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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普通党员交党费包括哪几项?范文

    时间:2020-08-20 11:20:21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篇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2)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篇二:《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你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查阅一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了解自己交纳党费的具体标准。

      篇三:《共 产 党 员 交 纳 党 费 的 规 定》

      共 产 党 员 交 纳 党 费 的 规 定{企业普通党员交党费包括哪几项?}.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 8、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 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如下 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应固定的、经常{企业普通党员交党费包括哪几项?}.

      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

      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净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净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

      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

      分(净贴和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净贴、奖金,是指年功性净贴、地区性净贴、工资性

      净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

      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

      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企业普通党员交党费包括哪几项?}.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

      教师)中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

      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

      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卫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2角。{企业普通党员交党费包括哪几项?}.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 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1、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 入为基数,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1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 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 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 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 出具收据。

      1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 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5、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 的“特殊党费”。

      ——摘自《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8】3号)

      篇四:《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2)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篇五:《党员缴纳党费制度》

      党员缴纳党费制度

      1、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2、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多交者不限,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3、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篇六:《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1]》

      附2-1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发〔2008〕3号 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2-2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附2-3 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汇总表

      篇七:《国有企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党费收缴、使用

      和管理的办法》的通知{企业普通党员交党费包括哪几项?}.{企业普通党员交党费包括哪几项?}.

      川国资党委〔2008〕116号

      中央在川企业、四川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2008]75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国有企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08年12月10 日

      国有企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

      为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

      [2008]75号)精神,制定国有企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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