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思想汇报
  • 发言讲话稿
  • 演讲稿
  • 申请书
  • 读后感
  • 报告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写作资料库 > 其他范文 > 正文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六篇

    时间:2022-01-23 17:09:34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建设,读音jiàn shè,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建立、设置或陈设布置或指创建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6篇

    【篇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

    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调研报告


      “形象”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群众评价公安工作,除了自身的安全感受,还看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公德形象和纪律形象等等。因此,笔者之见,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个极其重要的着力点就是应当紧紧围绕大力加强“形象建设”来展开。实际上,对于“形象建设”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做到常抓常新,而且真正抓出成效,则需要我们以科学的理念、辩证的思维、宽阔的视野和求实的态度来组织实施。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通过认真调研、总结和思考,头脑中得出这样一个答案,即:运用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问题,把进一步强化“形象建设”作为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方向。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基层所队与机关部门一样从严规范。
      我们在以往的工作中,常常过于强调树立基层的形象和窗口的形象,明查暗访一股脑地糊向基层和窗口,而对一些机关科室管理松懈、办事效率不高和一些机关干部迟到早退、服务态度不端等现象,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熟视无睹,放任不管。这样一来,群众有意见,认为到机关办事很难,还不如基层所队热情和痛快;基层所队民警也有忿忿不平的心理失衡,认为机关干部不仅没有工作硬性指标压力,“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而且尽管纪律松弛、效率不高也没有什么说法,该得的待遇都能得到。
      20XX年,在全国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我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认为,如果不能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问题,不仅很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而且也很难真正赢得各界群众对整个县局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因此,我们确定了“抓基层先从机关抓起、抓形象先从规范入手”的思路,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局办公环境正规化建设等级化管理考评办法》、《县局机关办公环境规范化试行标准》、《县局派出所办公环境规范化试行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基层管理工作与机关管理工作一样从严规范起来,而且全部纳入综合考评当中,进行定期严格检查和讲评。一年多来,对于违反管理规范的单位和民警,我们实行了“退回制”,既:经过所队班子会研究同意,对不合格的民警退回县局政工监督室教育培训,再重新上岗。“退回制”实行以后,我局已退回民警3人。还有2人被诫勉谈话。与此同时,县局还把条块结合、捆绑考核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指导、检查、考核、服务的作用,实行工作下沉和前移,协助各个基层所队抓好各项工作。年末县局考评时,既考评基层所队,又考评职能部门,实行责任连带、奖罚共担,基层所队取得显著成绩一起奖励,基层所队出了问题一起受罚,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了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内部形象与社会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一样从严管理。
      多年以来,不论公安部还是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从严治警工作上采取了很多措施,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有的民警内部形象与社会形象不尽一致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比如:一些民警工作时间非常遵守纪律,表现得也很出色,可是下了班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完全置一个人的社会公德于不顾,置一名人民警察的社会形象于不顾。有的开特权车,或者随意停放车辆;有的在公共场所趾高气扬,吆五喝六,痞气匪气十足;有的沉迷于“灯红酒绿”,甚至酒后滋事;有的经常夜不归宿,惹得老婆孩子到处哭闹,等等。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给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带来严重的阻碍。
      人民警察社会形象的好坏,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其所在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工作水平的高低。对此,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要坚持素质教育经常化。讲清讲明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讲清讲明公安民警违法乱纪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切实做到逢会必讲,从而不断强化每个民警的公德意识和社会形象意识。二是要坚持行为养成规范化。通过建立健全并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行为规范和社会行为规范,切实做到经常讲评,同时对不良行为习惯进行细致疏导乃至严厉惩戒,从而不断强化每个民警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要坚持监督管理制度化。积极探索民警八小时工作外的管理方法,切实做到既能够依法尊重每个民警的隐私权、人格权,又能够及时掌握每个民警在社会上的所作所为。尤其是要完善民警思想和行为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把每个民警身上表现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坚持以点带面具体化。凡事从小入手,以点带面抓推进。我们分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具体实践,使各个办公场所的车辆摆放、物品摆放、内务卫生等方面都上了一个新台阶。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单位都统一悬挂了单位牌匾、宣传标语、条幅,基本统一了床单、被褥、窗帘,基本做到了办公用具的干净整洁。就连派出所建立的治安岗亭也都实现了外观统一,里面规范地悬挂着“三声四有五个一样”等为民服务宣传标语,微机等物品摆放整齐。工作中,无论机关民警还是基层民警,没有特殊情况都着警服,而且做到警容严整。派出所民警值班时必须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扎好武装带,值正班的所长和民警佩带白色袖标。特别是过去作为一个“顽症”,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作为提案指出却始终无所改善的对态群众“冷、硬、横、冲”态度被彻底根治。从20XX年开始,县局党委把治理这一“顽症”,作为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社会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专门制定下发了服务群众暂行规定,并适当调整了人员。现在,无论是县局还是各基层所队各窗口单位,对待群众态度都明显好转,现在再也听不到老百姓反映态度不好的问题,而是表场我们为他们办了哪些好事,解决了哪些困难,提供了哪些方便。我们还先后被省厅、市局评为先进单位,受到了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维绪同志的充分肯定。他多次在全市公安机关大会上对我们分局提出表扬,要求各单位向我局学习,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民警形象与领导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领导干部与普通民警一样从严要求。
      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民警的带头人,一举一动都具有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一言一行都直接关乎着一个集体的风气。当前,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主要体现在作风建设上。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正,或者工作作风不正,或者纪律作风不正,或者生活作风不正,不仅严重损害了其自身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对此,广大民警不服气,老百姓也是深恶痛绝。
      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只要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得到规范了,广大民警的行为自然也就跟着规范了,整体也就实现规范了。正因为如此,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不能只要求民警而不规范领导干部,必须从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抓起。这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公安机关与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更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正因为如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事关党的公安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投身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来。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丰富武装头脑。一方面,坚定政治立场,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另一方面,坚持学以致用,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判断形势,善于从政治上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善于从新时期公安机关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来认识自身的职能作用,组织带领广大民警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实现“两个最大限度”。二是坚持真抓实干,着力务求实效。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定,团结共事,共克难关;扑下身子,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干就干好。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到新的档次、新的水平。三是警惕“小节无害”,远离“温水效应”。如果把一只青蛙直接放在滚烫的热水中,它会一下子就跳出来。如果把它放在凉水中逐渐加温,它会毫无警觉,直到被舒舒服服地煮死。领导干部远离“温水效应”,就要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始终保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四是保持诚恳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并且能够实现领导班子对自己工作和生活进行有效监督,必须自觉接受并且能够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对自己进行广泛监督,必须自觉接受并且能够实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进行实际监督。应当说,来自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都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的最大关怀和帮助。因此,我们必须虚心接受各种意见、建议和批评,并且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篇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心得体会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__深刻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重点,是“二十公”的亮点之一。“二十公”会议提出,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公安队伍的当务之急。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对公安队伍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既是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促进形成良好的警风,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前提。结合公安分局实际谈几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明确正规化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有些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民警对正规化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一是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将正规化建设狭隘地理解为硬件建设,认为硬件建设的指标上去了,正规化建设也达标了,从而忽视了“人”这一决定因素的重要作用;二是有的单位虽然设施规范了,标准统一了,各种也制定了,但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应付上级的检查评比,摆花架子,走形式主义上;三是少数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盲目性和盲从性;四是有的重临时轻长远,没有把它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抓;五是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将正规化建设片面理解为只要队伍不出问题,内部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就是搞好了正规化建设,所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二十公”精神,解决好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认识问题,使广大民警思想统一,认识提高,步调一致;二是要做到目标明确,知道正规化建设的标准是什么;三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不仅要对公安队伍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进行总结、规范和创新,还要根据社会环境和治安形势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拓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内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切实将队伍正规化建设抓实抓好,这是顺利实现正规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所在。

    二、在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⑴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置于突出位置

    虽然各级公安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采用了不少的方法措施,如“三讲教育”,“三项教育”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力图以思想政治工作的有益尝试,力图以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建警为先导,全面改进和提高公安机关各方面工作,可以说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公安队伍建设中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问题的存在,不仅是涉及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问题。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是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战斗力的内在迫切要求。

    ⑵要搞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决定因素“人”才能解决好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是强素质。务必要把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首要工作来抓及抓实。二是定规矩。基层公安机关在认真执行现有法律、公安法规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三是严监督。要把监督的内涵不断延伸,监督的内容不仅包括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还应包括个人作风,服务态度等监督,不仅要八小时内进行监督,对八小时外也要监督。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公安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方方面面。通过内外监督,努力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保障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⑶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走法制的道路

    “二十公”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归纳为“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要实现上述“四统一五规范”,必须用法律和制度管理公安队伍,用标准建设公安队伍,逐步把公安队伍走上法制化的建设轨道。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着机构设置不科学,上下事权不清,职能交叉,工作效率不高,保障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存在设置不规范,名称较乱等许多问题。制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是今年公安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

    三、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采取的措施:

    ⑴以党委重视为契机,强化队伍整体建设

    农场党委对公安工作做到了“四个”确保,一是确保公安分局按上级指数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做到分工合理,团结协作;二是确保在物资和财力方面全力支持公安工作;三是确保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党委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到现场。四是确保公安干警工资足月足额发放,连续三年为公安干警上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和体检,确保公安干警无后顾之忧。我是秘书做你最贴心的伙伴

    ⑵以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为契机,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自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以来,召开了贯彻落实“五条禁令”的全体干警及家属动员大会,制定了严格的实施方案。同全体干

    内容仅供参考

    【篇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调研报告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强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扞卫者的职责使命”,为新形势下推进公安队伍建设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步进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社会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度、敏感度很高,容忍度却很低。公安队伍出不得事,公安队伍出不起事,加强正规化建设,始终是贯穿公安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要坚持四轮驱动,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公安“四项建设”注入生机活力。

    一、强化规律认识运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个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必然王国指的是队伍建设的内在规律,而自由王国则是对于规律的认识和运用,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体现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认识深化和实践飞跃。纵向来看,各个时期和阶段的公安工作侧重点不一而足,横向来看,各地区的警种部门发展步调也非同频共振。因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善于把握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深化对“宗”的认识,掌握对“纲”的要求,实现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万变不离其宗、纲举则目张。要紧扣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来统领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使其沿着正确的价值轨道向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断前进。在队伍塑造上,要处理好全能与专业、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求同与存异的关系,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尊重不同个体的差异性,既要肯定主流,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有奔头,又要尊重差异,让想干事的人能够扬长避短,脱颖而出。在实践中,正确认识并积极利用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变,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和层次不断高端化和前移化。

    二、抓牢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上建党,突出价值引领,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正因如此我们党才会成为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事业中的坚强领导核心。同理,对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也要将思想关、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摆在突出的位置,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确保公安队伍始终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公安民警履职与社会阴暗面接触较多,时刻接受各种思潮和观念的洗礼和冲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要深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队伍思潮、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锤炼和夯实政治品格;二要深化形势政策教育,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调动主动能动性,积极投身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主战场。另外,要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实保证。

    三、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历史上,凡属进步的思想家,都十分重视人才和知识的作用,他们把“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作为“古今一也”的定律。人是最积极的因素,也是最能动的因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牢牢扭住这一“牛鼻子”,营造一种智力人才、创造源泉竞相迸发和充分涌流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公安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党委班子要放开胸怀,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树立正确导向,把扎实肯干、老实做人、踏实做事的干警委以重任。不搞论资排辈,不搞门户之别,不掺私心偏见,提倡外举不避仇、任人唯贤以德,管仲和齐桓公原来是什么关系呢“射钩之仇”;魏征和李世民原来是什么关系呢冤家对头。但管仲和魏征仍能被委以重任,这种宽广的胸怀和气度在今天依然要继承和发扬。要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只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积极推行“破格”任用和“火线”提拔等政策,破格任用破的是年龄、背景、资历的格,立的是素质、实绩、群众公认的格,只有坚决破掉该破的格,立起该守住的格,才能在破立并举之间将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公安队伍中来,让新鲜血液的鲶鱼效应激发队伍生机与活力,从源头上为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供保障。

    四、保持铁腕治警定力。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公安民警能够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用铁肩道义担负起惩恶扬善的神圣职责使命。但不可否认,公安队伍中的存在的一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已成为影响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消极因素。对此,要坚持铁腕治警定力,坚持“铁规管人、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高悬从严治警利剑,架起带电的高压线,对顶风违纪违规的,从严从快加以惩戒,绝不讳疾忌医、养痈遗患。要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队伍突出问题,加强自查自纠,出重典治乱、行霹雳手段、下猛药去疴,进行铁腕纠治,通过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的整治,有效实现队伍的强身健体。处理好严治与厚爱的关系,在队伍管理上,严治与厚爱是统一的,严治就是厚爱,不严就会出问题,要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剔除队伍腐败,增强自律意识和危机意识,将公安队伍打造成为经得起严峻考验的纪律铁军、廉洁雄师、忠诚卫士。积极探索推行科学的队伍管理体系,围绕调动积极性、增强能动性、激发创造性,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和绩效考评方法,做到用科学的方法和制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培养人才。

    【篇4】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

    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高文根

    【期刊名称】《公安研究》

    【年(卷),期】2004(000)008

    【摘要】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对从严治警方针认识的深化和升华,是对近年来队伍建设实践的总结和发展,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公安队伍建设中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遵循系统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自上而下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总页数】4页(45-48)

    【关键词】队伍建设;正规化

    【作者】高文根

    【作者单位】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35000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论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与正规化建设的关系——兼论公安教育在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中的工作重点 [J], 阮国平

    2.郭声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J],

    3.警察教育训练的规范化与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 [C], 胡秀文

    4.公安教育改革思考——基于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J], 周彬; 魏佳

    5.加强铁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J], 侯雷宏

    以上内容为文献基本信息,获取文献全文请下载

    【篇5】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要格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律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这就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内涵

    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

    (2)加强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

    (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

    (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

    (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

    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2)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3)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

    (4)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1)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a、政治素质

    b、业务素质

    ①岗位专业能力

    ②分析综合能力

    ③应变决断能力

    ④群众工作能力

    ⑤表达能力

    c、法律素质

    d、文化素质

    e、心理素质

    f、身体素质

    (2)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a、大局意识

    b、政治意识

    c、忧患意识

    d、群众意识

    e、法治意识

    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鲜明的阶级性、广泛地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三个最显著的特征。

    【篇6】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四统一五规范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要格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律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这就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内涵

    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

    (2)加强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

    (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

    (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

    (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

    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2)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3)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

    (4)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1)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a、政治素质

    b、业务素质

    ①岗位专业能力

    ②分析综合能力

    ③应变决断能力

    ④群众工作能力

    ⑤表达能力

    c、法律素质

    d、文化素质

    e、心理素质

    f、身体素质

    (2)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a、大局意识

    b、政治意识

    c、忧患意识

    d、群众意识

    e、法治意识

    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鲜明的阶级性、广泛地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三个最显著的特征。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点:

    (1)对党忠诚。

    其要点: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

    (2)服务人民

    其要点: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3)秉公执法

    其要点:不循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4)清正廉明

    其要点: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

    (5)团结协作

    其要点: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6)勇于献身

    其要点: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7)严守纪律

    要要点: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

    (8)文明执勤

    其要点: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人民警察的义务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1)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

    a、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

    b、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c、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

    (2)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

    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d、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2、人民警察的纪律

    (1)人民警察的纪律与义务的联系与区别

    纪律的规定侧重于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是保证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义务的规定则侧重于对警民关系的影响,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的几簇花上提出的进一步的要求。纪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保障,而且也是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基础。

    (2)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a、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工作纪律

    d、保密纪律

    3、“五条禁令”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其内容: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