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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总结

    时间:2020-11-10 10:35:49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根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代州委州政府起草的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理内容

    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11〕67号);

    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5)〉的通知》(州府办函〔2015〕81号);

    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承办申报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函〔2015〕140号);

    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民族民间工艺品售销场所设立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15〕132号);

    5.《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223号);

    6.《黔西南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16〕121号);

    7.《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18〕60);

    8.《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全面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18〕1号);

    9.《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乡村文化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州府办发〔2018〕18号);

    10.《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强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8〕28号);

    11.《浙江省宁波市居民(职工)赴黔西南州旅游(疗休养)优惠和组团奖励办法(暂行)》(州府办发〔2018〕29号);

    1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发〔2019〕9号);

    1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0〕15号)。

    二、清理结果

    经清理,上述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内部合法性审查,并报州政府法制办(州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存在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情形,建议保留,继续有效。

    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