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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晋升后与领导谈话应如何表态【三篇】

    时间:2021-10-29 19:05:50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如何》是张悬作词、作曲、演唱的歌曲,收录在2012年8月10日发行的专辑《神的游戏》中一首folk单曲,全碟共10首单曲,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务晋升后与领导谈话应如何表态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职务晋升后与领导谈话应如何表态3篇

    职务晋升后与领导谈话应如何表态篇1

    职场应如何与领导相处


    俗话说,人在职场,身不由己。在职业生涯中,你总会遇到两种人:你的同事和你的领导。领导在您的职业生涯中非常重要,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与领导相处的礼仪

    1.见到领导,便应该趋前打招呼。如果距离远不方便,可注视之,目光相遇,点头示意即可。近距离相处则用礼貌用语打招呼。

    2.在公共场合遇见领导,不要表示出特别的热情,礼貌地大声招呼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在公共场合下嘘寒问暖。

    3.不要在公司电梯里或办公室有第三者的情况下与领导谈家常。

    4.不要在领导面前搬弄是非。

    5.在公共汽车或地铁遇见领导,要主动招呼并让位,下车别忘记说“再见”,但是在特别拥挤而狼狈的公共场所遇到领导,请一定要巧妙多开,让他认为你没有看见他。

    6.偶尔碰到领导的隐私时,应装着没有看见或者看不懂,不要触及领导的隐私,更不要再次提起,或者在公司同事间传播。

    7.理解领导的命令和要求的意图,切莫机械行事。出了错不要找借口,更不能说“是你让我这样做的呀”等,领导说话时不要插嘴,更不要在挨批的时候插嘴。要学会自我检讨,不能推卸责任。

    8.在工作酒会上,一定要等领导举杯,你才能举杯。千万不要拿起酒杯一句话不说一饮而尽,这样领导会以为你对工作有不满情绪,更不要在领导面前喝得醉酒失态。

    9.与领导一起出差,绝对不要订同一间客房,领导入房间后,宾馆的客房变成了领导的暂时的私人空间,如果要找领导谈工作,必须打电话联系,不要贸然去敲门,更不能直接进入。

    与领导相处的原则

    一、敬业精神

    敬业精神是个常谈常新的老话题。从与领导关系的角度讲,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就严重缺乏敬业精神,而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善于表现敬业精神。

    我们提倡敬业,但也提倡会敬业,这里有三方面的技巧需要注意。

    第一,对工作要有耐心、恒心和毅力。

    第二,苦干要加巧干。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敬业精神值得提倡,但必须注意效率,注意工作方法。

    第三,敬业也要能干会“道”。“道”就是让领导知道或感受到你付出的努力。

    二、服从第一

    古往今来,下级服从上级似乎是天经地义。但当你将目光的聚焦于现实时,桀骜不驯的“刺头”却不乏其人,甚至每个人都有过刁难、冲撞领导的“惊险一刻”;同样是服从,领导的感受却大相径庭……世事纷芸迷人眼,唯有服从是灵丹!

    服从第一应该大力提倡,善于服从,巧于服从更不应忽视。那就请掌握服从的技巧和艺术:

    第一,对有明显缺陷的领导,积极配合其工作是上策。

    第二,有才华且能干的下属更容易引起领导的注意。

    第三,当领导交代的任务确实有难度,其它同事畏手畏脚时,要有勇气出来承担,显示你的胆略,勇气及能力。

    第四,主动争取领导的领导,很多领导并不希望通过单纯的发号施令来推动下属开展工作。

    三、关键地方多请示

    聪明的下属善于在关键处多向领导请示,征求他的意见和看法,把领导的意志融入正专注的事情。关键处多请示是下属主动争取领导的好办法,也是下属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何为关键处?即为“关键事情”、“关键地方”、“关键时刻”、“关键原因”、“关键方式”。

    四、工作要有独立性,能独挡一面

    下属工作有独立性才能让领导省心,领导才敢委以重任。合适底提出独立的见解、做事能独挡一面、善于把同事和领导忽略的事情承担下来是一个好下属必备的素质。

    锻炼工作独立性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要有独立见解。

    第二,能够独立地承担一些重量级任务。

    第三,把被同事忽略的事情承担下来。

    五、维护领导的尊严

    领导的尊严不容侵犯、面子不容亵渎。领导理亏时要给他留下台阶;当众纠正领导是万万不可的;领导的忌讳不要冲撞;消极地给领导保面子不如积极给领导争面子。

    一般的讲,领导者的面子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最容易受到伤害,必须多加注意。

    第一,领导出现失误或漏洞时,害怕马上被下属批评纠正。

    第二,领导至上的“规矩”受到侵犯。

    第三,有些人对领导不满,虽不当面发泄,却在背后乱嘀咕,有意诋毁领导的名誉,揭领导的家底,孰不知“纸里藏不住火”,没有不透风的墙,被领导知道后果可想而知。

    第四,有些领导能力不强,最怕下属看不起自己。

    六、永远都不要把领导,当成是自己人。

    有时候头很大,跟领导相处非常融洽的时候,就有些得意忘形了,会说些平时不说的话,会做平时不同的表情和动作,但往往不小心这些语言和行动就过了线。就个人风格来说,树立一个品牌需要数十年的时间,而毁掉一个牌子所需的时间只需要5分钟。那现在的情况就有点类似,你的形象在领导眼里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任何过激的行动,都有可能给你的形象带来非常之大地负分。领导不能和你的家人相比,家人可以接受你的亲热,也可以接受你的无理,但跟领导再亲切,都要有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会有负面影响。

    七、不要太把他当领导,过分服从

    太把他/她当领导了,会成为一个过分听话的下属。在上司看来,最多你是个很好地执行人,会称赞你工作做的仔细、做的到位,甚至滴水不漏。但是到了有升迁机会的时候,他/她往往会认为你并不适合,把你定位为一个很好地下属,那你就不小心失去了提升的机会。当然该听从领导指挥的当然要听,平时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千万不要太缄默了。

    八、是自己的,一定要去争取

    这么长的工作时间,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做的很糟糕,总是忽略自己应该得到的。我想合理表达自己的一些想法,争取一些应该属于自己的利益,会让自己的价值更高,总是牺牲自己的利益,是不能得到应得的回报。

    九、工作好,未必代表你会好。

    经过对领导用人的观察,慢慢地发现,在核心人物周围活动的人,不见得都是工作干得好的人。反而那些平时你觉得很不如你的人,最后却能得到领导的重用。这绝不是领导没有看清楚这个人的本质,而是领导看的角度不同。一个有性格的人,能在某一方面对领导有用的人,绝对是领导提拔的优先选择。这时不防少一些抱怨,去反思一下自己,让领导看到提升你的理由。

    十、大家都喜欢积极的人

    工作本身也是带给我们个人快乐的源泉,当然不管领导还是同事,都会喜欢跟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一起工作。那些充满抱怨和消极情绪的人,估计谁都不愿意和他/她在一起吧。

    在工作中不断进化自己,不断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不要害怕被提升,不要总是习惯于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兵,要知道,被提升后,你得到的成倍地薪水和更多的资源,还有自己的成就感。默默无闻在工作中,不能代表你全部的优点。不要拒绝让自己更优秀,永远都有要学习的地方。

    职务晋升后与领导谈话应如何表态篇2

    解析公务员晋升中的职级晋升

    看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应避免的误区

    从建构和改革发展我国现代公务员制度而言,2018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新修订《公务员法》)中关于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相关规定,历经大规模的改革试验等,成为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和重点。新修订《公务员法》,继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之后,在第三章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新修订《公务员法》第十七条)由此,我国正式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毋庸置疑,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中国现代公务员制度建设、公务员管理工作以及今后的现代化事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本文结合新修订《公务员法》以及今年3月出台、计划与新修订《公务员法》同时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并行规定》),具体探讨我国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政策基本逻辑,从而发现在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认识误区,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职位分类”

    思考如何更好地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首先应该探讨我国为什么要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准确认识我国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目的或公务员制度改革政策目标,才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回顾中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到现行《公务员法》以及新修订《公务员法》,都基本延续了“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新修订《公务员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如何更好地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贯穿中国公务员制度史的始终。不过,从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实践特别是从《暂行条例》实际推行状况来看,《暂行条例》虽然“第一次在中国人事管理中举起‘职位分类’这面旗帜”,但是“出于各方面原因,实际效果不明显”。(宋世明:《中国公务员法立法之路》,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74页)

    具体而言,《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1994年1月11日人事部发布)等公务员职位分类相关具体改革政策和实施方案没有能够完全实现,职位分类制度的实施在我国遭遇较大困难。因此,2005年颁布的现行《公务员法》在法律规定上对职位分类制度作了较大调整,将《暂行条例》第三章职位分类,改为现行《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以及新修订《公务员法》的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同《暂行条例》相比,“职位分类”没有出现在法律的章标题中,而且现行《公务员法》和新修订《公务员法》中都删除了《暂行条例》中作为“职位分类”核心要件的职位说明书等具体规定。

    作为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要件,一些国家在引入具有浓厚美国人事行政色彩的职位分类制度时,确实都不同程度地遭遇挫折而出现制度与现实分离的特殊公务员管理现象,不得不对其加以修正。这也表现在我国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实践中,非常耐人寻味。总之,虽然新修订《公务员法》在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中保留了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规定,但是从此次修法的改革逻辑来看,并非直接向《暂行条例》设想的“职位分类”回归。改革政策设计的基本意涵应该在于它提出在职务、职级与级别的总体制度框架之下,通过今后的改革实践来如何更好地体现“职位分类”管理理念的课题。

    因此,在目前的制度条件之下,新修订《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实行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我们可以理解为基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和职级序列为基本前提和基础的涵盖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由此,我们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思考,有必要进一步聚焦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本身,可能这样才能进一步接近我国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基本改革逻辑,从而发现在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认识误区,以此加深我们对新修订《公务员法》的理解。

    二、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政策逻辑

     新修订《公务员法》没有明确提出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目的,相关规定具体表述在《并行规定》中。《并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其中最为强调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或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基本逻辑,在于“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以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可见,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基本目的,首先主要在于健全和完善中国公务员管理的激励保障机制,是在进一步强化现行《公务员法》比较而言不够充分的中国公务员权利保障体系。当然,该制度或改革政策的主要受众应该是众多基层公务员群体,通过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畅通职级晋升渠道,再通过职级与待遇对接,改善基层公务员待遇,从而实现公共部门特别是基层的公共部门能够长期保有人才,以此作为激励的诱因来保证大多数公务员能够长时段持续公正公平行使公共权力。

    这应该就是通过此次修订《公务员法》和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持续激励”机制引入我国的公务员权利保障体系中,从而补充和丰富了公务员的权利保障和激励内容,对此应该给予积极的评价。正如新修订《公务员法》通过后,中组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回答的那样,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目的是“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公务员制度机制,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专业化建设,拓宽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

    毋庸讳言,推进旨在实现“持续激励”的公务员制度改革逻辑,应该说体现了现代公务员制的基本要义,也较为适应当前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宏观公共政策环境,不仅有利于中国的现代公务员制度建设,而且更适应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这主要是因为,进入21世纪后我国已经开始了从“经济国家”建设向实施“福利国家”政策的公共政策转型,而且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这一中国的宏观公共政策环境将长期不变。在福利国家政策阶段,国家或政府活动的最大特点是平均供给的公共服务出现较大增幅,因此,对公务员特别是对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就是要长期严格保持公共权力公平公正行使的常态化。

    而《并行规定》所言“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体现了新修订《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更是此次修法的基本目的。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正是为实现这一修法目标而推进的改革政策,因而成为此次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大核心和重点。因此,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基本逻辑,更在于通过对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形成对公务员全体的持续激励,进而广泛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要实现长期严格保持公共权力公正公平行使的常态化,同时还要促进中国公务员专业化职业发展和分类管理的完善,让公务员群体更加积极作为,为现代化发展作出最大贡献。

    三、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应避免的三个认识误区

     回顾以上讨论,简要梳理总结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应避免的可能存在的认识上和执行上的误区。

    第一,避免改革就是对非领导职务简单替换的认识误区。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直观上看是取消了“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使新修订《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等中的“职务”纯化为“领导职务”,原来的“非领导职务”归于“职级序列”管理,使现行《公务员法》规定的“职务序列”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原来“非领导职务”中的巡视员、调研员、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称谓,除了取消了办事员之外,都基本“过渡”到了职级序列,从表述上看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由此,容易产生职级序列就是过去的非领导职务的认识误区。

    因此,在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过程中,有必要准确理解公务员制度改革,从而避免这一认识误区的出现。首先,职务与职级并行,正如“并行”一词所意蕴的那样,职级不止于“职级序列”,同时它还可以与领导职务互相转任和兼任,覆盖“职务”即领导职务序列,使“职级”发挥不同于以往非领导职务的人事管理功用。其次,由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可以换言之为“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因此,职级序列的另一个功用在于职级成为公务员工资等待遇水平的基本决定要素,同非领导职务相比发生了功能上的变动。所以,我们需要客观地认识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发生了的人事管理功能,乃至范式转换的基本意涵。

    第二,避免轻视改革动机、目标多样性的认识误区。综观世界范围的政府改革运动,可以发现,任何一项改革都是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促成的。我国通过修订《公务员法》来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不例外,即便从本文以上讨论中,也应该非常容易地体察到改革动机和目标的多样性特征。其中,既有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公务员权利体系建构特征,还有强化对公务员进行“持续激励”的激励保障机制建构特征,更有促进公务员积极作为、担当以及建设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积极变革特征。

    因此,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充分认识到改革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它关系到中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发展,不能将改革政策简单化,轻视这项改革应包含的巨大制度建构和发展功用。上述关于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应该避免改革就是对非领导职务简单替代的认识误区的相关探讨,也应该从这一高度加以理解,同时,更应该从当前我国所处的基本公共政策环境以及国内整体改革形势来深化我们的认识。如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主线之一;近年来中国政治与行政领域的变动使建构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成为公务员管理最为核心的问题等,都是推进中国现代公务员制度进一步现代化的刻不容缓的改革政策课题。

    第三,避免改革是向“论资排辈”干部管理方式回归的认识误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强调“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并行规定》第三条)。也就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建立和推进,有利于公务员职级序列晋升通道的畅通、晋升空间的拓宽,同时为公务员待遇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公务员群体“立足本职安心工作”而为组织发展作出最大贡献。而这里的“畅通”“拓宽”“安心”,以及新修订《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公务员职级应当根据“任职资历”等“逐级晋升”,也会令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大锅饭”“平均主义”“干部能上不能下”等以往较为常见的“论资排辈”干部管理方式。

    这说明在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中,有必要避免改革就是向传统人事管理方式回归的认识误区,特别要避免出现改革政策执行上的误区。新修订《公务员法》确实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正向激励、关心关爱”层面着力较大,甚至可以说此次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心应该放在了激励保障和对公务员群体的“厚爱”上。与此同时,新修订《公务员法》还规定了职级晋升需要考量职级公务员的“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并要“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第四十九条),更规定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第五十条),从而“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这里明确了的是,职级序列与职务序列一样重视竞争原理在职级管理中的作用,可以说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能上能下党的干部管理方针的进一步制度化,而不是向传统人事管理方式的回归。

    一、职务职级并行改革有利于扩展公务员晋升空间

     我国地厅级以下机关,无论是担任领导职务的还是担任非领导制度的公务员,都存在职务晋升的“天花板”,特别是对那些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普通公务员来说更是如此,很多基层公务员一辈子就是个科员,这样的晋升制度严重地影响着地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严重地抑制着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成为地市级以下机关公务员产生怠工、混日子、不作为、不担当、不履职等行为的重要制度性原因之一。中央意识到了这一制度弊端并决心加以革除,于是在公务员制度实施(1993)20多年后的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决定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开启了破除公务员职务晋升“天花板”的航程。这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给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注入了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此基础上,为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职务晋升“天花板”问题,2019年国家在修改公务员法时将这项改革举措纳入法律框架,中组部同时制定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从而使得改革得到法制上的保障。新法规定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仅扩大了制度实施范围,而且提升了公务员晋升“天花板”,大大地扩展了基层公务员的晋升空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公务员群体在未来职业发展中职务晋升方面的烦恼,给为数众多的地市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带来了发展的动力。

    二、公务员晋升模式是三阶梯并行

     新修改后的《公务员法》(2019)规定,“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法》第十七条)。据此将所有公务员分为两类,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简称领导干部)和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简称普通公务员)。领导干部实行职务制度,职务序列分为五类十层,而普通公务员实行职级制度,职级序列分为四类十二层,由此构成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另外,国家还设置有公务员级别制度,共有二十七级。职务、职级、级别三者之间关系见下表。

     职务、职级、级别对应表

     

    上表清晰地显示出来,法律设计了三阶梯并行的公务员晋升模式,即领导职务晋升、职级晋升、级别晋升三阶梯并行。不过,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都是独立晋升阶梯,而级别晋升则不是独立晋升阶梯,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其独立晋升的性质只是表现在职务或职级不变时在相应级别范围内的独立晋升。因此,社会上人们平时所言升职了,通常是指晋升领导职务。在公务员范围内所言升职还包括了职级的晋升,级别晋升只能称为晋级。

    新法不仅将旧法中由8个层级组成的“非领导职务序列”扩展为或拉伸为由12个层级组成的“职级序列”,更为重要的是大大提升了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旧法规定了“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不能高于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务”,如巡视员和副巡视员的非领导职务只能在中央和省部级党政机关设置,调研员和副调研员的非领导职务最低只能在地市级党政机关设置,而县级党政机关只能设置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这样的规定大大压低了地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晋升“天花板”,大大压缩了数百万公务员的晋升空间,极其不利于地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发展。新法突破了旧法“非领导职务设置不能高于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务”这一规定的限制,将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向上拉伸了很多,大大扩展了公务员职级晋升空间,如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员的职级可以设置到二级巡视员,地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员的职级可以设置到一级巡视员等。

    原非领导职务晋升和新的职级晋升“天花板”变化对比表

     

    由上表可见,新法设置的公务员职级晋升有两大变化:一是大幅提升了地级市机关、县机关、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天花板”,其中乡镇机关的提升幅度最大;二是旧法中没有为地级市领导班子和县领导班子成员设置非领导职务晋升通道,而新法则为这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设置了职级晋升通道,尝试以此种方式解决这两级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存在的职务晋升瓶颈问题。

    三、职级晋升的条件与程序

     根据新法的规定,确定公务员职级的依据是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晋升职级的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基本资格以及排除性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任职年限、作风品行五个方面。其中,政治素质是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工作能力是指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群众公认是指群众公认度较高;任职年限是指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作风品行是指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基本资格是指担任前一个职级的最低年限要求,实际上就是前述基本条件中的任职年限和资历条件的具体化,包括2年、3年和4年三个最低任职年限要求,其中晋升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共八个职级的,要求有前一职级的2年任职经历,晋升一级调研员要求3年经历,晋升二级巡视员和一级巡视员的要求4年经历。规律是职级越高要求的任职年限越长。当然,公务员晋升职级是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这是党政机关的基本用人导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此外,公务员晋升职级还要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即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排除性条件是指不得晋升职级的条件,主要包括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两个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的程序包括提出工作方案、提出初步人选、考察决定、公示、审批等环节。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提出工作方案,并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或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拟晋升人选,在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入审批阶段。中央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由本机关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党委审定。

    能上能下、能升能降是公务员职务管理和职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当公务员不能胜任职职责要求,或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者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或者符合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者,组织人事部门将会作出降低职级的处理。

    四、公务员职级晋升还有优化改进空间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公务员制度为公务员职业发展构造了一个三阶梯并行的晋升模式,即职务晋升、职级晋升(新法的称谓,旧法的称谓是非领导职务晋升)和级别晋升,其中的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都是独立的晋升通道,级别晋升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依附性晋升通道,故新法称职级改革举措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主要为了凸显公务员职级晋升改革的重要性。

    新法规定的公务员职级晋升的最高“天花板”(一级巡视员)与旧法规定的非领导职务晋升的最高“天花板”(巡视员)相同,没有任何变化,即公务员职级晋升改革设计的最高“天花板”仍然没有突破对应于厅局级正职的限制而进入到省部级副职或正职。公务员职级晋升改革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为地级市领导班子和县(市区旗)领导班子的成员在传统的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之外创设了职级晋升通道;二是提升了地级市机关、县(市区旗)机关、乡镇机关普通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不同程度地突破了地市级以下各级机关普通公务员原先的非领导职务晋升“天花板”的限制;三是增加了公务员职级层数,由旧法的8个层级增加到新法的12个层级,为公务员职级晋升扩展了空间。就此而言,这项改革着力于解决广大地市级以下公务员的晋升瓶颈问题,可以说这为地市级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带来了福音。

    新法虽然废除了旧法规定的“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不能高于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务”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官本位”思想,但公务员职级晋升制度改革总体上还是区别设计了领导干部与普通公务员、不同层级机关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天花板”,如县领导班子成员的职级晋升“天花板”是二级巡视员,县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却是二级调研员,同时,地级市领导班子也可以设置一级巡视员,此种做法似乎又强化了“官本位”和“上级本位”思想,说明了改革的不彻底性或妥协性。

    新法规定的公务员晋升职级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和排除性条件,其中的基本资格和排除性条件属于硬杠杠或硬约束,基本条件多数都是软约束。在实际的职级晋升工作中,真正起到可比性作用的条件就是基本资格(任职年限)。从新法规定的职级晋升条件和晋升程序来看,职级晋升设计的是一种选拔性晋升模式或竞争性晋升模式,这种选拔模式费时费力,还容易在机关中产生不公平的怨气。可以说,在11个职级的晋升中都使用这种模式,并非一种理想的选择。考察古今中外的各种晋升模式,可以考虑混合使用自然晋升模式和选拔晋升模式。也就是说,较低职级(如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晋升使用自然晋升模式,比如达到规定的职级任职年限、年终考核均为称职等次、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就自然晋升职级;而较高职级(如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晋升则使用选拔晋升模式,即在达到规定条件和资格者之间展开竞争性选拔,优胜者晋升职级。自然晋升模式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使公务员安心于工作,心思不用在折腾职级晋升的竞争上;选拔晋升模式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激发公务员的竞争精神,心思可能不会持久地放在安心工作上。另外,在职级晋升程序、职级晋升审批权设定、职级晋升时间选择(几年晋升一次)等方面,都有进一步优化或改进的讨论空间。

    职务晋升后与领导谈话应如何表态篇3

    被领导约谈后表态发言

    被领导约谈后表态发言
    被领导约谈后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市住建局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始终把“真扶贫、扶真贫”作为工作底线,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严防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腐败和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2021年以来市住建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聚焦“四类重点对象”共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1***户,实现了精准扶贫户危房应改尽改,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在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有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的村干部将违规申领的危房改造资金挪作他用,有的镇村干部工作失职失责,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还有的村干部在办理危房改造时收受他人贿赂等。这暴露出市住建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制度有漏洞、监督监管缺失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拿出敢于碰硬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抓好危房改造各项任务落实,真正将其建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
    一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危房改造工作成果。全面检查已改造危房的补助资金到位、建设质量、档案信息建设等情况,倒查工作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建设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环节,严把廉政风险防控关口。把好改造对象关。严格农户自愿申请和村集体评议、镇级审核、市级审批的审核程序,落实审查结果三级公示
    制度,真正做到阳光操作。把好补助资金关。严格执行补助资金财政直接到农户的方式,坚决杜绝挪用、套取等违纪问题。把好工程建设关。一手抓进度,紧盯任务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工程建设;一手抓质量,每年组织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技术指导,市镇两级逐户实地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强化督查力度,常态化推进正风反腐。我们将以监督检查作为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主要抓手,把监督检查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全过程,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决防止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正风反腐形势常态化。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及时宣传危房改造条件、资金、廉政等有关政策,公开举报电话,完善健全公示的内容、方法、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被领导约谈后表态发言
    通过今天的约谈和廉洁教育,作为一名项目部的班子成员、党员、公司领导,深感责任重大,深感自己与组织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争取做到以下几点,表态如下:
    一、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以“****”、不忘初心、科学反展观等著作为学习重点,深刻理解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提高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精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把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确保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
    二、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财务部门作为管钱管物的重要部门,自觉接收各方面的监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并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党的纪律,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有关要求,牢记“十不准、五公开”等管理规定,严格要求本部门及身边的同志。日常生活中,提高自身道德和修养,
    勤俭节约,言行文明,思想健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章制度办事,无论大小事,都要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守法。
    三、改进作风、服务工区,贴近职工,切实解决职工实际问题,摆正自己位置,为员工排忧解难,把职工反映的问题、想法落到实处,把职工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工作中充分发扬铁道兵精神、坚定不移把公司下发的各项工作和决策部署好,安排好,落实好。
    四、牢记使命,认清形势,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财务部门作为公司及项目的重要部门,平时的工作中不能有一点马虎,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责任感,避免因工作麻烦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同时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文化,应对财务工作的新变化,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开阔创新,为项目发展开源节流,节省成本,提高利润。
    以上为本人表态发言,愿接收领导及同志们的监督,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业务能力的学习,争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争做一名业务上的先进工作者。
    被领导约谈后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上周,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的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强调,这是对我们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的关心和爱护。刚才,***常委作了约谈讲话,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将及时把相关情况向***领导报告,认真抓好学习,及时贯彻落实,切实把***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现在,受***领导委托,我代表***作三点表态。
    第一,我们一定坚决有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第二纪检监察
    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这次检查,进一步把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压紧责任、传导压力,切实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两促进、双落实。
    第二,我们一定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第*纪检监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即知即改,上周已进行梳理分析、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下步及时把各位领导的要求融入进去,完善下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于能够马上就改的事项,一定马上就办,决不拖延、决不耽搁,说到做到,真整实改。对于需要下大力整改的问题,一定狠下功夫,深度用力,整改到位。
    第三,我们一定用好检查机遇,坚决以超常规举措持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这次第*纪检监察组到我办检查,既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也是帮助指导我们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的难得机遇。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自觉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再强化底线意识、廉政意识、自律意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为打好总攻、夺取全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总之,我们一定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敢担当的态度、用强执行的力度,坚决按照第*纪检监察组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认认真真接受检查,扎扎实实抓好整改,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的忠诚,不辜负县委、第*纪检监察组和各位领导的关心厚爱。
    表态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