询培训中心,以其为主阵地进行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属地乡镇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在考核中进行量化。仅2016年开展各类培训达10万余人次。开展了青年岗位等练兵和技能比赛,成立了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高企事业单位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修订、编制各类应急预案1100余份, 2016年先后有非煤矿山、燃气、加油站、烟花爆竹、京湘供水公司、道路施工、学校等单位开展了200余场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通过上述活动,提升了各行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

     五、拓展创建领域,实现“点上开花”向“面上出彩”转变

     我县积极拓展创建领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水平,目前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覆盖率达94.1%,先后获评“全省平安校园先进县”和“全国安康杯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1.强力推进企业达标创建。按“示范带动,分类推广”模式,选择各行业领域的目标创建企业,明确创建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目前,全县所有非煤矿山、82家工贸规模以上企业(其中京湘供水公司为二级标准化企业)、42家民营加油站、1家危化生产企业和2家医药化工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有8家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标准化认证,1家通过省级标准化认证,其他3家正在积极创建中;湘潭县客货运输公司和湘潭湘运分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32家企业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湘潭市电机车厂等12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有248家企业完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2.全力推进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采取“财政助动、宣传发动、考核推动”的措施,积极开展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县级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出台了《湘潭县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奖惩实施办法》,对省级、市级示范乡镇和县级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分别奖励10万元、4万元、5000元。目前,我县有6个省级示范乡镇、10个市级示范乡镇,县级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覆盖率达50%。

     3.合力推进行业领域示范创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本行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创建“平安校园”,2014年以来,有易俗河镇百花小学、县五中、凤凰初中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县十中等11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校园”,146所中小学校和2所幼儿园被评为县级“平安校园”,完小以上学校创建率超过98%。创建“平安工地”,2016年有20个项目在基础或主体阶段实施达标验收,合格率100%;有县档案馆综合大楼及地下室等3个创省标化工地,有尚域尊城等项目申报市标化工地。创建“平安农机”,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成功创建了石潭、花石、茶恩寺3个省级示范乡镇,杨嘉桥的佳民、安农新和分水的强民3个市级示范社,以及27个县级示范村、18个县级示范合作社。创建“平安畅通县”,强化乡村道路管理,组建了71名乡镇交通协管员队伍。狠抓科技建设,县政府投资升级改造了路口电子监控、电子卡口,对城区主要道路实行全程监控。部门联动深化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我县被评为“部级一等平安畅通县区”。

     各位领导,我县通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形成了长效机制,浓厚了工作氛围,提升了工作能力,增强了工作成效。但我们深知,安全生产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我们将以此次创建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和方法,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挺进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