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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未成年保护班会记录范文四篇

    时间:2021-12-16 15:27:21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成年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chéng nián,指到了成人的年龄,18岁到了成熟的时期。语出《逸周书·籴匡》:“成年年谷足,宾祭以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未成年保护班会记录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小学未成年保护班会记录4篇

    【篇一】小学未成年保护班会记录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

    活动目的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学生了解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过程:

    一、 提出班会主题:

    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学习》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与我们自己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二、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 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 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5.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6.《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方面做了那些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7.《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8.《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1995年9月1日实行。

    10.《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

    11.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4、12通过并公布,自1986、7、1起施行。

    12.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自己的行为。

    1.欣赏小品《没事找事》:小组讨论小品中反映了哪些违法行为?想想我们身边有没有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2)打架斗殴、辱骂他人。(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4)偷窃、故意毁坏财物。(5)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6)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四、班主任总结

    1.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守则》和《常规》具体地告诉我们同学怎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学们应该经常对照《守则》和《常规》来反思自 己的行为,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如果同学们都能够按照《守则》和《常规》的来做,那么同学们隔违法犯罪就一定很远很远的。

    2.慎重交友。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通过案例可以看出,不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原因之一就是交友不慎,在所谓的“哥们”“朋友”的一步步带 领下使他们不知不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擦亮眼睛,寻找对自己真正有帮助的朋友,多结交道德品质高尚的同学。

    3.三思而后行。

    常 为一句话,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互不相让,最终酿成悲剧。通过案例可以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发性强充分说明了他们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因此同 学们在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想想这样做会给他人带来什么后果,又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因为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要承担责任的。

    4.正确地使用网络。

    网络确实给我们带来了高信息的快捷方式,但同时不可避免地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网络的确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犯罪现日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同学要正确地使用网络。我认为《全国青少年文明上网公约》说得非常好,希望同学们在上网时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我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做人的最底线,希望通过这次班会能够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人人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小学生。

    【篇二】小学未成年保护班会记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 班 级 二 1 班 班主任

    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4日 周二 活动地点 教室

    活动目标

    在全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全体同学了解此法律 让同学懂得用法律工具来保护自己。帮助同学了解一些知识 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好学生 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活动设计

    一、简要介绍一下《未成年人年保护法》 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师:"五好”对于同学们来说已很熟悉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社会对每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让校园更和谐,社会更美好,祖国更昌盛,那就请不断完善自己,一起来做到“五好”。下面我们一起来说说怎样遵纪守法。

    校园里,有许许多多不同的规定,约束着每一位同学,这是同学们应该遵守的,也是必须遵守的。对每个人而言,学校规定是一样的,一个好的校园不仅仅是同学们成绩好,素质高低也很重要的,也就是说只要每一位同学能时刻想到遵守校园的规定,那我们的校园就不是很融洽,更兴旺吗?就校园而言是这样,对于一个国家也是如此,我们是祖国的希望,让我们以国家昌盛为先,人民利益至上,勤奋自勉奋发有为,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那么对于我们同学现在所应该遵守的法律是什么呢?今天就老师带大家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诉说故事

    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 因为家里穷 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

    学。李某有个弟弟 今年刚好7岁 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

    弟弟一起读书 父母却说 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 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

    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 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 即使

    家里条件好了 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

    后 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 与

    他人无关。

    1、请大家猜猜这个故事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哪个部分

    2、大家谈谈对这个小品的感想

    3、请同学们谈一谈看完小品后的感想。

    师 从刚才这个故事中我们知道了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学习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不能打孩子

    对孩子要绝对尊重。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

    成年人。

    三、讲诉故事

    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 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 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

    中 学习成绩急剧下降 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 希望能

    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 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

    电子游戏厅打游戏 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 里面经常放映一

    些黄色影片 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

    游戏厅的违法行为 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 不但没

    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 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

    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 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1、请同学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2、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 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

    3、。其实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 主要有以

    下几个方面 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 “各级

    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 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

    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 “国家鼓励新

    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

    公民 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

    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 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 “严禁

    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

    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

    化的社会环境 如第27条规定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

    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

    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 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四、法律知识竞赛

    1、下面有20道选择题 我们来比赛。我先来读下参赛规则 每个小组派

    三人参加比赛 支持人读完题目可抢答 哪个小组回答的多 就可获胜 答对

    题者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附 比赛题目

    开始比赛~~~~

    五、班主任总结发言

    同学们的这次班会召开得很成功 愿大家在生活能运用好法律这个武器

    懂得自我保护 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履行好各项义务 做

    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六、结束语

    这个国家是属于大家的 而它的和平也得靠每一个人来维护 俗话说 国

    有国法 家有家规 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庭 也得有它的秩序 记得中国一

    位名人说过 “国家以法制为先 法制以尊行为为要 能尊行而后有法制 有法

    制而后有国家 这句话便告诉我们 一个国家 想要达到繁荣昌盛 必须立下法制 而有了法 人人就得遵守。这样人民才会幸福 国家才会安康 那世界

    会变得更美好 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 就像那刚冒出头的小树苗 稍有不慎便

    会弯曲 从而走向歧路 在校的我们 要用校规来约束自己 让未成年熟的心

    受到保护 让它健康成长 最后我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学 老师以及社会上的

    每一个公民 能时刻捍卫神圣宪法 维护法律的尊严。

    附 比赛题目 1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 C

    A 未满12周岁的公民 B 未满14周岁的公民

    C 未满16周岁的公民 D 未满20周岁的公民

    2、六年级学生王某的妈妈为了解女儿的学习与生活 经常私自拆看王某的信件 王

    某妈妈的行为 B

    A 可以理解 B 是违法行为 C 不受法律干涉 D 是母亲的应尽职责

    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A

    A 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B 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 抚养义务 D 培养义务

    4、适龄未成年人 C 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A 在自愿原则下 B 在父母同意后 C 必须 D 可以

    5、下列说法中不正确有的 C

    A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

    地、房屋和设施。

    B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C 中小学校园周边可以设置网吧。

    D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6、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子 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 王某的做法A A 侵

    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B 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C 侵犯了李某的人身安全 D 没有侵权

    7、下列做法中 不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是 B

    A 书店给未成年人出售恐怖内容的图书

    B 商场给未成年人出售战争题材的影碟

    C 音像店给未成年人出租凶杀内容的光碟

    D 音像店给未成年人出租赌博内容的光碟

    8、小马16岁 被劳动教养一年后 参加了当年的高考 成绩超过了报考学校的分

    数线 但学校因其曾被劳动教养过而拒绝录取。该学校的做法违反A

    A 未成年人保护法 B 民法通则 C 刑法 D 治安管理处罚法

    9、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B 周岁的未成年人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 14周岁 B 16周岁 C 18周岁 D 20周岁

    10、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B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

    A 个人意愿 B 人格尊严 C 人身自由 D 兴趣爱好

    11、小张15岁 他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 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 父亲未加制止小张

    的父亲做法 B

    A 不违法 B 违法 C 法律不予过问 D 正当行为

    12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 B 委托有监

    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

    A 可以 B 应当 C 不可以 D 无需

    1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 应当 D

    A 优先救护10岁以下儿童

    B优先救护小学生

    C 优先救护中学生

    D 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14、某学校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参观 可这里却不出售学生票 只卖成人票。请问他

    们这种做法 A 。

    A 违背我国法律 B 不应该但不违法

    C 经营方有自主权 D 由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违法

    15、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A

    标志。

    A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B欢迎光临

    C店名 D不用任何标志

    16、某小学组织学生到公园春游 公园 A 按成年人标准对学生收取门票。

    A 可以 B 不可以 C 根据公园制定的规则

    17、有的场所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这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

    要求 以下属于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有(A)

    A.营业性的歌星演唱会

    B.书店

    C.超市

    D.饭馆

    18、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室

    人们可以做的是 A 。

    A 聊天 B 吸烟 C 打麻将 D 酗酒

    19、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 C 机构收容教育。

    A 居委会 B 工读学校 C 儿童福利机构

    20、小明 15岁 的父母离婚时 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 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 对

    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A 。

    A 未成年人保护法 B 婚姻法 C 教育法

    【篇三】小学未成年保护班会记录

    未成年人保护的路径初探

    内容提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是祖国的花朵,孩子的未来就是家庭和社会的未来,所以家庭和社会要给孩子必要的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的路径,本文主要讲述有法律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以及儿童的自我保护,从未成年人的法律定义出发,谈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规定的家庭,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方面面;讲述了最近国家出台的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方面面,文章探讨国外的未成年人保护,文章后半部分探讨未成年人保护的新型路径,以荆州市救助站为例,探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共同致力于更好的未成年人保护。

    关键字: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新型探索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中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现如今的条件下国家针对未成年人出台了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出台的保护未成年人遵循的相关原则是(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未成年人法明确规定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几种途径是: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以及儿童的自我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在家庭、学校、社会上各个行为人行为规范的方方面面,其中严格指出。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连日来,校园性侵、幼儿园虐童、父母虐童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事件屡被曝光,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分析指出,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保护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斩断伸向孩子们的“罪恶之手”。

    多地曝光数起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这一连串曝光的案件,刺痛着人们的眼球和神经,更是引发了社会上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反思和讨论。事实上,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四类主体,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虽然未成年人被置于这“四重保护”回下,但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经济、社会转型、家长和相关机构监护防范意识不高、管理预防措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中国儿童被体罚虐待致伤致残、遭受性侵害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一道亟需反思和推进的课题。

    一、家庭保护是第一道“防线”

    舆论普遍认为,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非常重要,而这种能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家庭的教育。

    对于未成年人,家长的关心、教育和引导是第一道“防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涂凌智提醒家长,一定要尽早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这样才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未成年人的安危,最重要的保障还是来自法律和制度层面。但孩子们如果能更多地掌握自我保护常识,将给她们的安全加上双保险。

    教育部要求各地组织排查学生人身安全

    针对近日部分地区相继出现的教师强奸猥亵学生的恶性犯罪案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30日表示,有关案件发生后,教育部第一时间要求有关地方教育部门立即查清事实,坚决果断把违法犯罪人员清除出教师队伍。

    这位负责人指出,涉案人员虽属教师队伍中的个别人,但犯罪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危害学生身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教育部将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打击,绝不手软姑息。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受害学生的安抚工作,保护好受害学生的隐私。据了解,教育部已要求各地迅速组织排查学生人身安全特别是女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教育部等三部门近日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个别教师言行失范、不能为人师表。意见要求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失范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不能仅有赖于严刑峻法,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9日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29日在出席六一前夕的一场主题队日活动时,习近平说,我们要维护好少年儿童的权益,我们不能让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的言行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要推动更多社会机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30日指出,未成年人要善于用法律手段,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他还表示,要通过发布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等形式,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系保护未成年人的“底线”。面对近期屡屡曝光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强调,要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作出严正表态,今后对侵犯未年成人权益的犯罪案要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

    (一)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案法条例

    孩子的大事就一定是家庭的大事,孩子的希望是家庭和社会的未来。所以家庭和社会需要给孩子更多的保护。而就在今年的六一节之前,一份叫做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的一个公开的报告正式出台了,从这份报告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保护未成年人这件事情依然是任重道远。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对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间国家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梳理,成立由儿童保护专家、媒体记者、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组成的评选组,选出了近一年来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十大事件。

    1.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的设置对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专章的设置将大大提高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保护的力度,尤其是将大大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保护的平等性。

    2. 校车事故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

    校车事故频发,源于孩子们上学路途趋远,上下学交通风险增大,要从源头上减少学生上下学交通风险,应当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以及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学生入学的规定。就近入学原则是农村义务教育布局一个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对校车路权、校车要求及惩处细则等方面,也均有所突破,这些都值得欣喜。但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条例内容亟需相关制度配套跟进。

    3.国务院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儿童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新“儿纲”与以往不同,将儿童优先原则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儿童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并列进行了规定和表述,这两大原则写进国家儿童事业发展的新“儿纲”,可以更有力地推进儿童权利在政策制定、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生活中的主流化,更有利于儿童权利的实现。

    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作为社会特殊群体,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和管理长期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国务院的《意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社会、个人多元主体共同救助的制度,并且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救助责任。“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专项活动对于有效保护流浪儿童权益,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将起到积极作用。

    5.免费午餐计划促进政府决策

    “免费午餐”短短6个月的实践就赢得了国家普惠政策的出台,从“免费午餐”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虽然名称不同,但是内容是一致的,都是每个孩子每天中午3元钱。至此,在儿童免费午餐的问题上,政府与民间探索实现了良性互动,“免费午餐”模式对公益行动者是一个鼓舞。

    6.美国的儿童保护

    美国的儿童保护法律制度是值得借鉴的。总体来说,美国在处理儿童家庭暴力案件时主要的程序或制度涉及举报、调查与调查期间对儿童的保护措施、中央档案室信息、家庭外照料安置措施以及法院程序几方面。

    目前美国各个州都有自己的举报法,其中规定的义务举报人从医生、医学专业人士到各类儿童工作者,通常包括:外科医生、护士及其他健康服务人员;老师、学校的法律顾问、学校的行政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从事儿童看护的个人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还有一些州将冲洗相片的工作人员和物质滥用咨询师也列在强制报告义务人的名单里。

    美国大多数州要求“有理由相信”或“有理由怀疑”一个儿童受到了虐待或忽视时要举报,一些州的法律具体列举了“儿童处于人身危险”、“儿童没有受到必要的照顾和监管”以及“儿童毫无必要地经历着严重的情绪”等情形。

    为了保证强制举报的实施和防止虚假、错误举报,在美国所有的州,发现了虐待行为却不报告的,会受到罚金刑或短期监禁型的处罚。有报告义务不报告的人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因为他们不报告而给儿童带来的损失。同时,为了减少错误报告,大部分的州对故意做虚假虐待报告使他人陷入错误指控的人都规定了罚金或刑事监禁刑。错误报告造成伤害的,也会引发民事责任的承担。

    在美国,接受报告和作出反应主要是由儿童福利局承担。不仅如此,儿童福利局还会介入以后的各步相关程序中,直到案件结束儿童得到合适安置。儿童福利局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在儿童处于危险中时,他们有权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儿童;也可以在儿童被不当对待或忽视但是没有现实危险时,为儿童的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热线打进儿童福利局后,会有专门人员接听并作答复。负责接听举报的接线员在听完报告后必须作出两方面的重大决定:是否将该案提交给负责调查的机构,将举报选入可信举报,或不予提交给调查机构,干脆将其列入可信举报之外;举报的事实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需要采取应急行动。

    如果接线员认为报告符合介入标准,便会将案件转给调查员。为了保证作出正确决定,调查员一般都具有社工专业背景。美国还有一种关于儿童虐待的信息系统,有人称之为“中央档案室”,其中包括用于供儿童保护机构和警方调查查询的内部信息系统和为公众举报提供线索指引的公开信息系统两部分。

    如果社工感觉儿童在家中正面临紧急危险,他们可以将儿童带离家庭,放到一个安全的处所。有些父母一方虐待儿童案件中,也可能会让被举报虐待的一方搬离家庭,从而由另一方带着孩子继续在家中生活。

    调查结束后,社工对儿童家庭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后,有三种选择:终结案件、提供服务、提起儿童虐待与忽视诉讼。

    四、新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团体帮助实施(以荆州市为例)

    通过有关政府组织的带动,民间力量,公益团体的推动,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视为首要任务,以荆州市为例,荆州市救助管理站作为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专职机构,充分发挥人力优势,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

    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管理模式逐渐完善的方式之一,能够有力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实现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有机统一。

    目前,荆州市救助管理站已申请了一个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即“爱上·家”——家庭综合援助计划,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该项目主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儿童服务中心建立随访制度,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各种活动,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对有潜在问题的家庭进行早期预警和辅导,提升家庭抚养和教育能力。 家庭监护能力不足 服务团队实施援助 荆州市有儿童105万,荆州市救助管理站每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500人次左右,且近年有上升趋势。据悉,流浪儿童问题的根源是家庭监护能力的不足或缺失,家庭监护能力与儿童的需求的满足直接相关。因此,紧紧抓住造成流浪的核心原因,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可以从根本上有效防止儿童流浪。 该项目服务团队先后组织人员对城市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荆州地区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在儿童较为集中的城市社区和乡镇建立示范性的“儿童综合服务中心”;由社工依托中心,提供亲职教育、家庭关系咨询、婚姻辅导等服务,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开展儿童需求评估,为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个案辅导;链接社会资源,为经济困难家庭提供经济援助;探索流浪儿童监护权转移服务的可行性。

    服务项目独特创新 构筑科学服务体系 据了解,该服务团队成员早在2006年开始就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合作,在石首市高基庙镇设立首个“农村儿童服务中心”,为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开展服务,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流浪。2012年5月开始,项目团队成员在荆州地区开展了流浪儿童需求评估、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及相关服务提供的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评估机制。 民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荆州市通过努力,已经批准成为试点。 该项目主要在荆州市开展服务活动,对荆州市未成年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探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路径;利用学校的教育平台,对学校未成年人进行需求评估,开展安全、教育性小组活动以及个案辅导;提升学校老师、家长保护未成年的意识和技巧;链接社会资源,对困境儿童进行“困境援助”,开展早期危机干预;与部分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共建协议书,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宣传活动,在社区中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通过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报道,树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工反思:儿童的快乐主要并不是来自物质享受,而是来自全力保护他们、让他们自由成长的环境。对孩子们,尤其是困境儿童而言,只有从小感受到国家的关心和爱护,他们才能成长为爱国的、健康快乐的一代。保护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梁启超先生说:少年强则国强。科学发展观中提到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包括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最具发展潜力的民族,应该是那些最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民族。最后想告诉大家这样一组数字,现在全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3.67亿,占到总人口的28%,听到这样的数字再想到他们渴望的眼神,我们永远要记住一句话“他们的希望,就是国家的希望,人类的希望”

    参考文献:作者:杨枫、何倩 题名:《探索未成年人新型社会保护体系 让孩子们拥抱幸福童年》 期刊名:《荆州晚报》 出版日期:2013年8月20日

    【篇四】小学未成年保护班会记录

    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1994年 12月 9日,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计划单列市劳动局;国务院各 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颁发,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给我部。

    附件:1.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略

    2.未成年工登记表(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 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 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 《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 《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 《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 《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 《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 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 25公斤的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

    (一 《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 《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 《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 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 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病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 9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