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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行为(施工图审查管理方面)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

    时间:2021-02-28 11:15:20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4 -

      1 -

     不良行为(施工图审查管理方面)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

     序号

     项目

     计分

     规则

     分值

     备注

     1

     审查工作未完成,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5分

     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定文书,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

     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5分

     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定文书,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3

     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与审查机构存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4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未按照规定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建设主管部门,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5分

     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定文书,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5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未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5分

     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定文书,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6

     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5分

     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定文书,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7

     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按人次扣分累计

     5分

     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定文书,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8

     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5分

     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定文书,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9

     注册资金少于标准要求

     按次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工商营业执照,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0

     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未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1

     60岁以上审查人员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按超过人次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未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3

     审查机构未按照要求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审查情况及统计信息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4

     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按次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5

     未执行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制度

     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6

     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力度不强,不彻底

     扣分累计

     3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7

     送审材料未符合受理要求而受理的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8

     未出具受理凭证、收件凭证,受理程序不规范的扣分累计

     3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19

     未按时限完成审查任务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0

     施工图审查过程审查未记录或严重不全的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1

     施工图审查记录未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3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2

     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保存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2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3

     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有关资料归档保存不规范的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1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4

     未审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按项目数扣分累计

     3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5

     审查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执业注册教育

     按人次数扣分累计

     2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6

     经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7

     未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8

     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5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9

     在评价管理系统中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1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30

     发现设计单位上传的电子图纸与纸质图纸存在重大差异而未及时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3分

     依据有关情况通报的行政公文,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31

     因违反施工图审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2分

     依据有关约谈通知,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32

     因违反施工图审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办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3分

     依据有关督办通知,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33

     因违反施工图审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4分

     依据有关整改通知,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34

     因违反施工图审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督办或责令整改后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次数扣分累计

     10分

     依据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