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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通知

    时间:2020-08-28 20:08:10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开江县纪委、开江县监委《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开江纪发〔2020〕22号)部署安排和《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通知》(达市监函〔2020〕224号)要求,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治理,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保健”产品(服务)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
    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人、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
    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

    (三)重点行为。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
    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
    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
    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结合我县保健品市场安全形势和突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活动,查办一批典型案件,震慑一批违法经营者,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保健”市场乱象的警示宣传力度,要结合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公布投诉电话,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义诊”“免费健康讲座”“免费礼品”等营销手段,避免掉入消费陷阱,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强化监管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指导配合,稽查分局要全力以赴有所突破,全面做好“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