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兵团职改办对八师书面提出有关职称方面6个问题政策解答
时间:2021-03-31 11:15:49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人
2017年兵团职改办对八师书面提出的有关
职称方面6个问题的政策解答
、《通知》第(三)“进一步充实完善量化赋分评审办法
中“继续推行职称评审向南疆倾斜的政策,依据专业技术人
员在南疆一、三四师和塔里木大学的工作年限进行加分
员在南疆一、三
四师和塔里木大学的工作年限进行加分
(其他地区到南疆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 幼儿园支教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此政策), 仅限于到南疆师参加访汇聚和幼儿园教师到南疆支教吗?
八师有中小学教师也是到南疆师团支教,他们享受此政策 吗? 解答:《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
〔2017〕28号)明确:“其他地区到南疆参加“访民情、惠 民生、聚民心”活动、幼儿园支教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享 受此政策。因此,历年参加“访惠聚”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都可享受此政策”。为更好服务兵团向南疆发展战略,八师 包括其他地区、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南疆一、
师及所属团场支教、支医或支农等满
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
员,都可享受此政策。
申报时,须附师级以上职改部门与行 业主管部门共同核准的有效佐证资料。
、《通知》 第(五) “完善逐级推荐审核制度中“用
、《通知》 第(五) “完善逐级推荐审核制度
中“用
人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 察……,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形成书面考评意见与公 示结果一并上传”;
通知》第(二)网上申报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中第
2“
是考评推荐,各单位须成立相应的专家考评推荐小组……考 评推荐材料一并上报”; 上述二项中书面考评意见与考评推荐材料是否是同一材 料?考评意见、考评推荐材料有没有固定样式?或者说其中 必须要具备哪几个要素。鉴于基层实际情况,如果上述问题 不明确的话,通知一转发下去,基层单位就会不断的来电询 问,而且上报来的考评推荐材料或者考评意见就会写的五花 八门。
解答 :1.书面考评意见与考评推荐材料是是同一材料。
2. 现提供《用人单位考评推荐表》,请各地区、各部
门、各单位尽快印发使用。
用人单位考评推荐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评审任职资格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专家总数
参加人数
表决结果
赞成
反对
弃权
专家组经 月 日专家组(专业委员会)评议,(手写同意或反对)推荐(申请人姓名)申报系列()专业(正
专家组
经 月 日专家组(专业委员会)评议,
(手写同意或反
对)推荐(申请人姓名)申报
系列(
)专业
(正
常申报或破格、团场倾斜)专业技术资格。
专家组组长签字:
专家签字:
用人单
位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日“对于年 月单位公章
位推荐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对于
年 月
三、《通知》第(五)“完善逐级推荐审核制度”中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 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
审……”这里所说的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指的是哪些专业
系列)?最好是能给个有可操作性的范畴。
解答:中办 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
解答:
中办 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
见》 (中办发〔 2016〕77 号)明确:“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vrrx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兵团下发《关于做好 2017 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 (兵职改办发〔 2017〕28
见》 (中办发〔 2016〕77 号)明确:“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
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
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
vrrx
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
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
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兵团下发《关于做好 2017 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 (兵职
改办发〔 2017〕28 号)明确“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
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
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目前,兵团全面推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
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即聘用到相应
岗位。其他系列推行评聘分开。按照与自治区“同频共振”
的原则,待自治区明确评聘结合的系列或专业时,兵团同步
推行。对评聘分开的系列我们坚持质量第一,进行适当的比
例控制,防止降低标准、迁就照顾、多评滥评,避免对整个
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造成冲击。
四、团场发表论文已不做硬性要求。市属专业技术人员发表 论文做不做硬性要求?这个论文不搞“一刀切”是什么意 思?
解答: 目前,兵团出台制定针对区域的职称评审政策,
明确团场发表论文不做硬性要求,关于市属专业技术人员发 表论文做不做硬性要求不在政策范围之内,请严格按照兵团 职改办和各系列(专业)职改办有关论文的规定执行。
关于做好 2017 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 (兵职改办发
2017〕 28 号)明确:“推行代表作制度,论文不搞“一刀 切”。申报职称所提供的论文应是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最高学 术水平的代表作,申报职称所需论文篇数依然按各系列规定
的评审条件执行,原则上不超过 10 篇。对中小学教师、技 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 申报副高级职称, 如有获得地 (师) 级以上奖项的教案、病历分析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 设计文件等,或者论文虽未发表,但由师市以上单位采纳并 推广的,均可视同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校教师、中专教师、卫生、工程等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
校教师、
中专教师、卫生、工程等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以上规定认真领会并遵照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