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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范文六篇

    时间:2021-12-20 19:03:39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6篇

    第一篇: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范围:

    第三条 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四条 工作认真负责,阻止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五条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六条 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七条 凡在正式杂志发表论文的,省级奖励500元,国家级奖励800元。

    第八条 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200元。

    三、 医德医风罚则

    第九条 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同事间不搭台,甚至拆台,影响团结和工作者,扣罚当事人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扣罚500元,且2年内不得评优。

    第十条 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罚当事人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罚科室200元。

    第十三条 科室住院患者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下的,门诊患者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罚500元。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五条 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十六条 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十七条 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500元,扣发科室1000元,接受药品回扣的,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 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罚当事人5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罚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 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扣罚当事人500元;收费部门错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一条 私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扣罚当事人漏收金额3倍罚款。私收费者没收非法所得并扣罚100倍的罚款,并停止执业6个月。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罚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停止执业一年。

    第二十二条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药械、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谋取私利的,扣罚500元。处售药械金额20倍罚款。

    第二十三条 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购药从中获取利益,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的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罚5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当事人10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脱岗、怠工,扣罚当事人1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医德医风差,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200元。

    第二十七条 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或者从中截留部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罚所收金额的10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 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罚科主任5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二十九条 给病人划错价、收错款、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漏诊、误诊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投诉或引起纠纷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视情节给以停止执业3—6个月,下岗待聘等处分。

    第三十条 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名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个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三十一条 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个月,或予以除名。

    四、医疗质量罚则

    第三十二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按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 ,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5000元以上部分15%,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5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40%,赔偿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经济赔偿原则同上,并停止责任人执业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者转岗待聘。

    第三十四条 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造成医疗护理差错、缺陷,但未发生医疗纠纷或者是有纠纷但未进行经济赔偿者,扣罚责任人500元,如果存在科室管理不到位、疏于管理等原因,则科室主任(护士长)连同责任人一样处罚。

    第三十五条 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认真书写,各科室副主任、主任、科护士长为病历质控责任人。

    (1)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科内质控医师50元,并责令重写;运行病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发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超过规定时限3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100元,超过规定时限7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200元。

    (2)住院病人出院后三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扣罚科室50元;丢失病历扣罚责任医师及科室质控医师各5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 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七条 护理文书书写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八条 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五、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罚则
    第三十九条 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罚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罚5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10万的违约金;短期进修3个月以上,回院工作不满3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2万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 各级各类人员有必要参加各种相关的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给出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六、医院感染控制罚则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服装整洁,工作服不得穿到食堂、厕所、会议室等。违规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

    第四十二条 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医疗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罚原则处理。

    第四十三条 重点科室每月作空气培养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手术室、口腔科、内镜室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相关监测,并做好记录。监测不合格者或未监测者,每项扣罚科室100元。

    第四十四条 有严重感染或危重病员和有传染性的病员,应安置在单独病室,病室应先作消毒处理。如违反规定,每次扣罚科室200元。

    第四十五条 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记录。若无记录或记录不全者,每次扣罚科室100元,任何人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制止措施,并报告后勤总务科和感染管理科,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每次2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未及时报告者,将给予当事人300元经济处罚。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给予1万元罚款;并在全院大会上认错检讨。造成传染病传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及时上报感染管理科,迟报漏报者扣发当事医师200元。由此造成医院感染事件暴发、传染病传播者给予当事人及科主任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七、行政、后勤罚则

    第四十七条 病房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多收病员费用或多记帐,扣发责任人100元。

    第四十八条 后勤科室擅离职守,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第四十九条 未按规定建立科务管理记录、物品管理帐目和执行有关规定的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

    第五十条 科室出现缺陷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第五十一条 药品、器材等物资采购必须严格计划、论证、专人负责,不能盲目乱采购,未经计划、论证随意采购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医院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70%。若采购的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缺乏必要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或资质证明不全的,扣罚责任人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库房保管员不按规定对新购物资进行验收入库或出入库程序混乱、出入不相符的,扣罚责任人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二条 严格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破损或遗失的,视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的重要程度进行处罚,造成破损的,扣罚责任人每份100元;遗失的,扣罚责任人每份500元。

    第五十三条 拥有设备、仪器的科室,必需建立档案、有使用、保养制度,并在医院备案;对不按操作规程所导致的损失,扣罚责任人500元。

    八、劳动纪律及综合治理罚则

    第五十四条 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或弄虚作假的科室主任、护士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五十五条 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罚100元,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十六条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视为旷工。旷工每天扣罚3天工资,累计旷工超过半月除工资扣罚外,下岗待聘。

    第五十七条 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劳动的,扣罚当事人每次200元。

    第五十八条 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致使医院财产遭受损失(如药品、物资积压、霉变、虫蛀、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医院设备等),视损失大小,扣罚当事人500—2000元,并赔偿损失的50%。

    第五十九条 虚报工作量,经核查属实,除追回因虚报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

    第六十条 负责水、电、暖等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无故不到位检修的,或因技术难度大自己不能维修而不积极请师傅维修影响正常工作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第六十一条 各科室丢失工作服、床单、枕套等,除按价赔偿外,扣罚100元。

    第六十二条 工作中无理取闹或吵架,扣罚500元。

    第六十三条 职工上班时间看电视、听音乐、打游戏、干私活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罚100元。

    第六十四条 科室或个人无安全意识,出现火警、火险、被盗,扣罚500元,并赔偿财产损失的50%。

    第六十五条 各科室必须做好清洁工作,定点投放垃圾,如有违者扣罚责任人或科室200元。

    第六十六条 对酒后上岗者罚款200元,对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罚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拘留,或受到医疗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者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十八条 涉及本制度所列的扣罚金额由财务科从个人或科室的工资或奖金中扣除,作为医院的奖励基金。

    凡奖励或处罚对象在本制度中有2条以上可适用的类似条款,不采取累加的方式进行奖惩,而是以奖励程度最大或处罚程度最大的条款为准。 

    第二篇: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

    *****有限公司

    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本制度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办公环境:

    2、考勤

    2、车辆使用:

    4、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六、奖惩管理流程

    YES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记录单》或《员工奖励记录单》

    2、《员工惩处记录单》或《员工奖励记录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

    八、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员工惩处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奖励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

    )

    (

    ■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二章 …………… 日常工作

    ■ 第三章 …………… 车辆维护保养

    ■ 第四章 …………… 车辆清洁卫生

    ■ 第五章 …………… 轮胎使用管理

    ■ 第六章 …………… 燃油消耗规定

    ■ 第七章 …………… 车载通讯工具使用规定

    ■ 第八章 …………… 安全管理规定

    ■ 第九章 …………… 事故赔偿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提高司机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司机的工作责任感和交通安全意识,维持正常的工作纪律和秩序,提升运输管理绩效,确保公司生产运输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遵循有奖有罚,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原则,并在实践管理中不断完善。

    第二章 日常工作

    1、上班时间遵守“搅拌车司机工作流程”,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并熟悉司机岗位职责。所有双班车当班司机,均应提前到达接班地点等候,凡超过接班时间10分钟不足30分钟的,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的按旷工处理。交接班司机要沟通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不能出现车等人的情况发生。

    2、自觉按公司规定依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凡私事缺勤须提前一天书面请假,违者视作旷工处理。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罚款50元;达五次者罚款1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员工旷工超半天者,扣发当月固定工资的10%,每月累计旷工达三天者,扣发当月固定工资的20%,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

    每月原则上有4天休息,一般情况下不得连休,休息时间可自己安排, 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申请(并填调休单,即请假条),经得同意方可休息。若四天不休息(大节日除外)不另外给加班工资,但车数提成照计。

    3、不管有没有生产任务,当班司机必须留厂待岗,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若要外出办事,必须经得调度或部门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4、凡因违规被停职、车辆维修和事故待处理等无驾驶任务的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的工作安排,否则按旷工处理。

    5、严格并自觉按公司规定做好交接班和各项检查工作。凡因交接班不清楚,或接班司机疏忽大意检查而导致无法分清责任,均由当班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6、接班时,须对车辆各种状态进行详细、认真检查,包括随车证件、燃油、机油、刹车油、冷却水、电池水、轮胎气压、全车灯光、各主要部位螺丝、转螺工作等是否足够或正常。若发现问题,须及时向调度或生产部经理反映,否则由当班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所有司机未经当班调度/操作员同意,不得私自进入中控室和翻看调度记录,违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经调度/操作员劝告仍不肯离开的,给予处分一次,并写检讨书。

    8、必须绝对服从调度生产安排。如对调度安排有异议,也应先服从而不得拒绝,待事后再向生产部经理。无论如何严禁对调度/操作员恶言相向,对粗言谩骂调度/操作员者,无论任何理由,一律给予扣罚100元,并停车待岗。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

    9、司机未经部门主管或当班调度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和顶替,否则,扣发当班及顶替司机当月安全奖50元/次。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当班及顶替司机共同承担。

    10、装车须按排队先后次序进行,不得争先拥后爬头插队,轮到装车不得无故拒绝,违者扣罚50元/次,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11、装料前,应反转罐体二分钟以上,确保罐内无残渣积水,如因罐内积水而导致砼料塌落度过高,需补干料或砼料报废,由司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装料时,将罐体调为正转,若因车罐反转而导致砼流出报废的,也由司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12、装料完毕,所拿《送货单》必须经质检员盖上“检验合格”章,并在《送货单》司机栏签名(不签名的不给予计提成),然后检查装料斗和尾槽是否冲洗干净。

    13、车辆准备出站时必须停车,将送货单绿联送交门卫处,未在门卫处让门卫签收的车数不计提成。凡冲撞门口挡栏的,按原价赔偿经济损失,态度恶劣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并停职教育。

    14、车辆离站前,司机必须仔细看清楚《送货单》上工地名称、部位、强度标号、车号、载量等,并按照送货单上的强度标号在挡风玻璃下方摆放相应的混凝土强度标号牌。不按各工作指引使用送货单的司机,第一次警告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人民币100元;第三次罚款人民币100元并记大过。超过三次除名处理。送货单、记录表填写缺项、未及时交单,车数不计提成。挂错混凝土标识牌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司机承担一切责任。

    15、车辆在路上行驶前,必须把后尾槽摆放好,并锁紧(绝对不允许接着加长槽上路),否则每次扣罚50元。

    16、砼料装车出场后,任何情况下,未经公司试验室技术人员授权或同意,严禁其他人员随意向砼料加水或外加剂,否则造成质量问题或遭客户退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司机承担。

    17、任何司机到工地后下车时必须戴上安全帽,戴好工作证,否则每次扣罚10元。不得在工地猛按喇叭,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服从客户的安排。若有异议,即向调度反映,不得跟客户争吵。

    18、《送货单》上必须准确填写到达工地、开始卸货和已卸完货三个时间,要保持《送货单》清洁干净。若不填写或不按实际时间填写者,车数不计提成,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开始每次给予扣罚50元,每月三次或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一次,屡教不改者给予停职教育或辞退。

    19、卸料完毕后,司机须立即将《送货单》交由客户指定人签收,若忘记签单或非工地指定人员签单造成的损失由司机承担。

    20、完整填写《行车记录表》,否则视其填写情况扣除相应车数。

    21、不得他人送货单签上自己的姓名,杜绝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否则取消附送车数(双方)提成,并对双方各扣罚200元。

    22、所有因工地卸剩余砼料,应及时通知调度,并按指示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随处乱倒,违者给予扣罚100元并承担清理费用。

    23、每天上午9:00点前必须把前一天的送货单等交给中控室或统计员,若愈期未交者不计当天车数提成。

    24、车辆搞好卫生收工时,必须把车辆停在指定的车位上,驾驭室朝向大门,并把钥匙、行驶证和加油卡等交到中控室,不按相关要求做的一次给予扣罚安全奖50元。

    25、司机受派外出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和工作所在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公司声誉,不得发表有违公司立场的各种言论和损害公司形象,违者视情节给予扣罚50—100元。

    26、未经生产部或当班调度批准,严禁私自动用生产车辆。所有离站生产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保安检查,空车出站须到调度处开取放行条,严禁强行离站,违者给予扣罚500元,累计两次或两次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27、所有司机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故意拒绝(如到水泥厂载水回来供用生产),否则一次扣罚50元。

    28、凡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视情节不予续签劳动合同或立即终止劳动合同辞退处理。

    29、所有司机凡工作满六个月且期间工作积极努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而未受过公司任何惩罚和发生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以下(不含次要责任)者,均给予100元奖励。满十二个月且符合前述条件的,给予200元奖励。


    第三章 车辆维护保养

    1、司机自主检查车辆状况,发现确实存在故障或隐患。从调度处领取车辆《维修记录》,与调度进行预先沟通。与汽车修理人员共同检查。

    2、随手拿走工具当天不还的,按工具原价赔偿,并扣罚100元,记过一次。

    3、当班司机在现场协助维修工进行维修,否则按旷工处理。

    4、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数及相关保养项目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人员一起把车辆保养情况填写在《车辆定期维护记录》上,具体检查保养项目如下:

    3.1每15000公里更换机油、机油格、柴油格,每3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每半月至少清理空气滤芯一次。

    3.2每5000公里检查维护刹车系统、悬挂系统及方向系统。

    3.3每30000公里检查变速箱及差速器齿轮油,每150000公里进行更换。

    3.4每20000公里检查搅拌罐液压油,每100000公里更换液压油及滤芯。

    3.5每20000公里检查方向机油面,每100000公里更换方向机油。

    3.6司机每15天全车打黄油,每星期罐体托轮轴承加黄油由调度确认,生产部主管审核。

    5、清理车身罐体卫生时,不得用铁锤或其它硬物敲击,注意保护罐体外观。

    6、若回公司车辆需要维修时,不得进入生产线装料位(除非事前电话通知调度/操作员),若因车辆故障还继续装料而导致砼料报废的经济损失将由司机承担。

    7、对不按《维修、保养工作指引》进行维修保养的第一次扣除当月安全卫生奖;第二次扣除当月安全卫生奖并记大过;第三次除名处理。

    8、由司机不按操作规程对车辆进行保养而发生车辆损坏的由司机承担所有造成的损失。

    9、由司机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损坏的司机赔偿一半维修费用。

    10、由司机工作态度致使车辆损坏的司机赔偿一切损失并除名处理。

    11、一年内发生两次同类事故,予以开除。

    第四章 车辆清洁卫生

    1、华润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底色选用湖蓝色,统一印制“华润标志”及“华润混凝土”、“华润水泥”公司标准简称文字,司机必须保持车整洁,维护公司形象。

    2、车辆卫生内容及要求:

    2.1驾驶室内:干净清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无张贴悬挂无关物品。

    2.2 驾驶室外观:干净清洁,无混凝土、灰尘等附着,玻璃清透。

    2.3罐体:无混凝土、灰尘等附着,干净清洁。

    2.4料斗、下料槽:无混凝土结块,无明显附着。

    2.5灯光:灯光(前后)表壳干净清洁,无混凝土、灰尘附着。

    2.6挡泥板及轮胎:挡泥板无混凝土等附着,轮胎无明显泥土附着。

    2.7车牌:干净清洁、无混凝土、灰尘附着。

    以上项目由生产部每月对搅拌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凡超过两次以上不合格的车辆扣除该车司机当月的安全卫生。

    3、不按指引操作者第一次警告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人民币100元;第三次罚款人民币100元并记大过;一年内超过三次除名处理。当月卫生检查不合格车辆扣除该车司机当月安全卫生奖100元。连续三月检查不合格司机停职培训,培训期间领取80%基本工资。

    4、洗车废水必须倒在洗车池,其它地方不得倒水。清理罐体积块时,必须在洗车池或废料池,不得随处清理积块,影响场地卫生,否则每次扣罚50元。

    5、派车时生产部对卫生不合格的车辆可不予派车,停车一天搞车辆卫生,司机少拉车数(停车一天每人按5车计)不予补齐。

    6、装料完毕,应立即将沾有砼迹部位清洗干净,并检查清楚是否有漏浆溢出现象,确保一切正常方可出场,严禁所有漏浆车辆上路行驶,因失职造成污染路面被相关部门查获,由司机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并扣发当月卫生奖。

    7、卸料完毕后,将车辆开到工地允许或指定地点,将沾有砼迹的各部位和沾有泥土的轮胎清洗干净,方可离开工地。凡因失职造成污染路面被相关部门查获,由司机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并扣发当月卫生奖。

    8、凡因失职(如日常对罐体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车辆卸料时间超过3小时仍不采取措施等)导致罐体积块偏多而需要人工风炮清理的,如无法分清责任,即由车辆司机承担人工清理费,并扣发当月卫生奖。

    第五章 轮胎使用管理

    1、每辆搅拌车配1条固定备胎,原则上备用胎必须挂配在车辆上以方便更换轮胎。

    2、当轮胎不能使用需领用新胎时,由维修组填写《出库单》并经生产主管批准后,将报废旧胎送至仓库领用新胎。

    3、注意新旧轮胎的搭配使用,前后轮胎调换使用等。

    4、经常检查轮胎状况,以防石头夹伤。

    5、要控制好轮胎的气压,尽量避免暴胎情况发生。

    6、注意行驶路况、以防轮胎给扎伤、扎破。

    7、未经部门主管同意,车辆之间的轮胎不能交换使用。

    8、因司机原因造成轮胎破损,修补费由司机承担一半。因司机原因造成轮胎报废或无法翻新,按轮胎价格及使用里程折算损失后由司机承担一半。随车备胎在车辆行驶于公司之外遗失的由司机全额赔偿。

    9、若轮胎使用里程每超过公司规定的公里数1000KM的,即按每条轮胎给予相应司机奖励50元。

    第六章 燃油消耗规定

    1、保养好车辆,经常检查柴油格、机油格、滤芯和油路等项目。

    2、如发现非正常燃油损耗,司机必须及时汇报,不得隐瞒而延误检查。

    3、调度没有安排载货,司机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4、等候装货超过15分钟需熄火,超过1小时需洗罐后熄火等待。

    5、保管好车辆油箱,以防盗窃。

    6、车辆外修前要检查好油量。

    7、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按正规方法行车。

    8、凭卡加油,每车一卡。保管好加油卡,收工时统一交到中控室。若加油卡丢失,必须马上向部门主管汇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否则一切损失由丢卡人自己负责。

    9、加油时,车辆必须停车熄火。加完油后必须摆放好油枪和油管,不得在加油机禁火区域内吸烟或使用火种,若发现,扣罚500元,并立即除名。

    10、每月生产部公布《搅拌车百公里油耗分析统计表》(或《单方油耗表》),同车型进行比较分析,根据燃油奖罚规程进行奖罚。

    11、不按《燃油使用工作指引》的司机第一次警告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人民币100元;第三次罚款人民币100元并记大过;超过三次除名处理。

    12、连续两月或六个月内有三次百公里油耗为最高三名且超出平均量4%,若无其它原因,按200元、150元和100元根据排名情况进行处罚,若存在维修问题则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各承担50%。

    13、每月耗油最低三台车辆,按200元、150元和100元根据排名情况奖励给个人。

    14、里程表损坏的车辆,则按单方油耗进行排名,排名符合处罚规定:连续两月或六个月内有三次百公里油耗为最高三名且超出平均量4%,若无其它原因,按200元、150元和100元根据排名情况进行处罚,若存在维修问题则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各承担50%。

    15、未按规定熄火等待或洗罐后熄火等待装货者,第一次罚款人民币50元,第二次罚款人民币100元,第三次记大过,一年内超过三次的司机作除名处理。

    第七章 车载通讯工具使用规定

    车载通讯工具(对讲机、GPS等)是公司为调度更好了解车辆分布情况及开展客户服务工作的工具,是司机相互联系了解工地、交通状况和调度沟通的工具,也是公司对司机和车辆的进行监控和管理工具,如何使用和维护车载通讯工具做具体规定如下:

    1、严禁人为关闭车载通讯工具,包括拔断电源线和信号线等,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记大过处分一次。

    2、严禁使用车载通讯工具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或他用,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50元,警告处分一次。

    3、车载通讯设备若发生故障,如:无法通话、异响、无信号等司机应及时向调度报告并登记报修,若知情不报告者,记过处分一次。

    4、司机交接班时自行检查车载通讯设备使用情况,若发现问题即分清责任人,交接移交不清楚的由当班司机承担一切责任与处罚;

    5、若恶意人为破坏车载通讯设备(由GPS公司和部门人员双方鉴定),破坏者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的处分,若查不出破坏人员的则该车司机承担一切损失和处罚。

    6、调度呼叫故意不接听者,或把音量调小者导致无法呼叫者,记过处分一次,车载通讯工具必须保持正常的收听音量状态。

    7、在车辆工作期间车载通讯设备丢失的,当班司机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章 安全管理规定

    1、遵守国家交通规则及地方的各项交通管理规定。

    2、做好“三检”、“四勤”工作: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勤紧固;勤保养;勤润滑;勤擦抹。

    3、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性能,包括轮胎、钢板、刹车、水、油、气、灯光等。

    4、严禁穿拖鞋开车,车辆行驶途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搅拌车通过桥、洞、库等设施时,应注意通过高度及宽度,减速慢行,行车途中应保持合适安全行驶车速。

    5、上班前或工作期间,严禁饮用含有酒精成份饮料和服用麻醉致人瞌睡药品。绝对禁止酒后驾驶,违者全额扣发安全奖,另加扣罚1000元后给予辞退处理,如因此导致事故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6、驾驶车辆时要集中精神,行车中不得吸烟、接听和拔打手提电话,违者给予扣发安全奖20元。

    7、在站内要注意公司财物安全,撞坏或压坏财物,将按原造价赔偿。

    8、未经允许,在站内不得进入或经过砂石堆场区域,否则一次扣罚50元,若出事故,一切损失费用由当班司机负责。

    9、驾驶车辆时,要自觉遵章守法,严禁超速抢道和随意变线。凡需进入禁行路段,必须知会并获得调度同意,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0、站内时速限制10公里,并不得争先恐后,以防发生互相碰撞事故;在水泥厂工地和公司对面通往水泥厂的道路上限速30公里;在设置中心护栏并双向四车道以上,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通过繁杂路段、路口、弯路、村道、学校门口等,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国道上不得超过其所规定的时速;并应小心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11、车辆抵达工地后,必须佩戴安全帽,要服从工地有关人员指挥,并小心留意周围环境状况,不得随意乱行乱停,以防发生陷车或翻车事故,否则由司机承担施救费用。

    12、公司生产车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搭载非本公司或与生产无关人员。运送混凝土过程中,严禁在外无故逗留及随意停车或改变行车路线办理与工作无关事项。违者给予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意外,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13、运输途中车辆如发生故障或其它意外事故,应及时与调度或部门主管联系,听从相关人员指示并积极协助处理。

    14、严禁私自将车交给无驾驶执照的人员或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违者全额扣除当月安全奖并立即辞退处理。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由当班司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5、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的司机,予以开除;试用期内负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以上的,除按规定扣发安全奖及赔偿外,并给予立即辞退处理。

    16、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思想,居安思危,时刻将安全行车置于首位,自我敲响安全驾驶的警钟,依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凡无故缺席安全学习,取消当月安全奖。

    17、凡年内无故缺席安全学习二次以上的,除按规定扣发安全奖外,一律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年内达到三次,给予立即辞退处理。

    18、年度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交通违障的司机每人给予奖励200元。

    第九章 事故赔偿规定

    1、所有司机必须时刻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爱护并保管好公司车辆和随车设备,因保管不善而遗失或人为损坏,视情节全额或折价赔偿。

    2、凡违章操作,人为失职导致机件、轮胎、电池等损坏或被盗,视情节全额或折价由责任司机赔偿。

    3、接班后,司机必须对车辆负有完全责任。凡因疏忽检查而导致车辆机件、电池、轮胎等损坏,均属人为事故,视损坏原因及损坏程度、损失金额等因素,由当班司机全额或折价赔偿。

    4、凡发生本公司车辆互相之间碰撞事故,而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均由当事司机协商,按责任比例分摊全额赔偿,并自行支付维修费用。

    5、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

    5.1 司机负全部责任,赔偿80%

    5.2 司机负主要责任,赔偿60%

    5.3 司机负同等责任,赔偿40%

    5.4 司机负次要责任,赔偿10%

    同时扣除当月安全奖。

    若保险公司全赔:

    5.5司机负全部责任,赔偿人民币800.00元

    5.6司机负主要责任,赔偿人民币600.00元

    5.7司机负同等责任,赔偿人民币400.00元

    5.8司机负次要责任,赔偿人民币100.00元

    以上赔偿金额可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适当调整,同时扣除当月安全奖。

    6、对于前后保险杠、下料槽、后视镜等车身的损坏,视同安全事故处理,能确定责任人的,扣除责任人安全卫生奖,司机全额赔偿维修费,不能确定责任的,扣除该车司机(2人)当月的安全卫生奖,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7、凡因私自将车交给非本公司人员驾驶、酒后驾驶、吸食国家管制麻醉品、肇事逃逸等事故,遭遇保险公司拒赔而无法索赔的,均由当事司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8、凡发生所有道路交通事故,司机未能与对方私了解决,须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均全额扣除当月安全奖。

    9、所有重车送货途中发生事故,并且在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的,而未能与对方及时解决,导致砼料超时失效报废,视情节由司机全额或折价赔偿。

    第四篇: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

    Q/YXX

    1 目的

    为严明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惩戒失误,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术语

    一票否决:公司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因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而受到严肃处理的处罚方式。

    储备金:员工违反本部门奖惩规定,实行的经济处罚及公司对部门给予的集体现金奖励,都纳入部门储备金。各部门储备金独立计算,部门内的奖励支出总额以部门储备金为准,不允许超出。

    4 职责

    4.1 各部门按照本制度制定部门奖惩管理细则。

    4.1.1 各部门负责奖励储备金的管控。

    4.1.2 各部门负责奖惩申请的提报及奖惩单存档。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各部门奖惩细则的审批。

    4.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奖惩的审核及奖惩单的核销。

    4.3 财务部负责接收罚款、发放奖金及奖惩单存档。

    4.3.1 财务部负责各部门奖励储备金的管控。

    4.3.2 财务部负责损失具体数额的核算。

    5 流程图

    部门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财务部

    不通过

    不通过

    6 内容

    6.1 奖惩方式

    奖励

    荣誉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经济奖励

    三次嘉奖累计一次记小功,三次记小功累计一次记大功

    处罚

    行政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经济处罚

    三次警告累计一次记小过,三次记小过累计一次记大过

    6.2 奖惩范围

    6.2.1 奖励范围。

    6.2.1.1 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显著经济效益的。

    6.2.1.2 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6.2.1.3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6.2.1.4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与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6.2.1.5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2.1.6 为公司带来良好声誉的。

    6.2.1.7 其他规定认可奖励的情况。

    6.2.2 处罚范围。

    6.2.2.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6.2.2.2 工作失误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6.2.2.3 浪费公司财物,破坏公司财产。

    6.2.2.4 对公司产品质量、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6.2.2.5 其他规定认可处罚的情况。

    6.3 奖惩标准

    6.3.1 具体标准参见各部门奖惩细则。

    6.3.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6.3.2.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书面告知拒不改正的。

    6.3.2.2 严重失职,或给公司造成50万元以上重大损失的。

    6.3.2.3 营私舞弊、收受回扣、馈赠及接受请吃的。

    6.3.2.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3.2.5 以欺诈(提供虚假信息)、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3.2.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3.2.7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3.2.8 一年内记大过一次。

    6.3.2.9 偷拿财物、动手打架的。

    6.3.2.10 因个人行为不当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6.4 员工因上述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5 部门内部无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无培训记录、未进行培训效果稽核的情况下,员工因工作失误或不当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部门主管为经济损失赔偿的第一责任人,为经济损失赔偿的主要责任人。

    6.5.1 部门内部有完善的管理控制管理制度、有管理制度培训记录、有培训效果稽核的情况下,员工因工作失误或不当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责任人的管理者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6.5.2 现金或物品丢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6.5.3 除6.5.2规定外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赔偿损失的对象

    损失额A

    赔偿数额

    责任人

    直接主管

    二级主管

    总经理

    责任人

    A≦5000

    A*10%

    /

    /

    /

    A >5000

    5000*10%+(A-5000) *5%

    责任人的管理者

    0

    第五篇: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

    现场管理制度及奖惩措施
    一、质量管理
    现场质量管理应达到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要求施工总包单位在质量管理中加强过程控制,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PDCA (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工程控制、增强管理,狠抓各分部分项的各个施工质量环节,有的放矢的消灭质量通病,以入住业主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作为我们对贵司质量评定的关键因素之一。
    1、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体系中相应的管理人员),需上
    报监理甲方审核备档,以便日后检查落实,如果体系中的人员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疏忽或能力无法满足要求的,甲方、监理有权调换相应人员或项目经理,总包单位应积极配合人员的调整,在甲方或监理发出通知三天内要求总包单位将适宜的人员调配至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
    2、 施工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强化工序检查合格证制度。施工总包单位必须按时上报总体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的施工方案在经监理、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以样板引路。在经监理、甲方对样板质量、效果、施工工艺肯定后,方可以此标准推广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必须明确样板施工所选择的楼号、单元、施工工艺、技术要点,并上报监理甲方确认。
    3、 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内业技术资料、工程资料、施工图纸及设
    计变更的管理。日常资料的积累、整理应做到及时、到位、真实有效。各分部及竣工验收的备案资料应在日常工作中整理好,完成一个分部做好一个分部的备案资料。
    4、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经监理、甲方审核确定后的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工艺、新的机具、新的要求,应办理方案变更补充手续,编制补充方案,经审批后,再依此施工。同时对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包括甲方指定或甲供的材料或分包商),要求总包单位应深入研究,确保工程质量。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关键施工工序的控制,同时,对于在工程项
    目中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如:楼板、填充墙的裂缝问题,屋面、卫生间、门窗渗漏的问题,室内开间、净空尺寸偏差过大的问题等)应按细部做法图集执行,加强对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现场操作的全方位控制,确保移交的产品使居者满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6、 施工单位应制定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检验程序,严把采
    购关,确保材料进场的进货渠道。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必须具有合格证,并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 分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应纳入到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过程中,
    同时总包单位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对甲方负责。
    8、 奖惩措施
    施工单位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应确定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
    收后,未达到质量目标的扣除工程总款的 3 %。争创海河杯工程奖励 10 元/m2(获奖栋号面积),争创鲁班奖工程奖励 20 元/m2(获奖栋号面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缺陷或不合格,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视情节轻重罚款 0.1  ~ 0.5 万元。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罚款 1 ~  10万元。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鉴定后,同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工程余款不予支付,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付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罚金从结算造价中扣除,甲方并有权增加合同约定的尾款比例。
    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及监理单位每月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管理成果评比。排名第一位奖励 0.5 万元,排名最后一位,罚款 0.5万元。
    以上罚金在施工单位未上缴足额罚金前,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至罚金足额交纳后。
    二、工程进度方面的管理
    1、 各总包单位应按合同及甲方要求的工期目标加强工程进度的过
    程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积极完成甲方指定的阶段性工期目标(如:基础完成时间、主体完成时间、外檐完成时间、外檐架子拆除并清场时间、内檐确保精装插入施工的时间等),甲方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所提出的阶段性时间结点的完成情况将与工程款的支付相联系,并参照总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
    2、 各总包单位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按时报送整体工程的施工计
    划、月度计划、周计划,计划中应明确各工序的工程量、用工量,总的工期计划与每月的月度计划要求加盖公司的公章及相应公司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签字;周计划要求加盖项目部章及项目经理签字;对于实际工程进度与原计划滞后的,要求施工单位说明工期滞后的原因并分析应采取何种措施加以弥补,并要求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并将之按甲方、监理所规定的时间上报审批;对于施工单位不能按甲方、监理要求的时间上报以上工期计划及工期计划编制的要求不能满足以上规定的,甲方、监理有权视情节轻重罚款   ~   万元。
    3、 施工单位应在进场前将劳动力计划(包括:来源、工种配置情
    况)与总体施工计划一同上报甲方、监理审核,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主动配合甲方、监理对劳动力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在施工阶段劳动力上报情况与劳动力计划发生偏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在限期内解决,如在期限内不能解决的,甲方、监理视情节轻重罚款   ~   万元(如工期能满足要求的除外)。
    4、 各总包单位应将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甲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
    度纳入到总包进度管理过程中。
    三、现场要求:
    现场要求达到市级文明施工的标准,相关要求如下:
    1、总包单位应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进行现场管理。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建立各种临时设施,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分规格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做到每日收工后有专人整理并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每日应有专人打扫保持整洁,施工用水电设施及线路按规定架设整齐,排水系统使用状态良好。
    2、机具设备按规定位置布设整齐,进场前应经过维修检查并有合格标识,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3、符合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
    4、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储存、消防器材布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条例要求。
    5、有对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垃圾、噪声的控制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6、施工现场场容管理有序、整洁、卫生:
    a) 场区入口(出口)处要求设有清洗排水的设施,专人负责,防止出入车辆夹带泥砂、污染道路。
    b) 场区入口(出口)处门楼应镶贴石材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总包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等内容。
    c) 主要出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标识总包单位名称,入口内应建门卫值班室,入口道路两侧设置宣传栏,标明总包单位企业形象宣传(资质、获奖情况、年产值、部分优秀工程照片等内容)、总平面布置图,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管理架构(付照片),工程开竣工日期,各专业区域方位指示,进场人员应佩带安全帽等内容,并在入口处设置黑板报一处以供张贴通知和宣传之用。
    d) 建立场容文明管理责任制,临时用水用电专人管理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的现象,有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定期外运。
    e) 建立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的管理制度,保证符合卫生要求并在相关处明显标识。
    f) 建立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维护设施要求采用砌砖240墙,高度不能低于2.5m。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禁止居住闲杂人员。
    g)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设立吸烟专点并建立惩罚措施。
    7、由总包单位牵头订立文明施工公约,以便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人员遵守。
    8、总包单位区域内主要干道均应进行地面混凝土硬化处理,堆土处应进行苫盖不得外露,基础回填后脚手架以外至道路边缘处应铺撒石硝并定期平整、撒水以保持整洁。
    9、民工住宿区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现场位置作好围档,围档高度不应低于2m,设立明显标识,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置排水沟、洗漱区、食堂及黑板报或宣传栏并有专人维护清理。
    10、办公区各种办公用房应设立明显标识,要求各总包的办公用房均采用白色可拆卸的活动板房(标准不低于甲方办公楼),并设立旗座(旗座镶贴石材)和区域的适当绿化,且应有专人维护打扫。
    11、施工区
    a) 模板支撑结构不能伸出外围护架体影响外围护结构的效果,安
    全网间的接缝(连接充分)均应暗藏于脚手架立管内侧不外露,
    外脚手架的钢管在搭设前均应涂刷同色油漆,作业面处应设置
    安全马道并在其入口处做明显的通道标识
    b) 施工过程中工作面应日干日清,拆模清运后应立即打扫并做好“三边、四口”防护工作。
    c) 施工区每两层楼应在房型厕所所在位置设立小便桶并有专人定期清理,所有施工区域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处监理或甲方代表均可罚款10000元(现金),总包单位应在接到甲方工程部的罚单后立即将大小便清理干净,在总包单位未上缴足额罚金前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至罚金足额交纳后。 
    12、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专业人员应不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工程部甲方代表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每月由甲方组织监理成立检查小组检查,检查结果统一公布并进行排名,对末位的总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现金10000元)在总包单位未上缴足额罚金前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至罚金足额交纳后;对于先进单位甲方应予奖励,奖励其项目部5000元。
    13、场内变压器处均应设置隔离围栏及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14、总包单位应有专人与政府管理部门对接,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必要时甲方配合)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特别注意扰民问题、治安问题。
    15、总包单位应佩带胸牌并为施工人员制作统一的工作服装。
    16、甲方、监理、各总包单位组织每月评比,对于现场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实施的(在工程部位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甲方、监理有权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罚,视情节轻重罚款   ~   万元。
    四、与甲方、监理配合方面的要求:
    1、关于甲方、监理组织的每周例会参加人员为: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总监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要求各施工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场,有事提前通知甲方、监理,对于迟到或无故缺席的,甲方、监理有权对其作出经济处罚(500元/每人每次),并要求在下次例会开会前当场交与监理, 对于拒不交纳的,在工程款拨付中按10倍罚款的数额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连续三次者甲方有权更换项目经理;每次例会后由监理汇总成会议纪要分发至各总包单位及甲方。
    2、甲方每月定期组织各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经理进行现场巡检,各公司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甲方视情节轻重罚款   ~   万元。
    3、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经理的工作情况,配合甲方、监理的工作情况随时调整项目经理人选,新的项目经理必须在甲方发出通知一周内到岗工作;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争得甲方、监理同意,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罚款   ~   万元。
    4、各总包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5、甲方、监理所下发的有关通知、函件、纪要等文件各总包单位必须签字领取,有疑问的可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否则视为认同或同意执行;对于无故不签不领的总包单位,甲方视情节轻重罚款   ~   万元。

    第六篇: 仓管管理制度及奖惩

    质量奖惩制度

    1

    目的

    1.1 以现场质量控制为重点,以规范、强化工艺为手段,建立制造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1.2 实行以质量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1.3 出现质量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1.4 及时处理质量事故,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

    1.5 在产品质量考核上实行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1.6 把实行质量否决权作为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1.7 鼓励和大力支持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和进行质量攻关。

    1.8 坚持好的产品质量是制造者的荣誉。大力倡导第一次就把产品做好,努力追求生产过程零缺陷。

    2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事故的范围,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质量事故的处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定义

    4.1 批质量事故:

    4.1.1 成批报废自制件数量在半小时及以上生产的产品;成批返工自制件、半成品、成品数量在 1 小

    时及以上生产的产品。(非异常性原因导致的除外);

    4.1.2 售后反馈或退回同一型号同一生产日期数量大于等于 50 台。

    4.2 重大质量事故:

    4.2.1 出厂产品批大于等于 500 台退货;

    4.2.2 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1


    4.2.3 损失金额大(大于等于 2 万元);

    4.2.4 给用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4.3 一般质量事故:

    4.3.1 除重大质量事故外,够不上批质量事故的其它所有质量事件。

    5 职责

    5.1 品管部 QA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发布;

    5.2 品管部 QA 负责对售后质量投诉进行追踪调查,并有权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5.3 外检负责对来料进行及时检验并按要求及时填写检验报告;

    5.4 巡检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品质进行管控及监督;

    5.5 生产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及工艺纪律要求操作,各相关数据记录真实有效;

    5.6 终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及时做好标识;

    5.7 开发、工艺负责技术文件制定,要求准确,及时;

    5.8 各部门负责对各相关改进计划提出改进方案并实施;

    5.9 奖惩由人事行政部汇总,交财务部执行。

    6 奖惩办法

    6.1 进货奖惩办法

    6.1.1 外检处罚:

    6.1.1.1 未检验,延时检验,项目漏检,并造成品质事故的,对相应个人处罚 20~50 元;

    6.1.1.2 检验报告造假,第一次处罚 200 元,第二次开除处理;

    6.1.1.3 对不合格物料未及时处理、跟进及监督,标识不清楚,导致质量事故的每次处罚 50 元。

    6.1.2 外检奖励:

    6.1.2.1 及时发现并处理重大不良品防止流入车间,检验员奖励 100 元;

    6.1.2.2 对采购未提供样品检测报告,发现一次奖励 10 元。

    6.1.3 采购处罚:

    6.1.3.1 要求供应商每个最小包装箱都要标贴好标识卡,发现一次未标识处罚 10 元;

    6.1.3.2 对新品样品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发现一次未提供的处罚 10 元;

    6.1.3.3 打样未通过,直接批量进货的(有领导书面特批除外),每次处罚 50 元。

    6.1.4 采购奖励:

    6.1.4.1 及时指出外检的漏判、误判,避免了供应商抱怨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嘉奖 50 元。

    6.1.5 物控处罚:

    6.1.5.1 任何物料、半成品、成品,在仓储及现场移动、搬运过程中,发生制品倾倒、掉落、混装等

    2


    情形,视制品损坏程度每发现一次处罚 20 元;发生上述情形,当事人未按规定知会品管部处理者,依

    相关规定加重处分。不爱惜公物,将物品乱丢乱放,致使物品损坏或报废者,由当事人赔偿物品损失

    费用,并处罚 50 元;

    6.1.5.2 私自允许车间物料员到仓库拉货,发现一次处罚 20 元,造成质量事故的每次处罚 50 元。

    6.2 过程控制奖惩办法

    6.2.1 巡检处罚:

    6.2.1.1 生产异常(设备、物料等异常),未及时上报造成事故的处罚 50 元;

    6.2.1.2 产品出现错、漏判,每次处罚 20 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6.2.1.3 检查报告造假,第一次处罚 200 元,第二次开除处理;

    6.2.1.4 发现重大生产不符合工艺要求的,未及时提出处罚 50 元;

    6.2.1.5 判定不合格产品需要返工,车间未返工或者只返工一部份,巡检就在返工单上签字,被发现

    一次处罚 100 元;

    6.2.1.6 发现车间记录数据造假,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 50 元;

    6.2.1.7 未及时做好首件,首件确认有误者,每次处罚 50 元。

    6.2.1.8 生产线上不允许同时存放两种及以上型号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违者对巡检员 200 元/次处

    罚,同一个区域如有 50%班组存在类似问题,巡检组长连带处分;

    6.2.1.9 严禁出现配件、煲体漏放、错放现象,出现批质量事故的对巡检员处罚 100 元,影响严重的

    加重处罚;

    6.2.1.10所有产线上的物料,半成品,成品需做好明确的标识,工单结批后一个工作日需对产线上多

    余的物料进行退库处理或报上级确认后暂撤离生产线作封存处理;违者对巡检员处罚 200 元,同一个

    区域如有 50%班组存在类似问题,巡检组长连带处分;

    6.2.1.11现场须悬挂产品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保证文件正确(最新有效版本),并与

    操作工位对应且定置摆放,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给予处罚 50 元,重复出现的将加重处罚。

    6.2.2 巡检奖励:

    6.2.2.1 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生产未按照工艺文件执行操作,避免不良品的产生,每次奖励 50 元;

    6.2.2.2 发现车间数据造假,及时上报处理每次奖励 100 元;

    6.2.2.3 发现车间良品和不良品混放,并及时制止,每次奖励 10 元。

    6.2.3 生产处罚:

    6.2.3.1 现场须悬挂产品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保证文件正确(最新有效版本),并与

    操作工位对应且定置摆放,违者给予处罚 50 元,重复出现的将加重处罚;

    6.2.3.2 操作人员不按照首件确认、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片等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作业者承

    担,并且每次处罚 10~100 元;

    6.2.3.3 关键工序标识明确,作业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未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就在关

    3


    键工序操作,处罚 50~100 元;

    6.2.3.4 所有标识(如标识牌、流转卡、成品标识卡)内容清晰、正确,违者处罚 10 元;

    6.2.3.5 生产时挑出的不合格品,未做好分类、标识、隔离,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混放,每次处罚 20 元,

    造成后果严重的加重处罚;

    6.2.3.6 所有产线上的物料,半成品,成品需做好明确的标示,工单结批后一个工作日需对产线上多

    余的物料进行退库处理或报上级确认后暂撤离生产线作封存处理;违者对班组长 200 元/次处罚,同一

    个区域如有 50%班组存在类似问题,区域负责主管连带处分;

    6.2.3.7 所有记录、报表必须真实填写,保证记录完整,不得随意乱填乱报或不填不报,违者处罚 100

    元,重复出现加重处罚;

    6.2.3.8 严禁出现配件、煲体漏放,错放现象,违者将对直接操作人员处罚 100,所属班组班长处罚

    100 元/次,影响严重的加重处罚;

    6.2.3.9 生产线上不允许同时存放两种及以上型号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违者对班组长 200 元/次处

    罚,同一个区域如有 50%班组存在类似问题,区域负责主管连带处分;

    6.2.3.10返工时必须按返工流程进行,班组长对巡检或终检开出的返工产品先进行确认,再填写返工

    流程,巡检确认后再实施返工,违者对班组长 200 元/次处罚;

    6.2.3.11各岗位认真做好自检和互检工作:

    a)每位操作工应掌握工序产品完成后的质量要求、自检频次、方法。对于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检而造

    成的废品、返工品,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每次处罚 20 元;

    b)每位操作工应明白上道工序来料质量要求、检查方法。对于不按规定进行互检而造成本工序进一步

    加工而造成的浪费负全部责任,包括本工序计件工资不发,本工序浪费的制造费由操作工赔付,并且

    每次处罚 20 元;

    c)组长、车间主任有责任对操作工进行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辅导,对新工人上岗作好必要的监控。由

    于操作者不知或认定没有责任的将由班组长、车间主任承担一切损失责任,并且每次处罚 100 元;

    6.2.3.12生产中严格要求轻拿轻放,严防磕碰划伤、动作野蛮,有摔抛产品者,每次处罚 20 元,造成

    工废和维修,个人承担损失,并且每次处罚 50 元;

    6.2.3.13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的质量问题应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未及时报告者每次处罚 20~100 元。

    6.2.4 生产奖励:

    6.2.4.1 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交换信息,立即予以更正,问题严重的应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措施,如

    果下工序检查出上工序的不良,一次奖励 20 元,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 50~200 元;

    6.2.4.2 各车间提供给总装车间的半成品(内锅、花草壳、内衬等)连续两周内每日每一种物料的不良退

    料率在 2%以下,由组装车间主管提报,给各车间管理人员、巡检及相关表现突出的检验员奖励 100 元;

    6.2.4.3 总装车间生产线连续二周交验成品的批量合格率 100%,视实际工作绩效及产品难易程度,生

    产线班组长、巡检人员及相关表现优秀者奖励 50 元;生产线当月交验成品批合格率 100%,该班组员工

    4


    每人奖励 20 元,生产线班长、巡检人员奖励 100 元;

    6.2.4.4 凡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物料用错(如料号、材质、规格、种类等),每次发现奖励 20 元,

    发现制止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制程问题,或克服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质量困扰,奖励 100 元,属重大

    贡献的,给予更高奖励;

    6.2.5 工艺:因为工艺路线,作业指导书等工艺部负责的技术文件错误导致质量事故的,每次处罚 50

    元,造成严重损失的加重处罚;

    6.2.6 开发:因为 BOM 表,技术图纸等开发部相关技术文件错误导致质量事故的,每次处罚 50 元,造

    成严重损失的加重处罚;

    6.3 成品控制奖惩办法

    6.3.1 终检处罚:

    6.3.1.1 判定及时,如果投诉一次因为个人原因处理不及时,处罚 10 元;

    6.3.1.2 检验报告造假,第一次发现处罚 200 元,第二次发现开除处理;

    6.3.1.3 出现批错漏检,QA 抽查时发现,每次处罚 50 元,市场投诉的,每次处罚 100 元;

    6.3.2 终检奖励:及时发现车间数据造假,并上报处理每次奖励 100 元。

    6.3.3 生产处罚:

    6.3.3.1 必须及时做好成品标识卡,发现一次未做标识的处罚 10 元;

    6.3.3.2 禁止未盖合格章的产品发到成品仓库,发现一次打板人员处罚 10 元;将未盖章的不合格品发

    到仓库发现一次仓管员处罚 50 元;

    6.3.3.3 生产单位在物料、半成品、成品等交验入库过程中,发生调包或其它故意掩盖不良品而企图

    蒙混过关行为者,第一次处罚 200 元,第二次开除处理;

    6.3.3.4 未按照要求数量进行返工或者返工不到位,私自更换不合格品标签弄虚作假,第一次处罚 200

    元,第二次开除处理;

    6.3.3.5 待出厂、入库或出货之物料、半成品和成品,未经品管部门检验判定为"合格"或特采而直接

    入库、出货或未经知会品管部门并征得同意而拉至现场使用者,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予以处分:

    a)仓管员或者物料员,在直接主管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以上错误操作者处罚 50 元,其主管连带

    处罚 50 元;造成一定后果的,视严重程度加重处分;

    b)上述违规行为,经查证系由上级主管指使安排的,该主管处罚 100 元,后果严重的,加重处分。

    6.3.4 生产奖励:

    6.3.4.1 发现终检未及时盖章,每次奖励 10 元;

    6.3.4.2 总装车间生产班组一个月内接受客户(含商检)验货全部合格的,给予该生产线班长、品管人

    员奖励 50 元;

    6.3.4.3 生产部整体一个月内接受客户(含商检)验货全部合格的,由品管部提报,依实际工作绩效、

    表现及各部门贡献程度,分别给制造、品管、技术等部门有关人员及相关主管记奖励 50 元。

    5


    6.3.5 物控处罚:

    6.3.5.1 针对仓库所有产品有碰撞、破损的大箱,仓库不能自己更换, 要求全部拉回,生产部进行返

    工处理,仓库私自更换的每次处罚 50 元,造成市场投诉的加重处罚;

    6.3.5.2 对已隔离不良品发现有发到市场,每次处罚 200 元,物控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

    6.3.6 物控奖励:

    6.3.6.1 及时发现生产少装或者错装产品,每箱奖励 50 元;

    6.3.6.2 发现一次成品标识卡未盖合格章,奖励 10 元,及时发现并阻止不合格品流入仓库的每次奖励

    50 元。

    6.4 售后投诉:

    6.4.1 市场投诉相关产品由于员工操作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

    并每次处罚 50 元~200 元;

    6.4.2 市场投诉相关产品由于员工操作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赔偿造成的损失,并每次

    处罚 200 元~1000 元。

    6.5 改进计划:

    6.5.1 处罚:由于改进不及时导致批质量事故或遭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及其经理

    处以 100 元~1000 元。

    6.5.2 奖励:

    6.5.2.1 管理类改进奖励:QA 提出改进计划,每次有效改进(经过 QA2 个月跟踪验证无出现同类问题),

    相关负责人各奖励 100 元;

    6.5.2.2 技术类改进奖励:QA 提出改进计划,每次重大项目及时有效完成改进(经过开发、工艺、品

    管、生产共同验证确认改进有效),相关负责人各奖励 200 元;

    6.5.2.3 以上两项作为 QC 小组形式进行过程改进,并获得奖励的将不重复以上奖励。

    7

    奖惩实施

    一般质量事故及日常作业符合以上条款者由各相关主管人员到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和填写《奖惩通知

    单》,经车间主任以上人员签核后公布、实施。重大质量事故由 QA 调查领导确认后以内部行文的形式通

    报质量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罚。所有的奖惩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执行。

    8 合理化建议、质量攻关

    8.1 一年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累计超过 3 次,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20 元~200 元。

    8.2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视贡献大小,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50 元~500 元。

    8.3 进行质量攻关(QC 小组活动)、质量竞赛(质量提升等活动),按照 QC 小组管理办法给予嘉奖。

    8.4 凡被嘉奖过的班组或个人,将作为年度先进评选和加薪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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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凡被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过的个人或班组将没有资格参加年度先进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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