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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范文五篇

    时间:2021-12-10 15:21:54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积极分子是为了支持某种事业的而积极进行对此种事业有贡献行为的活动的一类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5篇

    第1篇: 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

    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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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党都是要走过一些程序才能正式入党。以下是整理的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意见,欢迎阅读!

      xxx同志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思想上有了较大的转变,积极向组织靠拢,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中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表现积极。

      xxx同志在学习和生活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在学习过程中态度谦虚,遇有不懂的问题能及时向培养人请教、沟通。xxx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工作成绩得到了同学和老师的一致认可。

      xxx同志在本季度的培养考察中,在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和工作主动性等方面表现优异。该同志能认真研读《党章》,牢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深刻领会其内涵,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在学习过程中该同志能结合所学内容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在各个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xxx同志较前一阶段有很大的进步。在这一阶段的时间里xxx同志加强了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用先进的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并且用理论指导实践。该同志能够以身作则,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经过本季度的培养考察xxx同志取得了更大的进步。在这一阶段时间xxx同志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向培养人汇报学习体会,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照《党章》找差距,对照不足找原因,并与培养人一起结合个人思想状况,确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加快成熟步伐。

    第2篇: 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

    确定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如何写

    _____同学自批准为预备党员以来,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关心同学,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同学中的威信进一步增强,但还应进一步加强与同学的沟通,互相学习,到达共同进步的目标。

    该同志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党以来,能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心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并能在同学中做好宣传工作,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很好的履行一个党员的义务,推荐在以后能戒骄戒躁,多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

    ____同志工作负责,班组同志反映其有较强工作潜力。透过谈话了解他对党十分敬佩,有较强的入党愿望。他生活俭朴,为人正直热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工作中能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已,要求进步比较迫切。同时,他也认识到,对照党员标准自己还有许多差距,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以党员标准自律,不断地完善自己,用心向党组织靠拢。

    ____同志在经过半年时间透过对党章的学习,大大加深了对党的认识,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大提高,努力的方向也更加明确。能按照党组织要求及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入党动机端正。工作方面用心为同志服务,在班组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期望____同志再接再厉,在政治上更趋成熟,在学习和工作上都能更上一个台阶。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____同志有________的不足,期望今后要在工作中不断克服缺点,工作学习上多下苦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_____同志入党以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组织活动,回报思想,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用心帮忙、引导其他有入党愿望的同学向党组织靠拢,发挥了应有作用,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班级中发挥党员的号召力,用心影响、带动其他同学一齐遵守纪律,努力学习,为促进班级构成良好学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____同志在本季度能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心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并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履行好一个党员的义务。推荐在以后能戒骄戒躁,多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

    ____同志自确定为预备党员以后,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思想态度端正,团结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学习党的知识,按期参加组织活动,并严格要求自己,用心进步,贴合一个党员的标准。

    ____同志具有极强的群众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为群众服务,为群众争光的自觉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同时,____同志时刻不忘提醒自己持续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追求物质享受,注意个人礼貌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精神追求。真正地起到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____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持续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工作用心,有较强的工作潜力,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为人正直,襟怀坦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为党的基本路线和历史任务奋斗终身的决心。

    _____同学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持续一致,遵守学校纪律,用心起好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全班第一,能针对自身的不足,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够发挥带头作用,群众基础良好,希再接再厉,起好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_____同志的培养联系人,我认为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能自觉地同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缺点,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正派,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用党章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_____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介绍_____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3篇: 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

    培养联系人意见

    同志自加入党组织以来,能自觉按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认真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政治上更成熟,工作上更积极,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具有的品行。

    经考察,其入党动机端正,对党的认识明确,已基本符合入党条件。鉴于以上表现,同意推荐其发展入党。

    年 月 日

    第4篇: 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

    入党联系人意见范文

    该同学在考察期内能够针对自己的不足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方法水平,思想积极向上,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认真刻苦,严谨求实,积极向上,工作上认真负责,态度踏实,但在工作中的计划性和细致性仍然不够,希望今后能有所提高。建议对其进一步培养。

    吴霞霞

    第一季度

    吴霞霞同志在2009年第三季度中,认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认真刻苦,严谨求实,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作风严谨,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问题和不足是工作中的计划性和细致性仍然不够。

    第二季度

    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经常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担任班级团支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比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大家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第三季度

    该同志思想上积极向上,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先进性的了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在党校培训中表现良好。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四季度

    该同志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务,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该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世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吴航烟

    第一季度

    吴航烟同志在2009年第三季度中,认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认真刻苦,严谨求实,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作风严谨,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问题和不足是工作中的计划性和细致性仍然不够。

    第二季度

    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经常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担任学生会社团部部长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比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大家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第三季度

    该同志思想上积极向上,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先进性的了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在党校培训中表现良好。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四季度

    该同志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务,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该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世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许巧燕

    第一季度

    许巧燕同志在2009年第三季度中,认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认真刻苦,严谨求实,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作风严谨,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问题和不足是工作中的计划性和细致性仍然不够。

    第二季度

    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经常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担任班级劳动委员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比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大家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第三季度

    该同志思想上积极向上,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先进性的了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在党校培训中表现良好。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四季度

    该同志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务,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该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世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许惠玲

    第一季度

    许惠玲同志在2009年第三季度中,认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认真刻苦,严谨求实,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作风严谨,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问题和不足是工作中的计划性和细致性仍然不够。

    第二季度

    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经常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担任班级班长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比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大家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第三季度

    该同志思想上积极向上,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先进性的了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在党校培训中表现良好。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四季度

    该同志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务,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该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世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俞瑜

    第一季度

    俞瑜同志在2009年第三季度中,认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认真刻苦,严谨求实,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作风严谨,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问题和不足是工作中的计划性和细致性仍然不够。

    第二季度

    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经常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担任班级班长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比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大家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第三季度

    该同志思想上积极向上,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先进性的了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在党校培训中表现良好。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

    第四季度

    该同志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务,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该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世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第一介绍人意见

    该同志学习认真,工作勤恳,能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为人正派......。

    根据该同志的现实表现,我愿做该同志的入党介绍人,并向党组织和其本人负责,希望该同志入党后,要更加注意党性修养,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二入党介绍人意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我认为该同志平时对自己要求严格,原则性强,能积极支持领导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骨干作用。根据其现实表现及本人请求,我愿做该同志的入党介绍人,并向党组织及其本人负责,希望该同志入党后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一介绍人意见〗

       ×××同志自××年×月×日向党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以来,我注意到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我认为该同志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1998年在××部门工作时,就曾被列为发展对象。调入我处工作后,能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襟怀坦白,廉洁自律,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同志,我认为他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介绍人意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同志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坚信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一定能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在前一时期的工作调动和分房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水平,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他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缺点是工作中有时不够过细。总的来说,我认为×××同志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同志的入党介绍人。

      [第一介绍人意见]

      作为×××同志的培养联系人,我认为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能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缺点,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正派,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用党章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介绍××

    ×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介绍人意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同志对党有正确认识,坚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前一时期的工作调动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它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缺点是工作中有时有些粗心。总的说来,我认为×××同志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他的入党介绍人。

    [第一介绍人意见]
    XXX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缺点,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老实,为人正派,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用党章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XXX同志,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介绍XXX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介绍人意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XXX同志对党有正确认识,坚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前一时期的工作调动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它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缺点是工作中有时有些粗心。总的说来,我认为
    XXX同志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他的入党介绍人

    第一介绍人意见

    XXX同志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对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学习认真,理解深刻。调入我厂工作以来,能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肯于钻研技术,工作精益求精,有忘我精神。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志,为人正直,襟怀坦白,对党忠诚老实,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主要缺点:工作方法有些简单,态度有时生硬。

    用党章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XXX同志,我认为他已其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XXX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介绍人意见

    我同意介绍人XXX同志的意见。XXX同志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入党目的明确,动机端正,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政治立场坚定,有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身的竖定信念。在工作中肯于吃苦,甘于奉献,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缺点是:在处理工作问题上,有时过于急躁。

    我认为XXX同志符合党员条件,愿意作他的入党介绍人。

    第5篇: 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

    确定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意见如何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一 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并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是:
    (一) 本人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原则,来不得半点勉强,更不能强迫。由申请人向本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汇报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直系亲属、社会关系等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态度,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今后的决心和努力方向等。写入党申请书,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不能有半点虚假和隐瞒,特别是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时,一定要联系自己的实际,谈切身体会,不能只停留在讲抽象大道理上。
    (二) 培养、教育、考察。党组织接受申请书时,要与申请人谈话,肯定其行动,鼓励其更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了解,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人,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三) 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 团组织“推优”。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接到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应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对条件尚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 申请入党的学生应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每季度一次,书面、口头均可,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求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别提出培养意见和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六)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七)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调查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还应组织座谈会或进行民意测验,并征求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主要任课教师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平时表现。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情况。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起草支部意见,并整理其有关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集中培训记录、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团支部“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等),一并报上一级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查。
    (九) 基层党委或党总支认真审查所有材料,确认其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后,向校组织部汇报。较大院校的党委已将发展学生党员的审批权授予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
    (十) 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十一) 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人党介绍人。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以及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负责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十二) 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本人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呈报上一级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三) 谈话。上级党委收到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后,在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十四) 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党委在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后,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并把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十五)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也要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十六)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入党誓词在党章第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二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把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只是接收党员工作的第一步,还应该做好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工作,帮助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的一般程序为:
    (一)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一般再设若干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一季度要有一次口头或书面的汇报。党组织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并将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中。
    (三) 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要主动写转正申请。在转正申请中要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同学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要具体化,特别要针对党支部大会所提缺点,汇报一年来的改正情况。
    (四) 支部大会讨论。讨论时应先听取本人申请、党小组意见,让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五)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的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转正的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六) 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在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高度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的特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的重要构成部分,当然也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意识形态,是信仰,而不是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应当“非意识形态化”。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又一曲解。任何哲学都具有一定的阶级性,都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这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鼓吹马克思主义“非意识形态化”,实质是要从根本上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科学又是意识形态。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就马克思主义哲学反映和代表了无产阶级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意识形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革命性和科学性是统一的。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与历史发展规律的一致性,决定并保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性。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战斗性、革命性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战斗性、革命性又是其科学性的体现。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敢于公开承认自己的阶级性、意识形态性。掩饰自己的阶级性,过去、现在仍然是一切剥削阶级哲学的伎俩。

    “实事求是”命题的存在论意义——依据马克思“实践主义”哲学的思考

    [关键词] 实事求是,实践,存在论

    “实事求是”本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命题,(1) 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它进行了实践论的重新解说,使之成为一个集中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精神的命题。

    然而迄今为止,通常对“实事求是”都是从纯粹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理解的。人们即使将“实事求是”跟“实践”联系起来,但“实践”本身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纯粹认识论范畴。例如毛泽东对此有一个著名的解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2) 据此,“实事求是”就是去研究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的规律性。按照传统的理解,这里所谓“客观存在着的”就是所谓“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实事”可以是在人类实践之外存在着的,如纯粹的自然界;“是”就是这种纯粹客观事实的纯粹客观的“规律性”。先有了这种“客观存在”,然后才有人对它们的认识,再后才有人对它们的改造亦即实践。于是就有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的将认识和实践割裂开来的公式。这里,作为纯粹认识的“实事求是”是在实践之前、之外进行的。

    之所以产生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实事”不是被人们理解为实践本身,而是被理解为实践之前、之外的作为纯粹认识对象的东西;因而“求是”也就不在实践之内,而在实践之外。显然,“实践”范畴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用以界定“认识”的参照或者逻辑工具,换句话说,“实践”仍然仅仅是一个认识论范畴。例如列宁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与此相关的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流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一种说法。这里,实践显然失去了作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存在论意义,而仅仅只具有认识论的功能了。这种纯粹认识论的“反映论”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观。

    这里,我们尝试以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枣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视角,亦即 “实践主义”(4) 哲学的视角,对“实事求是”作出一种新的阐释。

    作为马克思哲学存在论的“实践主义”,我们理解有以下基本特征:它是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5) 的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解认为,“物质”并不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因而也不是它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

    马克思这种“实践主义”哲学,必然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作为生活实践,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什么东西,而就是人之存在、即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也并不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就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或者生活实践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因而也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因此,“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而首先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活动。

    1.实事: 生活实践

    人们通常易于持有的那种朴素的“自然视点”(natural viewpoint,胡塞尔语)使他们去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例如古希腊的本体论哲学追寻世界的“本体”。这种“离人而言天”的企图,已被哲学的历史证明是失败的。近代认识论哲学虽然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这种“本体”的承诺。这种本体被设想为某种“实体”,或者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总之,那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东西。结果,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先验论,表明了“离人而言天”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物自身”被康德宣布为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结束了。现代哲学发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关于“实在”的问题被视为“形而上学”而被“拒斥”或搁置起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无法找到真正实在的“实在”。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就是找到了通往真正的“实在”的道路,那就是“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即是实在,实在便是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实在。如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例如“物质”抽象,那不过是“前马克思”的法国唯物主义水平的东西而已,对于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用得上马克思自己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决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胡塞尔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要求面向实践本身。前者只是一种纯粹先验理性的存在,后者则是现实生活实践的存在。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这种“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而离开了人的实践的东西只是“虚无”, 所以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实事”,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这种作为唯一实在的“实事”,不是任何一种类型的“实体”,而是人的“活动”本身,人的“事情”本身、“生活”本身。“事情”乃是离不开人的“事”,而非与人无关的“物”。

    说到“事”与“物”之区分,我们似有必要讨论一下宋明理学关于“格物致知”之“物”的辩论。“格物致知”是《大学》中提出的一个著名命题:“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就是儒家的认识论纲领。此所谓“知”,就是知识或者真理;此所谓“物”,就是存在或者实在。但儒家理学各派对“格物致知”是有不同理解的,其焦点集中在对“物”的理解上。程朱的理解是“物犹理也”(程颐),主张“即物穷理”(朱熹);此处之“物”具有“实体”的意味,是在实践之前、之外的预设。心学家的理解则是“物犹事也”(王阳明),此处之“物”殊非离人而在的实体,而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心学家讲“格物便是致知”,也就是讲“实事求是”,讲“理在事中”,讲“知行合一”。此说由来久远,东汉郑玄《礼记注》就说过:“物犹事也。”后来清代颜元《四书正误·大学》把“格物”解释为“犯手实做其事”(7)。这与“实事求是”的观念是吻合的,是很有道理的。心学把“物”理解为“事”,此“事”具有双重含义:狭义地、历史地看,是指的道德践履之事;但是如果推扩开来、超越地看,此“事”可以泛指人的实践活动或现实生活。

    这种“实事”作为唯一的实在,就是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所理解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实事”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东西,而是那种of people,by people,for people (8)的东西。“实事”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实践。实践就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因为对人来说,人的存在也就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世界是存在于人的实践域之中的,是内在于人的存在、内在于实践的。一切实体枣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都在实践的“视域”(Horizon)之内,都在人的存在背景上呈现,因而都是人自己的“事”。

    2.是:存在论真理

    通常理解,“是”即真理、客观规律。然而“真理”和“规律”其实是大有区别的:一般认为,前者是认识论范畴,后者是存在论范畴,不能混为一谈;然而同时,它们又都在人的存在论背景上呈现,因而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下面分别加以考察。

    一是关于“客观规律”的问题。

    “实事”作为实践,既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就有一个去认识和把握它的问题,亦即所谓“实事求是”的问题。但严格说来,这里的“是”不是指的规律本身,而是指的对它的认识,亦即真理。规律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本身是一种存在论性质的东西。规律不是“是”,而是“事”。而且,这里作为认识对象的规律,并非存在于人的实践“实事”之外的。我们所预设的认识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对象已有根本的不同:原来的认识对象“规律”实际上是被预设为纯粹的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认识就是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把握;而马克思哲学所预设的认识对象则是人的存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亦即“实事”的内在联系。此事乃是人自己的事,因而其中之规律本质上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求是”不是寻求那种纯粹自在的所谓“客观规律”(近代哲学史和科学史均已表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对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联系本身的反思。

    根据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客观存在是实践的内在要素,相应地,客观规律是实践的内在联系。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这不仅是一个认识受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影响的问题,而且是认识的对象包括“规律”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问题。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马克思哲学的规律论的实质其实也在于此:他对社会本质、历史规律的揭示,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揭示。

    二是关于“真理”的问题。

    如上所述,严格说来,实事求是所求之“是”,所指的不是客观规律,而是真理。人们通常把“真理”范畴与“规律”范畴等价看待,那是不对的。“规律”是一个存在论范畴,而“真理”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并非客观规律本身,亦即并非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认识的结果,“求是”的结果。由于这种真理或“是”乃是认识枣更确切地说,是意识枣的结果,它只能是主观性(意识)与客观性(客观规律)的统一。

    但是正如上文谈到的,所谓“客观规律”其实是在人的实践域内的。如果说规律的所谓“客观性”是在“上一次”的“事”或实践域内,从而是在“上一次”的意识域内;那么关于客观规律的“是”或“真理”也就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实践域内,从而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意识域内。事实上,这一点已经为现代科学所证实。例如现代物理学已表明,企图寻求完全独立于实验者的实验意识和实验手段之外的所谓纯粹客观的物理规律,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我们所“求”之“是”即真理,是实践的产物,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的意识的产物。

    关于这个问题,通常存在的一个误区在于:把真理的客观性理解为在人的实践之外的对象的客观性;换句话说,即看不到实践本身的客观性及其意识本身的客观性。其实,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在马克思看来,甚至只有实践才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意识本身也是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说法并不确切。如果说真理必须符合什么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只能是实践本身。真理其实不是关于对象本身“客观规律”的镜像似“反映”,而是关于实践及其内在意识规律的自返性意识,因为,所谓客观对象及其规律也不过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看来,不仅实践、而且意识也都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如果说“实事”或实践是存在论的全部事实,那么“是”就是在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真理。

    3.求:作为一种存在论事实

    实事求是,“求”是关键。怎样去“求”?这不仅是个方法论问题,而同样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求”当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本身也是人的实践的一个内在环节,因而也具有存在论意义。根据实践主义的观点,任何认识都是“反思”枣对人自己的“实事”、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反思;同时,这种认识或者反思活动本身,也是人的“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我们不能像康德那样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截然对立起来,更不能把它们都归结为“理性”。它们都是实践,都内在于实践。换句话说,“求是”本身也是一种“实事”。撇开王阳明思想的伦理狭隘性,那么,认识和实践的这种内在而非外在的关联性,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知”就是“是”,“致知”就是“求是”;“行”就是“事”,“格物”就是推行“实事”;“知行合一”就是“是事统一”,亦即认识和实践在存在论层面上的同一性。

    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就是我们在“实事”中“求是”的两种极典型的方法。自然科学是“求”实践域内客体方面之“是”,社会科学是“求”实践域内主体方面之“是”,哲学则是“求”实践域内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整体根本之“是”。它们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从而都具有实践性品格。

    科学的目的,在于揭示关于人之“实事”即实践活动当中的经验层面之“是”即事实真理。经验原则无疑是科学的第一位原则。尽管经验原则本身在现代哲学中早已受到质疑,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就是说,经验实证原则作为科学的根本原则,虽然在今天被发现是有限的、非绝对的,但这丝毫也不等于说它就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根本上看,经验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的一个层面,只要承认实践活动是客观实在的,就不能不承认经验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科学就是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求”具有普遍性的“是”,它所揭示的就是关于经验事实的普遍真理。但是经验本身也是实践的一个层面,“实践经验”这个常用短语充分地提示出这一点。当然,实践并不等于经验(9);但是,人在实践中所求得的认识,作为其基础的“原初给与”(the primordial given)无疑是经验(10)。

    社会科学更直接鲜明地表现出了认识作为人自身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自返性。譬如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它们反映的无不是人的活动“实事”的内在的相互作用之“是”。其实,现代自然科学也发展到了这样一步:那种关于纯粹“自在”自然界的预设显然已经为愈来愈多的自然科学家所抛弃,他们不再以这种纯粹自然主义为预设,他们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对人的活动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思与描述。这样一来,自然科学的人的自我反思性质也更加突显了出来。

    但人对自己存在的把握又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层面。经验实证的方法确实可以解决许多具体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任何认识活动都必以一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或存在的观念为前提,而恰恰就是这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本身不是经验可以给出的。换句话说,恰恰是作为经验之前提的人的一般“存在”观念,在经验世界中没有对应物,它是思想的直接对象,属于“超验”的领域。这个领域就是哲学的对象。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语,哲学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哲学所要反思的就是人们关于存在的观念本身;而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视域中,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本身、“实事”本身。哲学所求之“是”类似海德格尔所求之“是”,也就是说,不是“在者之为在者”,而是“在之为在”;而在马克思实践主义视域中,此“在之为在”也就是“实事(实是)之为真是”。

    显然,哲学提出的这些问题不是经验实证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哲学所求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不是“实践者”而是“实践”本身,即不是“是者”、“求者”而是“是”本身、“求”本身。存在意义的揭示要靠哲学的方法。而所谓哲学的方法,在中国哲学中所能找到的最恰当的名称就是“体悟”。人不可能在“存在”之外来把握存在的意义,而是于“亲临”存在中把握着存在。“亲临存在”意味着他总是亲身地体验着自己的“事”、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实践、自己的生活。这种“亲身体验”不是经验意义上的,而是体察意义上的。哲学当然需要经验的基础、理性的基础;但它本质上是“超验”(超越经验)、“超智”(超越理智)的。唯其如此,马克思的哲学存在论超越了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包括现代逻辑实证主义的所谓“分析哲学”。

    顺便指出,哲学所“求”之“是”,即其关于存在意义的把握,不仅统摄着关于事实的认识论问题,统摄着关于价值的评价论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关于人的存在之“实事”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是完全统一的。在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从一个事实判断确实推不出一个价值判断;但在马克思实践主义存在论的基础上,关于存在的真理与关于价值的真理是直接同一的。“实事”按其本真意义“是”怎样的,也就“应当是”怎样的;也就是说,人之“在”的事实直接规定着人之“在”的价值;或者说,价值的真理乃是直接从存在的真理上生长出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价值与事实在根本上是不可分,人们获得存在观念的同时,也就获得了价值根据的观念。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就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这个存在论事实中去求得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真理。

    注释:

    1、初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 颜师古注:“务得实事,每求真是。”后来儒家、尤其宋儒对它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759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3、《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4、参见拙文《实践主义——马克思哲学论》,《学术界》2000年第4期;《实践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理解》,《理论学刊》2000年第4期。

    5、“本体论”和“存在论”在西语中本是同一词ontology。但据海德格尔考察,ontology本应是对作为一种状态的“存在”(on / Sein)本身的探究,但是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即已误入歧途,成了对“存在者”(ousia / Seiende)亦即某种实体的研究。据此,我们理解,传统意义的本体论可译“本体论”,因其本体乃是某种实体substance(这可以跟中国古代的实体性本体论的“本末”“体用”范畴联系起来考察);而今理解的本体论、尤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当译“存在论”,因其“本体”例如“实践”,已非某种实体,而是某种存在“状态”。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7、海德格尔所谓“上手的”,与此义近。

    8、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自“A Few Appropriate Remarks”,1863。

    9、现今教科书中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普遍带有某种经验主义的性质,这是一种值得检讨的倾向。

    10、理性主义,例如胡塞尔现象学,以先验意识为原初所与,只是片面地体现了科学的另外一个方面的原则:逻辑原则。

    (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

    所谓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作风。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对“实事求是”作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由此可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问题中形成的特有的作风。

    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工作,搞好调查研究。

    第二,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必须解放思想,反对一切主观主义,包括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第三,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必须具有求真务实的精神,反对形式主义。

    (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所谓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和党内外的群众结合在一起,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这种作风,是中国共产党特有的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取得一切胜利的力量源泉和基本保证。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要明确三个基本点:

    第一,必须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主要包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具备这些基本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有自觉性。

    第二,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即“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上的具体运用。

    第三,必须纠正一切脱离群众的倾向。脱离群众的倾向,主要表现为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搞特殊化。这种倾向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根本对立的,不纠正和反对这种倾向,密切联系群众就是一句空话。

    (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正确处理和有效地解决党内矛盾,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的科学方法。这是共产党人特有的风格,是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锐利武器。

    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把握以下原则:“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防止主观武断”的原则;“批评要注重政治组织方面的大问题,防止集中于生活琐事,把批评庸俗化”的原则;“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允许申辩”的原则;“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讲真理,不讲情面”的原则;“严肃性、尖锐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决反对“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搞人身攻击和整人的作法。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批评注重事实,讲话要有证据,不能轻信道听途说,更不允许捏造材料,诬陷同志。批评时对问题的性质和错误的程度,要进行认真地合乎情理的分析,并注意留有余地,不能随便上纲,乱扣帽子,把一般问题说成严重问题,把认识问题说成政治问题,把偶然、个别的错误说成一贯的错误,更不能混淆敌我界限,把同志当作敌对分子。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关系。批评是对别人,自我批评是对自己。这就存在一个对别人与对自己的关系问题。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批评意见,实行“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只有正确地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我们党和个人才能兴旺、发展。

    第四,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和风细雨,以理服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目的,是增强党内团结。达到这个目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主要是采取符合人的心理活动和思想活动规律的办法,即用温和的方式,以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让受批评者感受到大家的诚意,鼓起承认缺点、改正错误的勇气。

    (四)艰苦奋斗的作风

    所谓艰苦奋斗的作风,是指共产党人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甘于吃苦、顽强拼搏的革命精神和作风。它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倡导和培养起来的优良作风,是党员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同呼吸共命运的体现。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好作风,在相当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淡忘了,有的甚至已经丢得差不多了。”具体表现为:一是挥霍公款,吃喝玩乐。二是购买小轿车和通信器材过多过滥。三是超标准修建办公楼,用巨额公款购买或装修领导干部住宅等。四是名目繁多的纪念活动,滥发纪念品、礼品。五是违反规定,滥发各种补贴、津贴,数额之大也是惊人的。因此,反对和制止以上这些奢侈享乐之风,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作风,是当前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第一,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少,综合国力不强,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社会面临不少困难和新的问题。在国际环境中,我们还面临着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和科技占优势的压力。这种情况下,我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干部,必须自觉地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样,才能使党的事业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第二,党的性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必须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

    第三,中国共产党人是中华民族勤劳节俭、不怕艰苦的优良传统的真正继承者。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历尽艰险、饱受磨难而不失革命之志,这是我们党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学习别人好的东西的同时,必须发扬自己的优势。

    第二,在全党、全社会大力提倡高尚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

    第三,能否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的一种考验。

    第四,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也要十分注意有没有艰苦奋斗、自觉奉献的精神和品德。

    第五,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