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0-07-28 18:24:30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人
2月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批示,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针对性。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既是底线,又是红线,更是生命线,要坚持解决问题的结果导向,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责任。
2月4日省安委会召开会议,省长吴政隆主持会议,吴政隆强调,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抓好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我省安全生产派驻督导,实现省对市、市对县区督导全覆盖,推动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真正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
根据国务院督导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组建13个安全生产督导组,其中第一督导将于2月17日入住江宁会展中心,正式开展督导,2月底前以查阅资料台账为主。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近期市安全生产第二督导(巡查)组将进驻江宁开展督导。江宁区与省市同步成立督查组,分两个阶段对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督导,督导教育部门的是由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戴忠为组长,区文旅局副局长费超为副组长的第五督导组。
江宁区督导方式与省、市督导形式、内容总体一致,共分10个步骤:见面沟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列席会议、调研督导、受理举报、明查暗访、问题督办、交换意见。
第一阶段:集中督导(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其中对部门督导不超过7天,主要检查“三个责任”落实,督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情况。
第二阶段:巡查和督导提升(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巡查有关部门不超过10天,主要是结合前期集中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深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2020年12月),区安全会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督导和巡查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请各位领导,各科室高度重视此次省市区安全生产督导,特别是区级的督导,同时也请继续了解所做安全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情况,以备区安全巡查组检查、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