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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搬家就是一次都市冒险

    时间:2020-06-20 14:59:12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叶聆真+林蔚

    与普通人相比,在城市摩登游牧人眼里,家的意义显然是不同的。家可以是一个长期固定的房子,也可以是屋顶、出租房,甚至垃圾桶。本期让我们来聊聊,在不同背景的人眼中,“家宅”以及“家宅”背后所代表的的生活究竟该是什么样的。

    人们普遍认为,搬家就是场噩梦:大多数人宁愿把自己锁在房里,把续租文件塞到门缝底下,也不愿意收拾东西,前往一个陌生的环境,面对恐怖的新房东。和老住处说再见,是要花掉更多钱的。而搬进新家后,你可能还会发现,邻居喜欢吸烟、跳踢踏舞、打鼓或者大喊大叫。

    然而,在纽约市这个多数既有房源都是供出租之用的地方,仍有一小帮带有游牧情怀的人,每年都会搬家,而且对此还往往满怀期待。促使他们经常搬家的因素很多,但是这些不停迁居的租户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对于长期居无定所的状态,具有与生俱来的适应力。

    游牧理论之——与居所之间的“七年之痒”

    琳恩·施托伊尔和她的宠物狗布丁住在百老汇近第71街的路段,现年76岁的她说,“我依然觉得,搬家是一场大冒险。”琳恩·施托伊尔是纽约本地人,她说,“说到搬家,我已经搬了十几次,每次搬家,都像是一次全新的开始。”

    几十年来,她不仅在曼哈顿各地居住过,而且还在宾夕法尼亚州生活了七年,在新墨西哥州的圣达菲(Santa Fe)居住了五年,在那儿居住期间还拥有一家画廊。这些经历充分证明了她的迁居技能。从少女时代开始,她在一地居住的时间从不超过七年。她说,这样做更多地是为了体验生活的变化,而不是为了搬家而搬家。

    施托伊尔在纽约公园大道上的一套公寓里长大,据她说,这套公寓现在的主人是卡罗琳·肯尼迪和埃德温·施洛斯伯格。结婚后,施托伊尔先后搬过至少11次家。

    施托伊尔决定搬家的理由多种多样。2002年,她在百老汇租了套单间公寓,她喜欢公寓所在的居民区,但不喜欢自己所住的这栋大楼,因为这里不能养狗,“超大的橱柜是它唯一的可取之处”。

    之后,施托伊尔搬到了一个允许养狗的楼里,收养了一条名为“布丁”的约克夏犬,她以为自己不会搬家了,结果在2013年,她在市中心乘坐公交车时,发现Larstrand大厦正在她搬离的居民区中心拔地而起。在网上做了些调查之后,她搬到了Larstrand大厦,租房申请要求她写明迁居原因,于是她把那句至理名言写了上去:“七年之痒”。

    施托伊尔签了一个月租5100美元(约合人民币31678元)、期限一年的租约。“谁知道明年2月租约到期时我会做什么,”她说,“我依然觉得搬家是场大冒险。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搬家比刷漆更简单。”

    游牧理论之——更好的景观,更大的空间

    法布里奇奥·乌贝蒂·博纳现年38岁,是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他在1999年从事餐饮业期间,换过四次公寓,那是他来到纽约市的第一年。他曾经租过一辆加长轿车,就为了把少得可怜的行李物品从西村搬到罗斯福岛去,因为没有一个搬家公司愿意效劳。

    尽管他在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Edge大厦里有一套单间公寓,但他并不住在那里:他将公寓租了出去,在同一片楼群中另租了一套房子。

    “我在纽约还没找到一个真正的家,”他说,“所以我一找到景观更好、空间更大、价格更实惠的房子,就会租下来。”现在,他每换一次公寓,就会举办彩绘派对和搬家派对。“这样做能让搬家少一点枯燥,多一点趣味。”他说。

    游牧理论之——发现全新的纽约

    瑞安·麦肯(Ryan McCann)十年前搬到了曼哈顿,自那以后每年都会搬家。麦肯现年35岁,是营销公司Profile Marketing的首席执行官,他说:“搬家或许算是地狱的第四层,但我还是在不停地搬。”

    他搬家之旅的第一站,是一套破旧的单间公寓,每月租金1400美元,比他在“亚利桑那州的那套漂亮的一居室”刚好贵了一倍。麦肯签了一年租约,租约一到期,他就搬到了更靠近地铁的A大道。2013年,他带着自己的狗阿诺德搬到了威廉斯堡的Edge大厦,以体验布鲁克林式的生活环境。

    “只要雇得起搬家公司,搬家就没那么痛苦了,”麦肯说。他对自己目前的居所很满意,“但是谁知道租约到期后,我会做什么呢?我很可能会再次搬走,”他说,“对我来说,每住进一个新的居民区,都能发现一个全新的纽约。这种感觉能使你熬过搬家的折腾。”

    游牧理论之——多试几次,找到最适合自己的

    维奥莱塔·比蒂契是A. C. Lawrence的一名经纪人,她发明了一套理论来解释女性比男性搬家更频繁的现象:“公寓就像衣服和男人,你得多试几次才知道哪个最适合自己。”

    现年30岁的凯莉·马雷克(Kelly Marek)可能就属于这样的女性。她聘请了花旗居屋的经纪人芮妮·史密斯为她寻找房源。房子必须满足的条件有:配有浴缸和洗衣设备,采光良好,环境安静。这个月,马雷克搬进了上东区一套750平方英尺(约合70平方米)的公寓。

    马雷克估计她十年里搬了十次家。尽管这套转角公寓可以看到一部分河流景观,但她只签了一年租约,不愿意居住更长时间。“我得说,这种生活方式的花销更大:为了买新灯泡、床单被罩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我实际上已经把自己的积蓄掏空了。”马雷克说。“但是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你总有新的住处可以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