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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集合6篇

    时间:2021-10-28 02:13:17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对校拼音duì xiào,是校对基本操作方法之一。属传统的校对方法。校对时原稿在左边,校样在右边,先看原稿,再看校样,对照之下便可发现错误;或者反过来,先看校样,再查原稿,如果发现不同,便可根据原稿来改校样。对校法的优点是,原稿和校样要各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6篇

    第一篇: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

    葫芦岛市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规范

    作者:王德胜[1];

    作者机构:[1]辽宁省葫芦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来源: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ISSN:无

    年:2018

    卷:000

    期:012

    页码:P.28-28

    页数:1

    中图分类:F272.9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教育培训机构;葫芦岛市;专项治理;教育主管部门;对校;国务院办公厅;价格监督检查;行政主管部门

    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有关工作会精神,辽宁省葫芦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自今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摸排,全市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332家,其中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61家,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271家,还有一些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

    第二篇: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有安全隐患和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坚持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二)治理语文数学等学科类超纲超前教学等“应试”培训行为。坚持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坚持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各地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三、工作分工

    (一)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形成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二)部门分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由教育、人社和工商、民政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等,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由教育、人社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由工商等部门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民政、人社、工商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且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召开联席会议,全面部署治理工作,通过电视公告、走访调研、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报送自查报告。此项工作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

    (二)集中整改阶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审核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对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全面纠正各种不良行为。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三)公示监督阶段。对摸排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持之以恒,突出细节,形成合力,环环相扣抓落实。

    (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实际,认真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

    (四)强化宣传,树立正确教育观。治理与宣传相结合,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第三篇: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 构: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



    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 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 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 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 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 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 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 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幵 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 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 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 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 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 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 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 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 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 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 极稳妥推进。

    、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 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 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

    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 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

    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 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 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 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 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 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 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 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 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 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 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

    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 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
    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 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

    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 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 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 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

    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



    四、规范培训行为

    (七)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

    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 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 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 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

    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

    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

    竞赛及进行排名。

    (八)践行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

    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

    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 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

    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 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 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 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 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 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 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 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 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

    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 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 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 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 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 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 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 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 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 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网信、文化、 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 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

    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 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 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 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 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 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对经年检 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 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 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 的法律责任。

    )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

    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 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 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

    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

    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

    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 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 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 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 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 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六、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

    (十三)提升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

    鼓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中小学校必须严格

    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 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 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 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 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 担创造条件。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 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 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 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 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十四)严明入学纪律。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

    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 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做好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

    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 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 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 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 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 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 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 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 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 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 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 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中小学 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 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门

    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 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 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 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 中小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十七)做实专项治理。各地要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

    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 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 促指导力度,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 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十八)强化问责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

    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 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机制,对责 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人民 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规 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力的县

    (区),不得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 定;已经通过认定的,要下发专项督导通知书,限期整改。

    (十九)重视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

    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 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 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 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 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 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四篇: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三、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四、规范培训行为

    (七)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八)践行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十一)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六、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

    (十三)提升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十四)严明入学纪律。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做好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十七)做实专项治理。各地要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十八)强化问责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力的县(区),不得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已经通过认定的,要下发专项督导通知书,限期整改。

    (十九)重视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五篇: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一治理有安全隐患和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坚持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二治理语文数学等学科类超纲超前教学等应试培训行为。坚持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

    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三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坚持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各地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一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形成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二部门分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由教育、人社和工商、民政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等,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由教育、人社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由

    工商等部门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民政、人社、工商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且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一全面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召开联席会议,全面部署治理工作,通过电视公告、走访调研、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报送自查报告。此项工作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
    (二集中整改阶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审核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对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全面纠正各种不良行为。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三公示监督阶段。对摸排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

    第六篇: 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

    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培训机构未来规划

    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培训机构未来规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培训机构未来规划
    【摘要】随着中国逐渐迈进世界市场,国内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加。自古以来,“望子成龙”一直是家长对孩子的迫切希望。全国教育行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帮助了很多家庭实现梦想,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培训市场,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体制,也逐渐延伸出一系列问题。但是这些只是暂时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培训行业一定会迈向更好的明天。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前景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1-0109-01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长为了使孩子有优异的成绩,同时能够掌握多方面的才艺和技能,从小学开始就给孩子寻找最好的补习学校。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也就是因为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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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使得培训机构前景比较乐观。培训机构为学生们提供教学服务,还会提供一定的学习环境。当前像新东方、学大教育、北大青鸟等都是做的比较好的培训机构。
    中小学培训机构有其独特的优势。
    一、在教师配置方面。家长对选择一个培训机构首先看中的是老师授课专业素养和对道德素养。培训机构招聘教师一般都是找教学经验丰富,学历比较高的,甚至他们还会聘请外籍教师。这些优秀的教师会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制定出一套系统的学习方案,让他们找到自己的学习方法,尽快的提高学习成绩。
    二、培训方式多样化。在培训机构的学习中,根据家长和孩子的需要,可以进行一对一的专项辅导,更有针对性;可以在7到8人的小班上课,不仅具有高效性同时也不缺乏趣味性;也可以在20到30人的大班上课,在开心学习之余,一定要考虑到学习的自主性。
    三、教材选用的针对性。当今市场各种各样的教辅书、练习册、真题模拟题题籍让很多家长无从选择。在普通的中小学校老师们所选择的教材大多适合大部分学生,但是在培训机构,老师会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教材,有的优秀教师还会把多年来积累的教学经验自己撰写教材供学生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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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培训机构的教学辅导过程。老师们大多选择小班教学或者专门的一对一辅导。老师和学生能快速达成统一,使得学习具有高效性和互动性,师生关系更加亲密和谐。老师也可以尽快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每个学生自己的学习计划,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让每个学生找到自己的学习方法,以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大的学习功效。甚至有些老师会采用自己独特的教学方式调动课堂学习氛围,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在学习中找到快乐。而在普通的中小学校,老师往往都只是承担教学工作,学生在大班学习过程中往往不能完全吸收课堂内容和方法。所以很多家长认为培训机构可以补充学生学习内容的不足,同时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培学教育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服务和产品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中小学培训机构前景很好。首先,很多家长都有把自己的孩子和其他孩子作比较的心态,而且他们都认为孩子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很重要,从小学到大学,一直到工作,他们都希望孩子能够进入最好的学校,找到理想的工作。这种心态越来越强烈,所以许多家长都愿意花大力气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其次,每个家长都是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比别人更优秀,成绩更优异,但是因为家长工作大多都比较繁忙,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辅导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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