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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关于破解“招工难”“就业难”,,结构性矛盾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0-08-03 11:45:56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2020年,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就业、保就业必然会面临更大的挑战,“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的问题更加突出。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施策,着力破解“招工难”“就业难”问题,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准确把握“招工难”“就业难”基本现状

    目前,我市劳动年龄人口呈逐年下降趋势,而制造业、建筑业、服装业、住宿餐饮业等用工需求不减。从全市用工监测来看,大部分企业缺工15%左右,其中服装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缺工达到60%以上,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缺工比较严重;
    高技能岗位、熟练工招工更为困难;
    另外由于平台经济和新形态就业,削减了求职者对企业招工岗位的过多依赖,加之工作环境差、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低、人文关怀度不高,致使“招工难”现象更为严重。另一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女性劳动者由于身体、年龄、自身素质等原因求职困难;
    高校毕业生由于所学专业不对口、就业预期过高,存在慢就业、不就业现象;
    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少,设置专业和企业岗位需求不匹配;
    一些劳动者就业观念存在误区,致使“就业难”现象更加凸显。

    二、解决重点行业“招工难”措施

    (一)以共享员工盘活人力资源为重点,破解制造业招工难题。一是设立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岗位信息监测员,由监测员按月向当地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报送用工增减变化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人社部门汇总用工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对企业岗位监测员给予每人每月30元的岗位补贴。二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年承办“制造企业专场招聘会”100场以上。三是通过“共享员工”等形式,盘活本地人力资源,实现制造企业间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四是提高一线劳动者薪酬待遇,落实各项社会保障,规范用工时间,依法依规用工。同时,打造良好用工环境,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为企业员工解决基本生活需求。

    (二)以农村劳动力资源为重点,破解建筑业招工难题。一是建设项目主体根据建设项目制定就业岗位数量,将用工需求信息报告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岗位汇总情况,组织部门进行招聘,并做好岗前培训工作。二是将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录入求职信息系统,建立“劳动力储备库”,为建筑企业用工提供保障。三是将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全面放开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条件,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三)以多渠道培养熟练技工为重点,破解服装业招工难题。一是成立服装人力资源联盟,加强与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携手服装企业外出联系、组团跨区域开展招聘活动,积极从四川、湖北等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引入服装熟练技工,从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聚集地区引进各类服装相关专业毕业生。二是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把员工薪酬与工作绩效捆绑在一起,做到多劳多得。依照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随着企业的发展相应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三是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技师学院设立服装设计、裁剪、缝纫等相关专业,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四是鼓励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多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将员工培养成为掌握多种技能、适应不同岗位要求的全能型复合人才,降低人员流失率。

    (四)以引导企业提高工资薪酬为重点,破解住宿餐饮业招工难题。一是根据住宿餐饮业用工需求,从“劳动力储备库”中提取和岗位需求相匹配的人员,向用工单位推荐。二是鼓励社会各类培训学校,积极开展餐饮服务相关的实用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稳定服务人员队伍。三是转变住宿餐饮业传统的招工观念,提高工资薪酬待遇,聘用有服务经验的大龄员工,或男性从事服务工作。

    (五)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为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对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到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其中介绍到在本市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履约的,届时再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解决重点群体“就业难”措施

    (一)组织实施“本地人力资源替代计划”。鼓励企业招用本地人力资源,实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中小微企业招用本市、县(市、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除享受1000元的就业补助资金外,市、县(市、区)财政再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当地财政补贴审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就业。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落实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按省实施基层项目的政策,逐步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事业编制总额内增加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毕业生数量,录用后,先落实到农村和城区社区工作三年。

    (三)优化完善稳岗补贴扶持政策。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审批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多形式组织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洽谈会。全年全市组织召开“高校毕业生招聘会”200场,“农民工招聘专场”100场,帮助重点人群实现就业。对组织50家以上企业召开专场招聘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服务规模、服务效果,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2-10万元的就业服务补贴。

    (五)积极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多渠道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帮助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活动,提高就业能力,做好就业准备。对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的,按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12个月的见习补贴。到企业见习的,按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6个月的见习补贴,见习后留用率达到50%的,提高10%的见习补贴。

    (六)建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全员参与的大规模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以工代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培训”。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

    (七)大力推进农民工“雁归兴沧”行动。建立一批有特色的返乡创业园,把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以城带乡、以工带农的重要载体,推动农民工返乡就业、就近就业、带动就业,形成“人回乡、钱回流、企回迁”的“雁归经济”。建立返乡创业孵化园,扶持返乡人才成为村里创业致富带头人,用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扶持资金、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

    (八)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力度。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统筹,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最长2年的贴息。

    (九)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大力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就业、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向社会及时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等。

    四、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破解“招工难”“就业难”问题是各级政府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中重要职责。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加强联动,密切协作,强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就业信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稳就业促就业政策制定和落实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推进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以专业设置的调整和创新为切入点,从源头上对接社会需求,加强职业院校建设,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住建部门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的措施。规划部门要加强园区的规划布局,充分满足员工生活需求。税务部门要落实税费减免。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开展更多有利于解决“招工难”“就业难”问题的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