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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0-11-04 11:43:30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2019年我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激励创业创新发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切实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护商的良好环境。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扎实开展“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提升政府系统行政效能,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审批效能、服务效能、运行效能、执行效能和机关效能,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突出当前营商环境短板,持续在企业关切的主要着眼点上发力,用心用力用情解决民营经济“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问题,坚决破除“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问题,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将顺庆打造成投资的洼地、创业的福地、开放的高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具有顺庆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区优化办、区发改局〕

    (四)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六)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认真落实国家、省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牵头单位: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七)持续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建设,提高上传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的质量,实现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以及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项目“无纸化”招投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

    (八)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用好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承诺或信用报告。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九)精简规范权责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区行政审批局职能调整及人员划转的督促、指导及协调,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一)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全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区级各单位开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平台规范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二)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规范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三)压缩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2019年上半年全区范围内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四)对接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对接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基础支撑。2019年年底前,实现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十五)改进科研管理方式。制定全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和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开展科技人员减负行动。〔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财政局〕

    (十六)加强对新兴产业的包容监管。引导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加大对共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围绕医疗健康共享、空间共享、产能共享等方向,着力打造共享经济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七)着力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建立就业创业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办〕

    (十八)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做好与省、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对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深入推进职业资格评审制度改革,逐步向具备评审条件的社会组织下放职称评审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科协〕

    (十九)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强化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重点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二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健全市场监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

    (二十一)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全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加快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减办理时间。改革和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

    (二十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二十四)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提升区、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

    (二十五)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六)实施“一窗受理”。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和“全科服务”。推广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在自助设备上开通咨询、取件、领表服务功能,推动自助服务设备由“查询型”向“办理型”升级。〔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七)优化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依托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服务经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尝试对全区重点项目全部落实1名牵头部门的中层干部为项目服务经理,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经理式服务”。设立代办服务窗口,配备代办工作人员,根据企业需要,无偿为区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八)实施联动服务。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项目审批区、乡(街道)、村(居委会)“三级联动”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努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无休、线下无缝”,基层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九)推行“最多跑一次”。加快梳理汇总公布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行“一次办”,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实行“马上办”,2019年6月底前达到60%的事项“马上办”,12月底前力争达80%。推进“网上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免费邮寄送达等配套措施,实现全区10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造24小时“不打烊”网上在线办事大厅。〔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