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思想汇报
  • 发言讲话稿
  • 演讲稿
  • 申请书
  • 读后感
  • 报告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写作资料库 > 其他范文 > 正文

    糕点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通用4篇)

    时间:2021-12-23 16:34:56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生产:汉语词汇生产:2008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生产:期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糕点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糕点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4篇

    糕点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篇1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分析天平(0.1mg);

    (三)干燥箱;

    (四)灭菌锅;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微生物培养箱;

    (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检验。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25kg,随机抽样至少2kg(至少4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2份,送检验机构,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糕点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篇2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蜜饯产品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申证单元为1个,即蜜饯。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蜜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7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生产企业:原料处理→糖(盐) 制→干燥→修整→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处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糖(盐)制; 包装。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返砂或流汤(糖);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蜜饯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验收场、原辅材料仓库、原料处理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2.蜜饯分装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处理设备;2.糖(盐)制设备;3.干燥设备(晒场或干燥房);4.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仅需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SB/T 10050-1992《糖莲子》;SB/T 10051-1992《丁香榄》;SB/T 10052-1992《雪花应子》;SB/T 10053-1992《桃脯》;SB/T 10054-1992《梨脯》;SB/T 10055-1992《海棠脯》;SB/T 10056-1992《糖桔饼》;SB/T 10057-1992《山楂糕、条、片》;SB/T 10085-1992《苹果脯》;SB/T 10086-1992《杏脯》;SB/T 10195-1993《冬瓜条》;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蜜饯产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二)分析天平(0.1mg);(三)干燥箱;(四)电炉;(五)灭菌锅;(六)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七)微生物培养箱;(八)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蜜饯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蜜饯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标签

     

     

    2

    感官

     

     

    3

    净含量

     

    4

    水分

     

     

    产品明示标准中有此规定的

    5

    总糖(以转化糖计)

     

     

    6

    食盐(以氯化钠计)

     

     

    7

    总酸

     

     

    8

    铅(Pb)

    *

     

    9

    铜(Cu)

    *

     

    10

    总砷(以As计)

    *

     

    11

    二氧化硫残留量

     

    12

    苯甲酸

    *

     

    13

    山梨酸

    *

     

    14

    糖精钠

    *

     

    15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甜蜜素)

    *

     

    16

    着色剂1

    *

     

    17

    *

    辐照果脯类

    18

    六六六

    *

    19

    滴滴涕

    *

    20

    菌落总数

     

    21

    大肠菌群

     

    22

    致病菌2

    *

     

    23

    霉菌

    *

     

    注:1.着色剂包括: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等人工合成色素,检测时应根据产品的颜色确定;

    2.致病菌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生产量较大的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kg,抽样数量为2kg (不少于6个包装),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经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和被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糕点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篇3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蜜饯产品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申证单元为1个,即蜜饯。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蜜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7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生产企业:原料处理→糖(盐) 制→干燥→修整→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处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糖(盐)制; 包装。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返砂或流汤(糖);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蜜饯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验收场、原辅材料仓库、原料处理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2.蜜饯分装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处理设备;2.糖(盐)制设备;3.干燥设备(晒场或干燥房);4.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仅需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SB/T 10050-1992《糖莲子》;SB/T 10051-1992《丁香榄》;SB/T 10052-1992《雪花应子》;SB/T 10053-1992《桃脯》;SB/T 10054-1992《梨脯》;SB/T 10055-1992《海棠脯》;SB/T 10056-1992《糖桔饼》;SB/T 10057-1992《山楂糕、条、片》;SB/T 10085-1992《苹果脯》;SB/T 10086-1992《杏脯》;SB/T 10195-1993《冬瓜条》;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蜜饯产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二)分析天平(0.1mg);(三)干燥箱;(四)电炉;(五)灭菌锅;(六)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七)微生物培养箱;(八)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蜜饯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蜜饯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注:1.着色剂包括: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等人工合成色素,检测时应根据产品的颜色确定;

    2.致病菌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生产量较大的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kg,抽样数量为2kg (不少于6个包装),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经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和被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糕点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篇4

    附件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
    2.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3.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1.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3.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0-1992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1-1992桃酥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2-1992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2-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月饼GB19855-2005
    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4-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SB/T10227-1994粽子SB/T10377-2004裱花蛋糕SB/T10329-2000《面包》QB/T1252-1991《月饼馅料》SB10350-2002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