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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201x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时间:2020-11-13 10:17:43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镇201x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和全县干部大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考核的目标引导和工作激励作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特制定201x年度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2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分三大块:共性考核、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奖励分上不封顶,倒扣分下不保底。

    (一)共性考核(100分)。主要考核除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外的常规工作和日常管理,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层组织与民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对行政村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石练镇201x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表》,考核分工如下:

    1.经济发展方面,由镇经济发展中心、农技推广中心负责考核;

    2.社会事业方面,由镇社会管理中心负责考核;

    3.人口与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负责考核;

    4.综治、信访维稳,由镇综治办负责考核;

    5.安全生产,由镇经济发展中心、安监站负责考核;

    6.基层党建与民主建设,由镇党务办负责考核;

    7.党风廉政建设,由镇纪委负责考核;

    8.精神文明建设,由宣传办、文化站负责考核。

    (二)加分项目

    1.“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完成“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工作任务的公路沿线重点村加2分,美丽乡村精品村加5分;

    2.“五水共治”工作。“五水共治”完成村内沟、水渠、山塘的清淤及长效保洁工作任务的加2分;
    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制度,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管污水治理工作,落实一名农村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员,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加3分;
    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按时通过验收的加3分;

    3.“三改一拆”工作。完成“三改一拆”工作任务,且年内无违法占地、违法建房等出现的加2分;

    4.土地开发工作。完成土地开发任务加2分,超完成量化目标任务每增加10%增幅,加1分;

    5.洁净乡村工作,根据各行政村全年洁净乡村督查考核总分进行年度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分别加3分、2分、1分;
    创建完成垃圾分类示范村和“洁净家庭”样板村,并有明显成效的分别加1分。

    6.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全年计生工作考核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分别加3分、2分、1分;
    对往年遗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成效显著的每例加1分。

    7.成功创建县、市、省、国家级各类文明村、文化示范村、环境卫生村等的,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

    8.成功创建县、市级党建示范点的,分别加2分、3分。

    9.g20信访维稳工作,成功化解县、市、省级信访积案的,每起分别加2分、3分、5分。

    10.村集体获县、市、省级(包括国家部委)党委政府的各类先进(表彰),或被党政主职领导批示的,分别加3分、5分、10分。

    11.行政村特色工作被媒体宣传报道的,酌情加1-3分。

    12.按时保质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突击性、局部性重点任务,且年度工作富有创造性的村,经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酌情加1-5分。

    (三)扣分项目

    1.“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未完成“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工作任务的公路沿线重点村扣2分,美丽乡村精品村扣5分。

    2.“五水共治”工作。长效保洁工作不力,环境污染整治等任务未完成的,视情扣1-3分,被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
    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扣3分;
    未完成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的扣3分。

    3.“三改一拆”工作。“四违”管理不力,未及时制止及上报相关信息的,每起扣1-5分;
    被上级部门查实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加倍扣分。

    4.土地开发工作。未完成土地开发任务扣3分,未完成量化目标任务每减少10%,扣1分;

    5.洁净乡村工作。根据各行政村全年洁净乡村督查考核总分进行年度排名,后三名的村分别扣3分、2分、1分;
    未完成垃圾分类示范村和“洁净家庭”样板村的分别扣1分。

    6.安全生产工作。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每例视情况扣2-4分;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3分;
    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分。

    7.出现违反“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监管、村级公务零招待的,每起扣2分。

    8.因工作不力,受到镇、县、市、省级党委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的,每起分别扣1分、2分、5分、10分;
    对监督报道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落实整改的,每起再扣3分。

    9.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未实现规范化运行(未落实村代办员或代办员未认真开展代办服务)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被上级查实的加倍扣分。

    10.村级事务或村域范围内发生的民生事件被各类媒体曝光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11.重点时段出现去市、到省、进京上访的,每例分别扣2分、5分、10分;村内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

    12.村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
    被判处刑罚的每人次扣3分;
    村主职干部加倍扣分。

    13.违反殡葬管理政策,丧户乱葬乱埋的,死者骨灰未葬到公墓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整改未到位的再扣3分。

    14.其他经班子会议讨论应扣分的。

    上述项目可以累计扣分,下不包底,扣完为止。

    (四)否优项目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被“一票否决”村的评比全面先进资格和村支书、主任的评比个人先进资格。

    三、考核办法

    (一)计分办法。行政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共性考核分+加分项目得分-扣分项目分。

    (二)考核奖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按行政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奖金发放与考核结果(分值)挂钩。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终考核奖挂钩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与主职干部年终实绩考核报酬挂钩。

    (二)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末三位的,原则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