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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上讲课提纲】 党支部五个标准化

    时间:2020-07-19 22:10:55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在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上 的授课提纲 XXXXX (20XX年XX月)
    各位书记、主任:
    大家好!根据培训班安排,现在由我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一、明确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今天我们要探讨基层党建工作,首先,同志们要对党组织有个明确的概念。党组织有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之分,《党章》第三至五章分别对三级党组织进行了阐述。党的中央组织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组织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以及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下面结合《党章》和《条例》,讲解一下党的基层组织。《党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 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是党员人数在50人以内的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在50-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组织的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各级都在倡导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提倡把党支部建在产业协会上、建在合作社上,鼓励党支部、党员领办创办合作社,积极推行联村党组织、片区联合党委等党建模式。

    下面,我们重点讲一下党支部的概念。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的职责、工作原则以及基本任务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的职责是: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党支部的工作原则是: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4、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不同领域的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了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农村党支部重点任务: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社区党支部重点任务: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我们有不少村(社区)党组织都下设了企业党支部,有必要说一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要指导企业党支部高质量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其他领域党组织的重点任务。《党章》第三十三条中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职责进行了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制度 去年,我们给各支部发了《党支部工作手册》一书,今天又印发《基层党建工作文件汇编》,里面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刚性要求、开展哪些工作等都有明确要求。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要认真研究学习好这些实用知识,切实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下面,我们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学习八项党建工作基本制度。《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分别是“三会一课”制度、***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章》也提出明确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党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

    “三会一课”是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和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选举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有四项:(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3)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4)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的会期。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举行。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监督党支部的工作,完成党支部所担负的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支部党员大会的会前准备。(1)支部委员会应在会前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2)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将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3)要求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4)有些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非党同志参加,如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请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需要也可由支部书记委托支部副书记主持。(1)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
    宣布会议是否有效。(2)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应提出具体的要求;
    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要做好会议记录。(微信上有会议记录模板,大家可以找到学习一下。)内容为: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形成。凡属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1)形成决议草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先讨论研究,并提出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的初步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并作出决定。(2)展开民主讨论。在讨论议题时,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提倡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允许发表不同意见,要创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良好氛围,给每一个党员都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将支部委员会在讨论某个问题时的不同意见向支部党员大会作介绍,供到会党员进行讨论。(3)党员表决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对所要表决的问题,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表决权。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并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的党员表决同意,方能有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一般不要急于作出决议,可以让大家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如果事情紧急,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对于持不同意见者,允许保留意见,但其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 4)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通过的决议,按规定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要及时向党员公布。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不能随意修改或不执行;
    支部的每个党员都必须服从,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便发表同决议不相符的意见,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支部委员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支部委员的***等。支部委员会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3、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党小组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2)根据党支部的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3)安排小组生活会,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5)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以下环节:(1)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2)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党小组长应掌握好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防止出现漫无边际、离题太远的现象。对容易发生意见分歧的问题,党小组长应组织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在分清利弊的基础上,尽量统一思想。(3)善于启发,进行引导。会上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引导党员发言,防止出现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4)做好记录,归纳小结。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还应在会议结束前进行归纳小结,并根据支部的决议和指示精神,对党员提出要求。

    4、党课。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以集中学习为宜,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
    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二)***制度 我们不要求村级党组织召开***,在这里不再赘述。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
    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组发〔2019〕2号)要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还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党组织,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检查党员以下情况:(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2)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3)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4)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5)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情况。(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9)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10)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1)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上级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4)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5)党支部(党小组)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方法。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基本方法是:(1)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有意地提示让那些敢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的同志首先发言。这样有利于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气氛。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因此,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把好这一关。(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这个党员的优点、缺点,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4)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有问题的党员能否认真检查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的关键。对这些党员,一定要重点地帮助,重点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既吸取教训,也教育了大家。开好组织生活会应注意的问题。(1)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主要方法,也是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环。因此,要教育党员既要勇于解剖自己,开展自我批评,又要以对同志、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批评别人。(2)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并以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为目的,反对抓住问题不放、无限上纲、伤害同志的做法。党员听取别人的意见,要做到“闻过则喜”。别人批评对了,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
    别人批评错了,可以说明情况,但不能拒绝别人的批评,更不能采取抵制和报复的态度。(3)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与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关系很大。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身作则;
    要善于引导,讲究方法;
    要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打消顾虑,敢于提批评意见。( 4)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好记录需注意几点:指定专人记录;
    记录要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
    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也可根据情况,把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法交叉起来运用;
    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5)要搞好整改,做好思想工作。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6)组织生活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指示。需要提醒的是,不能用民主评议党员代替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

    (四)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是党组织了解、帮助、教育和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党员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有效形式。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在党组织与党员、上级与下级之间建立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为促进同志之间统一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提供平台和保障。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谈心谈话一般分为四个阶段。(1)导入阶段。就是把谈心对象逐步引入谈心的正题。选择一些双方共同语言较多的事情进行交谈,在宽松的气氛中使谈心对象感到谈心者态度诚恳,是真正关心与帮助他。(2)入题阶段。就是逐步进入谈心主题的阶段。当谈心对象对谈心者消除了紧张心理并产生了亲近感之后,谈心者就可以谈一些不直接涉及谈心主题,但又与谈心主题有一定联系的话题,为转到正题打下基础。(3)正题阶段。就是正式进入谈心的主题阶段。当谈心转入正题后,思想接触较前两个阶段要深入得多,情感共鸣更加强。(4)引申阶段。为了巩固谈心成果,要依据谈心对象不同的认识程度,决定谈心或结束或延迟。一般来说,当谈心对象思想弯子一时难转,对继续交谈表现出某种不耐烦情绪时,应提前结束谈心;
    如果对方对问题认识较好,情绪较为轻松时,可适时结束谈心。谈心谈话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准备充分,明确谈心主题。充分准备是谈心成功的前提。一般来说,准备工作要做到“四清楚”:一是思想状况清楚。谈心对象在想什么问题,有哪些思想疙瘩,原来的思想基础如何,现在思想情绪怎样,其脾气、秉性、文化、修养如何等。二是前因后果清楚。谈心对象的问题是怎样产生的,有什么背景,当事人与有关人的关系如何,问题的根本症结何在。三是社会关系清楚。多渠道、多侧面、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谈心对象的情况。四是有关资料清楚。包括谈心时所需要的思想理论和相关问题的资料,以便谈心时能有理有据地引导、说服对方。( 2)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的时机。什么事情可以谈,什么事情不可以谈;
    什么时候应该谈什么,什么时候不该谈什么;
    什么话题可以直截了当谈,什么话题应当缓谈;
    哪些问题应当谈得深一些,哪些问题可以谈得浅一些等,都要把握好时机。(3)选择好谈心场合与方式。谈心目的是要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因此,既要考虑谈心的时间,又要考虑谈心的场合、方式,不同谈心环境、谈心方式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和效果是截然不同的。(4)恰当地运用谈心情感。一是真挚诚恳,赤诚相见。谈心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以心换心。要做到以心换心,必须要有饱满的热情,情深意长,赤诚相见。二是作风民主,会听善解。对方讲话发表意见时,谈心者要善于听,边听边思考,特别是对不同意见,要让他把话说完,然后再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酌情解答。三是坚持原则,不姑息迁就。谈心时,不能放弃原则,姑息迁就,不能顺着谈心对象的错误思想,用同情代替说理,用小道理代替大道理,用哄骗许愿换得一时安抚,用投其所好赢得一时信任,用吹捧奉承换取一时感激。四是耐心细致,持之以恒。人的思想的转变,认识的提高,要允许有一个过程。这就要求谈心工作不能搞突击,急于求成,而应该耐心细致,反复教育。( 5)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语言是谈心的工具,没有语言也就无所谓“谈”了。语言运用得如何,对谈心活动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般情况下,在谈心过程中应该多些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做到情、理并茂。这样,使对方既体验到谈心者对他的关心,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并从中悟出道理,达到提高觉悟的目的。(6)确定最佳的谈心人选。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由于每个人的知识、修养、性格等素质各不相同。不同谈心者与之交谈的结果往往会有很大差别。所以必须重视谈心的人选问题。但是无论是何人,在交谈过程中都必须把握好自己,注意自己的态度。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既是一项重要的党员队伍管理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使党性分析过程成为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评出公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②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①学习动员。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章以及中央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学习方法可采取上课辅导、座谈讨论、体会介绍等形式,要讲求实效。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②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党章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在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总结,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要做到:掌握标准,联系实际;
    具体、恰当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
    撰写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③民主评议。在党员个人对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由党小组或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党内开展相互评议。评议要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依据党员标准,严肃认真地进行。④组织考察。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组织意见,正式写出书面评议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和进行讲评。组织考察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二是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防止个人专断;
    三是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防止千篇一律。⑤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给予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腐败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要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处置或给予党纪处分。

    (六)主题党日制度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2017年,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去年5月份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好“主题党日+”制度。每年年初,各党支部要将当年度“主题党日”计划报给上级党组织备案。这里给同志们一个工作提醒,还没有报送“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的,尽快制定并报到各镇(街道)党(工)委。

    主题党日要围绕“组织集中学习、开展组织生活、交纳当月党费、重温入党誓词、组织民主议事”等规定动作开展,然后结合实际在“+”上做好拓展,积极开展走访群众、业务培训等创新活动。主题党日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活动现场应悬挂党旗,党员应佩戴党徽。

    五项规定动作:1.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通过组织党员诵读党章、讲入党故事、开展党建知识竞赛等,让广大党员把党章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触及灵魂。要制定学习计划,将规定的学习内容科学分解、安排到月。

    2.开展组织生活。把主题党日与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每名党员要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担当作为等方面,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查准找实个人在工作和思想方面的不足,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对标看齐、创先争优,以高度的行动自觉立行立改、推动工作。3.交纳当月党费。党员现场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组织安排专人填写党费收据;党组织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党费台账,每半年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一次公示。4.重温入党誓词。积极开展好“戴党徽、作承诺、树形象、当先锋”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提醒党员时刻牢记入党誓言。5.组织民主议事。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主题党日,通过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组织党员说事、议事和评事,主要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等进行民主决策和沟通协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大额资金支出、发展党员、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等,组织党员进行民主审议。

    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自身特点、优势,创新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活动。

    1.走访群众。建立联系沟通群众长效机制,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广大党员走家入户,重点走访老干部、老党员、困难户。在走访中,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广泛征求走访对象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并做好协调处理。2.扶贫攻坚。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通过送物资、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帮助贫困户实现早日脱贫。3.廉政教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4.业务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可组织党员进行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等方面培训;“两新”组织可组织党员进行岗位技能、实用技术等方面培训。5.志愿服务。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街道保洁、治安巡逻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党员在违法建设治理、全城清洁行动、生态环保整治等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6.红色教育。结合庆“七一”,积极开展弘扬焦裕禄精神系列活动,组织到焦裕禄纪念馆、原山艰苦创业教育基地等接受现场教育,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增强党员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7.岗位竞赛。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可围绕业务知识和政策理论,组织开展能力测试、辩论赛等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提能善政;积极开展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激励党员敬业爱岗、争创一流。8.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体育运动、红歌比赛等文体活动,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通过开展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党员群众文体活动,促进文化娱乐生活与基层党建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七)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按照党章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的规定,除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外,每个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无特殊情况,超过任期而未及时进行选举的,党员有权提出要求和批评,上级党组织应予以恰当处理。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明确要求:“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也就是说本届任期到2020年12月,2020年换届后的任期为5年。去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进行了修改,明确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这样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任期就一致了。

    同志们刚经历了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这里不再赘述。

    (八)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下面结合近年来上级出台有关规定,我从党费交纳基数、比例、时间以及离退休人员党费四个方面讲一下。

    1. 交纳基数。基层党组织以1月份工资作为基数,在1月底前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年内涉及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导致基数变动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机关党员(不含工人)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为计算基数,事业单位党员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为计算基数,机关工人中的党员以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为计算基数。其中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二是企业党员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为计算基数。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固定部分”指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三是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四是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五是对没有收入的农民党员原则上按每月0.2元—1元掌握。六是没有经济收入以及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0.2元。七是对由于经济困难本人提出申请,或因患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 交纳比例。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交纳党费;
    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党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 按时交纳。每名党员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纳党费,不能由他人或组织垫交、扣缴。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 个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每月向党组织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4. 离退休人员交纳党费工作。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对尚未纳入社保发放工资,且工资结构中能够区分清楚基本离退休费项目的离退休人员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作为党费交纳基数;
    对于纳入社保发放离退休工资且工资不好拆分基本养老金和津补贴的离退休人员党员,可按养老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党费交纳基数。基本的原则是,同类收入的离退休人员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大致相当。

    三、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中共中央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新修订的《条例》共10章48条,内容可概括为6个方面:一是强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
    二是规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三是规定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四是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
    五是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
    六是强化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后的《条例》既体现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有以下几个 显著特点:一是贯彻党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农村党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等,予以深入贯彻、充分体现。二是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完成中心任务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进行制度设计,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带头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四是汲取成功经验。系统梳理各地抓农村基层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性要求,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结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大家探讨一下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工作。

    (一)发挥一名书记就是一个榜样的核心作用。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带头人。《条例》对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农村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条例》第二十三条要求:农村基层干部要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要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要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与农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去年区里实施了“头雁”提升工程,组织区级培训16次,效果非常好。今年我们将继续大力实施“头雁”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带头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能力素质。二是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管理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
    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
    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
    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
    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去年以来,区委组织部通过督导调研,规范落实组织生活、村干部坐班值班等制度,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明显改善。

    《中共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对村党组织书记也提出了要求。第二十二条规定: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第二十三条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第二十六条规定: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第二十七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二)发挥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模范带动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第三十三条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内主题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形势政策、科学文化、市场经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知识。”去年我们印发了“今冬明春”村(社区)党员培训计划,于4月底前,区镇村分级负责,采取脱产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以农村、城市社区为重点,对党员进行一次全员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力度。第四十条规定:“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投身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2017年,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博组发〔2017〕34号),明确了增强党性意识、提高综合素质、牢记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等5项目标任务。同时,明确了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将评分结果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等挂钩,综合运用评分结果。三是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条例》对发展党员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十九条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去年,山东省委组织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8〕63号),对于落实《条例》要求,严把党员入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意见》明确提出了不得发展入党的具体情形: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的;
    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
    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
    对群众缺乏感情,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个人利益至上的;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作用发挥不够,体现不出先进性的;
    道德品行不端,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
    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且屡教不改的;
    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或霸痞行为的;
    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 2年的;
    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
    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各村(社区)党组织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要充分考虑以上情形,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级党委查不出来,《意见》也提出了对发展对象实行部门联审的要求。“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发展对象,应书面征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民族宗教、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意见;
    发展对象是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发展对象存在不符合入党条件的情况,一律不予发展。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进行备案时,应了解掌握部门联审情况,未经部门联审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党员大会宣布。”《意见》对村党组织书记近亲属入党情况也有明确要求:“对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拟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须主动向基层党委说明相关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拟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的,基层党委应在党支部进行报备后,详细分析该党支部党员构成,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意调查、部门联审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各个方面意见,对日常表现确属特别突出、党员群众公认度高、具备党员条件的,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
    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的,中止发展党员程序,已经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且 2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问责、终身追责。发展党员工作非常严肃、程序非常严格,近年来因为违规发展党员而受到处分的村干部不在少数,同志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意见》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文件制度汇编》有,大家一定要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不出任何纰漏。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调研督查中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区分具体情形,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委组织部将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直查,并不定期通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三)发挥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的引领作用。一方面要按照《条例》要求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条例》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的群众路线。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事项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建强战斗堡垒,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合力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决定重大事项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
    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条例》要求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书记应当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敢于负责。委员应当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局联合印发了《博山区村居工作规程》,主要内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两委”会议、村民会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十二类村级重点事项程序,明确要求落实“四议两公开”“五代理”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两公开”是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是指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凡与村居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都应作为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要求,实施民主决策。在《博山区村居规程》中规定了以下 17种情形需要民主决策,包括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
    村居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各类公益事业建设,村级重大救灾救济救助款发放;
    土地调整分配;
    村居建设规划、旧村改造;
    较大规模环境卫生整治;
    村居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发包以及工程项目建设采购等;
    村居集体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的承包经营、处置;
    村居集体大额资金支出;
    本村居有关集体经济合同的签订;
    各类扶贫帮困补助金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的确定、标准;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涉及村居重大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
    村居工作人员聘用及区、镇(街道、开发区)财政提供补贴的各类人员聘用;
    村居“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的补贴待遇标准;
    其他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大家在平常工作中要认真遵照执行。进入“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1.村居党组织提议。对村居内重大事项,村居党组织在充分听取党员、村(居)民代表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2.村居“两委”商议。根据村居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认真讨论、充分论证,报镇(街道、开发区)审核。书记、主任分设的村居,在提交村居“两委”商议前,党组织书记应提前将讨论内容与村(居)委会主任进行充分沟通。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后,再提交村居“两委”讨论通过;
    对于“两委”班子全部交叉任职的村居,村居党组织提议和村居“两委”商议可合并进行。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居“两委”商定、镇(街道、开发区)批准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审议时,到会党员应不少于党员总数的2/3,审议事项须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4.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应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居)民代表〕参加方可召开,讨论事项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
    村(居)民会议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居)民过半数,或者本村居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讨论事项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5.决议内容公开。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必须在村(居)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居)民公示,接受群众公开监督。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需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居党组织按民主决策程序进行解决。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2012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村级事务五代理”,即村居资金、资产、账务、档案、公章委托镇办代理。推行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是全面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发扬村级民主的有效举措。五代理的主要内容有:
    资金代理。村集体资金由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各村设立银行专户,实行代理中心、村集体“双印鉴”管理。村集体一切收入必须使用专用收据。一般性事项支出,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报代理中心审核后实施。重大投资事项资金支出,由村“两委”研究,经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报代理中心审核后实施。账务代理。镇代理中心为各村分别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账、产品物资账、经营收支账、往来明细账、积累分配明细账,定期编报财务报表,规范会计凭证。各镇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每月为各村提供会计信息报表。资产代理。镇代理中心审核登记各村财务收支事项,登记各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情况,管理承包合同档案。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取得、变更、灭失应按规定向镇、街道代理中心申请登记,镇、街道代理中心进行备案。每年开展一次村级财务清查,并张榜公布。档案代理。对涉及村级账务、资金、资产、公章、民主决策、经济合同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的档案材料,均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各村级组织每月向镇报送一次,由乡镇立卷归档,代理管理。公章代理。在不改变村级公章所有权、使用权的前提下,统一制作专用橱柜,将村级公章集中存放,实行“双锁制”管理,并24小时视频监控。实行严格的用章签批制度,所有用章均填写《村级公章使用情况签批单》,按相应权限履行签批手续。建立专门登记簿,对公章使用情况记录在册,定期公开。村级事务“五代理”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够有效维护村级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大家回到工作岗位后要严格执行“五代理”制度,把村级事务管理引入正轨,只有把基础打牢,各项工作开展才会顺利。

    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为切入点,,出台基层党建1个总的意见和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等5个领域的具体意见,建立起基层党建“1+5”工作体系。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观摩点评,打造了30余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基层组织力和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下一步工作中,我们继续推进村级党组织设置标准化,提升基层组织力。

    一是推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

    二是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刚才和同志们共同学习了党内基本生活制度相关知识,说的很具体、很详细。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把规定的动作完成好,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实。

    三是建好、用好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