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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范文四篇

    时间:2022-01-19 21:55:18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军人,是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军职人员的称呼,包括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类似古代的武士,骑士。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4篇

    【篇一】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感言

      退役军老兵退伍"老兵,老兵你要走"若不是十一月的秋风吹落了片片树叶,若不是阵阵熟悉的乐音惊醒了心中的情弦,悠悠的白云下,你还在重复着那激情燃烧的岁月;绵绵的青山旁,你还在吼声震天地书写着自己当兵的历史,"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两年五年八年的军旅生涯,刻下了你成长的足迹;四季的更替变化,留给了你深情的回忆。
      蓦然回首,你走过的路是那样的迭宕多姿令人回味。
      而今,又到了分别的季节,黯然的心里却又多了一份沉重与感慨,你说你无法割舍的是那一份最纯真的兄弟般情谊,你说你永远记得是第一次穿上军装的那种喜悦和欣慰,还有忘不了那熠熠闪光的警徽,猎猎飘扬的红旗回眸往日,春暖花开的时节,你带着朝气与稚嫩,怀揣着梦想和希望,投身消防守卫着这片热土,从此,你不再是父母身边的宠儿,你不再是双肩孱弱的书生,陪伴你的是淙淙的流水摇曳的树影雄壮的军歌整齐的方阵,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你风雨兼程孤身自守,用爱与恨喜与怒编织着人生当中一道道最美丽的风景。
      明月成为你诉说心曲的知音,小草成为你浮想联翩的依偎,你把香甜的美梦思乡的情怀心中的秘密幻化成一张张薄薄的邮纸,寄往那心动情系的故国家园。
      无数个寂寞的夜里,遥望皎皎明月,寻思着自己是不是也是天幕里一颗最明亮的星星,在诗一样迷人的边关之夜,仿佛自己也在谱写着一首卫我所爱的不凡赞歌。
      往日间,你在这里登上红色的消防战车,一次又一次的进行灭火抢险救援,不知流过多少血汗,任劳任怨,无私的奉献出你的青春。
      在无私的奉献中铸就着人生的辉煌,你可以骄傲的说:献身消防,自己无怨无悔。
      进来是小树,出去是栋梁,曾经的栉风沐雨披星戴月终于换来今天的累累硕果,那一路流淌的汗水,宣告你自己的成长,如今你已经摆脱了幼稚任性,成了一名如钢似铁的军人。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在即将奔赴人生的另一个战场,你也必将是一个披荆斩棘风口浪尖的弄潮儿,也一定会用自己的热忱自己的执着,自己对人生的那份豪情,刻画出"自信人生两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的壮丽诗篇,因为军中男儿退伍不褪色,是老兵就永不退伍。
      在整理的行装中,有那么一份留念是值得你永远珍藏的那就是照片,一个个绿色的身影,一张张淳朴的笑容,都是一串串刻骨铭心挥之不去的幸福记忆,"这是我的那次抢险这时那次火灾这是我新兵团连的弟兄,"也许没有人能改变这尘世的沧海桑田花开花落;也许没有人能在这大千世界知道很多年以后彼此将会是怎样,但是,任凭地光阴荏苒时光匆匆,你和战友那永远的兄弟情深是值得一辈子去感念去感悟去回味的,虽说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可是你依然割舍不下这些摸爬滚打朝夕相处的亲密战友,再看一眼吧,你把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了你亲爱的战友们,却把那不舍的情怀留给了自己。
      亲爱的老兵,你即将离开这曾经守卫过的土地,你即将告别这锤炼过你的火热警营,在兵心涌动,热泪盛行的日子里,随着开动的汽车,再次遥听那送行的驼铃声,"汽笛一声长鸣我还想留在部队;汽笛一声长鸣,在我离开部队的那一天"。
      退役军人的当兵几年,在岁月长河里也许并不算长,但是在人生的旅程当中它却不是短暂的,在这几年的时间里能有一段从军的经历,能使自己快速的成长,就算付出再多那也是值得的,因为付出的是汗水,回报给我们的却是一生一世永远也忘不掉的经历!!!在退伍前的这些日子里,老兵们都变的很沉默,回想在部队的点点滴滴,那一幕幕难忘的往事仿佛又浮现在了眼前许多老兵们都是眼含热泪,我们不想就这样离开部队,不想就这样离开心中那神圣的军营。
      可是不管现实再残酷,这也是我们必须去面对的现实,谁也无法逃避。
      当兵的人总会有这么一天,这也许是一生中最为难忘的一天。
      也许会有些伤感,也许会有些遗憾,但是我们从不后悔,毕竟世间万物总是不能完美,这也可能是上天留能我们这些老兵们最后的一些念想吧!在还没有退伍的时候我们总是说,我肯定会笑着离开部队的,可真到了这一天,笑这个字仿佛在军营里消失了,弥漫在空气里的全是悲伤,每到这个时候是最能体现战友情的时候,所有的战友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兵都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们想让时间停在此时,我们想再多抱一抱与我们相处了好几年的战友。
      再见了,我的好战友,再见了我的好兄弟,是缘份让我们相聚在这里。
      而二十天以后我们就要离开了,不管今后的我们身在哪里,我们都不会忘记这份绿色的经历。
      送老兵时的情景早已经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可等到那一天已经没有了欢声笑语,老兵还是会沉默。
      队长还是会用哽咽的声音做最后的批评:军人的作风哪里去了,你们要觉得你们还是个兵,就别垂头丧气,拖拖拉拉的还有没有点军人的样子,在我们这支队伍里没有这样的兵。
      可队长的心里也清楚啊,老兵们不想走,我们不想离开部队,不想离开一起摸爬滚打了几年的战友。
      这是我们在部队最后的一次听队长训话,是我们想再看一看部队,再看一看那整齐的营房,再看一看我们亲爱的的战友。
      再见了,我的好战友,再见了我的好兄弟。
      再见了第二篇:军人感悟字从名言中谈论核心价值观报效国家陆游的一句报国寸心坚似铁,就表现出我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生生不息,代代流传。
      在我国的风雪哨卡,万里海疆,有着数不尽的报国寸心坚似铁,一心为国奉献的典型。
      《黄河大合唱》的曲作者冼星海也曾经说:我有我的人格良心,不是钱能买的。
      我的音乐,要献给祖国,献给劳动人民大众,为挽救民族危机服务。
      共产党员方志敏烈士更是在《可爱的中国》中写道: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稀罕华丽的大厦,却宁愿住在这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拉口的苞粟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
      他们坚似铁的报国意志正是中报效国家!位卑未敢忘忧国仍是陆游的一句诗。
      在被免官后病了二十多天,病愈后写了此诗,诗人想到自己一生屡遭挫折,壮志难酬,而年已老大,却吟唱出了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
      的高亢嘹亮的爱国主义最强音。
      同后世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各有千秋。
      他留下著名的绝笔诗《示儿》: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更让人感到那颗滚烫的忧国忧民之心。
      献身使命以身许国,则何事不敢为?这是民族英雄岳飞的话。
      他说,以身报答祖国,就无所畏惧,不怕做任何事。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
      二十岁那年,便怀着杀退金兵,还我河山的雄心壮志,投身军营,临行前,岳飞的母亲为他在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激励他为国效力。
      从此,精忠报国就成了岳飞立身处世的座右铭。
      岳飞作战勇敢,治军严明,岳家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收复了大片失地,被侵略者哀叹道: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在以秦桧为首的投降派妒忌和暗算下,岳飞仍然义无反顾,决心一鼓作气,直捣黄龙府。
      正当岳家军节节胜利之际,宋高宗赵构和秦桧串通一气,将岳飞调回朝中,后来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杀害。
      岳飞虽然含怨去世了,但人民永远怀念他。
      杭州西子湖畔的岳王庙,铸有他的铁像,受到历代人民的缅怀瞻仰。
      以身报国,气壮山河,岳飞这种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永远值得人们学习。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
      这是一句人人熟知的爱国名言。
      他的作者是南宋末年著名民族英雄文天祥。
      文天祥才华出众,曾中进士第一名,担任过右丞相和枢密使等要职。
      在元兵大举入侵,南宋山河落入敌手的情况下,他在福建广东一带坚持抗元,后不幸被捕。
      在被押解去河北的路上,文天祥曾抱着必死的决心,绝食八天,但仍奇迹般地活着,在元军的豪华宾馆和热情招待面前,他毫不动摇,通宵达旦地坐在外边,每当有人来劝降,文天祥总是破口大骂。
      后来,敌人把他投入牢房,过着非生活,而他的斗志没有丝毫的松懈,当他得知自己的妻子女儿在元大都宫中当女奴的消息后,虽然心如刀绞,但仍然忍痛割爱,战斗到底。
      最后,元皇帝忽必烈出马劝降,文天祥意志更坚,终于以身殉国。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句闪光的名言,是文天祥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的光辉写照,也给献身祖国的每个中国人以强大的精神激励。

    【篇二】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严把人员入口关,确保生产技能人员队伍整体保持较高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称退役军人,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接收安置规定,由集团公司各企业接收的退役军人,包括退役士官和退役士兵。

    第四条 退役军人上岗前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坚持“统一政策,集中培训,定向培养,达标上岗”的原则。具体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基地(以下简称教培基地)承办,系统内其他培训机构协办。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五条 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应以提高参加培训的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参训学员)综合素质和技能为目的,坚持培训内容与送培需求、培训与上岗使用相结合。

      参训学员通过培训须掌握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和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及相关通用工种初级工技能,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应达到中级工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程度。

      第六条 参训学员取得以下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

      (一)一级退役士官、退役士兵须取得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通用工种(电力行业相关工种)和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二级及以上的退役士官须取得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培训证书和通用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职责及要求

      第七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中的职责:

      (一)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协调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及培训后上岗工作,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负责组织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纲及教材、题库、课件等的编写和制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岗前培训证书的制作、发放,参训学员培训前考试(考核)合格标准的确定等。

      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退役军人参加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及培训后上岗工作。

      第九条 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送培企业(以下简称送培企业)负责参训学员的培养方向、拟学专业的确定以及培训费用的保障、岗前培训协议和岗位实习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集团公司教培基地负责参训学员的培训、考试(考核)、技能鉴定以及参训期间的管理,参与教学计划、大纲及培训教材、题库、课件等的编写、修订和制作。

      第十一条 教培基地、送培企业以及参训学员三方,应签订岗前培训协议,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教培基地须重视授课教师和实验设施(设备)的配备,教材、课件的开发以及教学方法的创新,应基本满足送培企业培养需求、参训学员符合实际的个性化要求,确保集团公司规定的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 送培企业应建立健全参训学员学习成绩、个人表现与待遇、上岗挂钩机制,并与教培基地密切联系、相互支持、专人配合,同时在参训学员实习、培训场地以及培训设备等方面为教培基地提供支持。

      第十四条 参训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任务,珍惜和把握系统学习的机会,刻苦学习,提高技能,尽快适应现代电力企业发展对人员素质的要求。

    第四章 培训期限

      第十五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汇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不参加岗前职业技能培训:

      (一)具有通用工种(电力行业相关工种)或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二级及以上退役士官。

      (二)培训前考试成绩合格,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等)毕业证书、通用工种(电力行业相关工种)和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级退役士官和退役士兵。

      (三)培训前考试成绩合格,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拟上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者。

      第十六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由教培基地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参加相应期限的岗前职业技能集中培训: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五条(一)的二级及以上退役士官,岗前培训期限原则上为半年(一学期)。

      (二)培训前考试成绩合格,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及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级退役士官和退役士兵,岗前培训期限原则上为半年(一学期)。

      (三)培训前考试成绩合格,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及通用工种(电力行业相关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级退役士官和退役士兵,岗前培训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两学期)。

      (四)其他退役军人,培训前考试成绩合格的,培训期限为两年(四学期);不合格的,培训期限为三年(六学期)。

      第十七条 如遇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款未包括者,由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批复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培训前考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教培基地负责承办(含考前教育)。考试内容为初(70%)、高(30%)中相应基础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一般为数学、物理、语文等。

      第十九条 送培企业对参训学员培训期限另有更高要求的,按送培企业的需求签订协议。

    第五章 培训内容及计划

      第二十条 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内容须涵盖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初级工的知识与技能要求,适当增加中、高级工的知识与技能要求。

      一般分为热能动力设备运行与检修、电气设备运行与检修、水能动力设备运行与检修、焊接等专业。也可根据送培企业定向培养需要,开设其他相关专业。

      第二十一条 各教培基地须按照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组织教学。教材可采用国家统编教材、集团公司或教培基地自编教材。集团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和送培企业的需求,适时组织相应教学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修订。

      第二十二条 培训期限为两年(四学期)的,培训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或工种)基本操作技能两部分,每部分培训时间均为一学年(两学期)。培训计划一般为:

      第一学年,按专业编班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学年末,组织通用工种(电力行业相关工种)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学年,进行电力行业岗位(或工种)培训。后一学期,返回送培企业进行岗位实习。学年末,组织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初级工鉴定和毕业考核。

      第二十三条 培训期限为三年(六学期)的,第一学年为文化课补习,其余安排同两年制。

      第二十四条 培训期限为半年(一学期)的,培训内容为专业培训,学期末组织通用工种职业技能初级工鉴定。

      第二十五条 培训期限为一年(两学期)的,培训内容为电力行业岗位(或工种)培训,安排同两年制第二学年。

      第二十六条 岗位实习期间,教培基地与送培企业须签订岗位实习合同,明确实习任务、目标以及管理、考核办法等。

      教培基地负责配备实习大纲和有关资料,并安排教师到送培企业就参训学员实习情况跟踪考核。

      送培企业应在参训学员返回企业一个月内确定其实习岗位(应与其鉴定工种一致),并指派专责师傅,保证实习效果及安全。实习结束时,须为参训学员出具实习鉴定报告。

    第六章 学员管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人事管理

      参训学员集中培训期间,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教培基地统一管理,培训结束转回送培企业。劳动人事、薪酬保险关系等仍由送培企业管理。

      第二十八条 考核管理

      (一)参训学员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学习,并参加规定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归入个人档案。

      (二)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核)者,须事先向教培基地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参加补考。

      (三)擅自缺考者,相应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四)考试作弊者,相应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者,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有关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六)实习课程的实际操作部分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不安排补考。

      (七)每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可参加补考一次。补考按教培基地规定进行,记分注明“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

      第二十九条 休学与复学

      (一)参训学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填写休学申请书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培基地和送培企业共同批准后方可休学。教培基地须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备案。

      (二)参训学员在休学期间的待遇,按送培企业的规定执行。

      (三)休学以一年为限。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休学人员须向教培基地提交复学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教培基地批准后随原专业的下一年级继续培训。教培基地须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并通知送培企业。

      (四)参训学员复学直至培训结束,执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的待遇标准。

      (五)参训学员在休学期间不得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有报酬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学。

      第三十条 试读、留级、退学

      (一)一个学期内有三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可随班试读一学期,试读期间停发奖学金。

      试读期间,各科成绩全部及格的,取消试读。试读期间仍有课程经补考后成绩不及格的,予以留级。

      (二)一个学期内有四门及以上课程经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的,予以留级,跟随同专业下一年级继续接受培训。

      留级期间的各项培训费用由参训学员个人承担。

      (三)培训期间,连续留级两次的,劝其退学。

      (四)培训期未满,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退学的,送培企业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个人须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教培基地负责按月向送培企业提供参训学员考勤统计,由送培企业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七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教培基地须根据需要制定参训学员奖惩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建立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奖学金制度,即从参训学员的工资中提取部分工资作为奖学金。标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

      送培企业须将奖学金划拨到教培基地,由教培基地负责按月考核发放。教培基地每学期将奖学金发放结果反馈至送培企业 。

      第三十四条 培训成绩优秀的,可授予“优秀学员”称号,记入个人档案。经教培基地推荐,可申报参加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第三十五条 培训结束后,教培基地须将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及操行成绩反馈给送培企业,应关心跟踪参训学员工作岗位的安排,及时将安排结果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达到本规定第二章培养目标的,送培企业应根据培训成绩(含操行成绩)和综合表现,择优安排其工作岗位。

      未达到本规定第二章培养目标的,返回送培企业,暂按送培企业的待岗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的参训学员,须根据有关规定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三十七条 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确有进步,可撤销处分。处分执行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第三十八条 因违纪受到警告处分的,停发一个月奖学金;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停发两个月奖学金;受到记过处分的,停发三个月奖学金;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期间停发奖学金。

      第三十九条 教培基地按学期进行操行评定,全部培训结束进行操行总评,结果归入个人档案。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该学期操行成绩为不及格。

      第四十条 留校察看期间又严重违纪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一个学期内连续旷课三天及以上或一个学年累计旷课十天及以上的,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劝其退学。

      第四十二条 被“劝其退学”、“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送培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个人须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章 证书管理

      第四十三条 参训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和操行总评及格,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颁发“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有技校资质的教培基地,可颁发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注册。

      第四十四条 毕业前仍有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准予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的,不得发放相关证书。半年后可申请再次补考,成绩及格的,方可颁发相关证书。

    第九章 其 他

      第四十五条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的工资、待遇等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送培企业按月发放。

      第四十六条 参训学员的培训费和其他费用,须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的标准,由送培企业按年集中支付,在每年开学后第一个月内缴足,并将交费明细发至教培基地财务部门。教培基地不再向参训学员个人收取费用。

      第四十七条 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的个人负担标准,按送培企业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享受寒、暑假待遇。每学期可报销两次由教培基地到家庭居住地的往返交通费用。

      第四十九条 培训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按送培企业的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送培企业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5年6月16日印发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82号)同时废止。)

    【篇三】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安置

    一、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安置办职责:
      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拟订地方性复退军人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管理、使用复退军人安置保障金。组织指导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人接待站的管理工作。

      二、由各级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负责接收安置的对象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士兵条例》: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等。按退役类别分为:1、退伍义伍兵;2、复员(转业)士官3、复员干部。

      三、主要政策
      依据《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等规定综合分类如下:
      1、家居农村的退役士兵,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依据相关政策,下列人员纳入安置工作(或自谋职业)范围:一是服现役满10年作转业安置的;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三是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原二等、三等伤残军人)的退役士兵符合城镇安置条件,除享受规定的残疾抚恤外,可以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鄂退办函[2005]36号);四是2005年以前应征入伍的进藏服役期满的退伍兵,……属农村户口的,当地政府负责将其转为非农业户口,对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或受师以上单位嘉奖表彰者,凭其档案记载和证书……予以安置;(鄂政发[1996]75号);五是2005年以后应征入伍的农业户口的进藏高原条件兵,在应征入伍的同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将其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服役期满后,比照当地当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补助的补助标准发给补助费(鄂政发[2005]40号);
      2、家居城镇的退伍义务兵,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货币安置)或助学安置。
      2005年以后应征入伍非农业户口的进藏高原条件兵,服役期满后,按照当年国家安置政策落实相关待遇。选择自谋职业的,按照当地当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的1.5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费。(鄂政发[2005]40号)。
      依据相关政策,下列人员政府不负责安置:一是城镇户口占用农业指标入伍的;二是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三是入伍前三个月内购买城镇户口的;四是档案严重缺件的; 五是除名、开除军籍,部队作中途退伍处理的;六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十堰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
      3、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4、符合安置条件的而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5、助学安置是指城镇退役士兵享受一定的补助,在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指定的成人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脱产本科、专科学历教育,学习结束后自主择业,政府不再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也不负责安排工作的一种安置形式。

      四、退役士兵报到须知:退役士兵本人持部队《行政介绍信》、《优待安置证》原件、《退伍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到应征入伍地安置部门报到登记。按规定,自带档案报到的,不予接收档案,不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到的不予接收。城区退役士兵在市政府安置办报到登记,其父母或配偶系中央省属单位或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市政府安置办负责安置;除此之外其他安置对象一律由征集入伍时所在区政府安置办接收安置。

      五、2009年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按照回原征集地安置的原则,凡现役士兵退出现役的,应回原征集地,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符合农村安置的退役士兵,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妥善安排其生产生活;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原则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符合异地安置条件的,经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异地安置。接收安置期限原则上在6月内完成。
      自2009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开始,十堰城区的退役士兵一律由原征集批准入伍的区政府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十堰经济开发区的退役士兵,由茅箭区政府安置机构接收后,按户籍或现居住地整体移交开发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1、对父母或配偶是地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无固定职业(居民)的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由负责接收的政府安置机构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并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偿费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2、对父母一方或配偶是中央、省属驻市企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继续采取包干安置的办法,由安置机构介绍到其父母或配偶所在系统(单位),以安排就业、经济补偿等方式妥善安置。责任单位采取经济补偿方式安置退役士兵的,应将《自谋职业协议》报当地安置机构备案,退役士兵本人可凭双方签订的自谋职业协议书,到当地退役士兵安置机构申请办理《城镇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3、对转业士官、二等功(含)以上功臣和5至8级因公(战)伤残的退役士兵,列为政府重点安置对象,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和推介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推介就业安置有困难或本人自愿自谋职业的,也可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

    【篇四】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活动方案

    【篇一】退役军人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我们即将迎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xx周年的纪念日,我们要大力弘扬军纪律严明、永不退缩、冲锋在前、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教育安保队员永葆军人勇敢、顽强的品格,创建一支为医院发展保驾护航的坚实队伍。在此之际,我院将举办庆“八·一”活动。

      二、活动主题

      1、同庆建军佳节,共建白云安保士气

      2、同庆八一,提振安保士气,护航白云

      3、发扬解放军人精神,鼓舞安保斗志昂扬

      三、参加人员:我院退伍军人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8月1日(星期x)下午17:30分

      活动地点:大会议室

      聚餐地点:酒家

      五、活动准备工作

      (一)节目征集

      1、安保科征集节目;

      2、节目形式以歌曲、武术表演为主,内容健康向上,所有节目需提前自我彩排;

      3、7月30日下午15:00分到大会议室进行彩排;

      4、节目表演伴奏请自行拷贝,并提前交于人力资源部处;

      5、节目演出次序根据流程形式进行安排;

      6、活动表演中,凡参加演出的演员将得到礼品一份(集体表演除外,礼物为皮带,到时仓库领取);

      (二)活动现场布置

      1、提前挂好横幅,国旗;

      2、整理好现场空地,用于表演时使用;

      3、调试音响、话筒,调好音量;

      六、筹备部门

      1、人力资源部(退伍名单的确定,活动方案的策划,下发通知,表演节目伴奏的准备,通知各个部门派员工代表参加观看节目,新闻稿的撰写,酒家的预定,人员接送等等)

      2、院务部(领导发言稿的编辑,节目的审核,协助布置现场等等)

      3、营销策划部(现场拍照,新闻稿审核以及发布在网络平台上等)

      4、安保科(节目的排练等等)

      七、活动内容

      (一)

      1、8月1日下午17:30分,大会议室准时集中;

      2、人员到齐之后,开始庆祝活动;主持人开场白----领导讲话----代表发言----节目表演----结束语;

      3、预计18:00,退伍军人在精神大厅集中接送过去酒家用餐。

      (二)

      1、8月1日下午17:30分,退伍军人集中去酒家,17:50分到达;

      2、人员到齐之后,开始庆祝活动;主持人开场白----领导讲话----代表发言----节目表演----结束语(不需要部门代表参加)

      3、开始用餐(预计18:20分用餐);

      八、节目单

      1、主持人:***;

      2、歌曲:双人自弹自唱(歌名待定);

      3、武术表演:双节棍;

      4、题目抢答:设计10道题目,内容关于建军类的,进行提问,谁抢答得快则可得到小礼品一份(以仓库领取为准,价格10以内);

      5、集体大合唱两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团结就是力量。

      九、活动经费及预算

      由于今年预算没有慰问金,故总费用超出预算,请审批。

      十、应急预案及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举办各环节必须遵纪守法,内容要健康向上,达到主题要求。

      2、参与者须接受活动组织者的统一指挥,严密组织,分工协作,精心实施。

      3、本次活动要求组织者和参与者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障活动各环节顺利完成。

      4、遇到各类突发问题,有关方面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篇二】退役军人活动方案

      一、xx镇走访慰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时间为:

      走访慰问时间为:

      三、慰问活动指导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主管负责人:黄伟华副镇长;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实施单位:镇政府及其下属各单位、各村委会、各社区。

      四、镇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对象及人数:

      1、烈属:3户

      2、在乡复员军人:21人

      3、在乡伤残军人:5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7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196人

      6、“五老”人员:19人

      7、特困退伍人员若干名

      五、各类慰问对象慰问金标准:

      1、烈属:1000元/户

      2、在乡老复员军人:500元/人

      3、在乡伤残军人:500元/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0元/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300元/人

      6、“五老”人员:300元/人

      7、特困退伍军人:200—500元/人

      以上经费及具体事宜均由镇民政办负责在7月26日前准备好。

      六、具体做法:

      1、开好两个座谈会:

      在镇政府召开东江纵队老战士、烈属代表、伤残军人代表、参战人员代表、现役军人家属代表会议及镇政府大院内退伍人员座谈会——负责单位:党政办、民政办。

      2、开展走访帮扶、慰问:

      (1)镇三套班子成员:

      在8月1日前,镇三套班子成员一定要到挂钩联系户对象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当前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为挂钩联系户解决“三难”问题和信访难题。同时也要向他们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和信访条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对特困复退军人对象家庭的慰问,可以参照上述实施方案进行,各包片领导对本片各村优抚对象的慰问,按往年做法,统一到镇民政办领取各类对象慰问金,上门慰问,并将在慰问过程了解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到镇民政办。

      (2)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

      对于挂钩我镇优抚对象的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来我镇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时,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一定要热情接待,并派专人陪同带路,同时要告之本村的优抚对象,不要对来慰问的领导提太高或不切实际的要求,确保走访慰问顺利进行。

      对有些领导因公务忙而派代表来,村委会干部要同样陪同上门,原则上不要包办代理,避免挂钩联系户的误解。因为县委县政府有通知要求,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领导除应送上政府的慰问金外,挂钩领导个人还应有200元以下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3、各部门务必在8月1日前对本单位的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集中一起,召开座谈会并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镇民政办下拔给各村的复退军人人均20元也可作为座谈会经费,有条件的村委会还可以组织其它相关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单位: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