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思想汇报
  • 发言讲话稿
  • 演讲稿
  • 申请书
  • 读后感
  • 报告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写作资料库 > 其他范文 > 正文

    山南水北的城市 水再生与城市水再用设计指南

    时间:2020-07-24 11:20:47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水再生与城市水再用设计指南 1.0 引言 城市水再用这个词一般用于再生水灌溉公众可能进入的场所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情况,如高尔夫球场、居民区和商业区景观环境、公园、田径场和公路隔离带等。再生水还可用于消防、美观用水(景观蓄水和喷泉)、工业用水及一些农业灌溉用水。再生水是城市污水或城市污水与工业废水混合后经过处理达到严格的出水标准的水,从而可用于非限制性公众进入地区。由于大多数设计使用再生水的地区是公众可进入地区,所以保护公众健康就成为人们关心的主要问题。尽管利用再生水是一件有益的事情,但并不能保证再生水就能提供全部需要或想要的用水。

    达到本指南要求的经过高级处理的再生水就是有价值的水源。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城市水再用标准后,就可以代替饮用水进行农业灌溉(种子作物)、居民区和商业区景观灌溉、扬尘控制等等。再生水系统是公用系统的一个完整部分,可为饮用水事业和污水事业带来好处。佐治亚州环保局(EPD)鼓励利用再生水替代饮用水用于上述用途。

    EPD通过其许可证计划,允许许可证持有者为指定用户提供再生水。在向指定用户提供再生水之前,许可证持有者必须向EPD提交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发出公告。该许可证计划要求指定用户与许可证持有者签订书面用户协议。任何污水处理系统的所有者如果计划向指定用户提供再生水,就要负责保证将合格的再生水按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输送到指定用户或再生水储存池。为此许可证持有者必须建立与再生水利用有关的合理的政策、规定、决议、条例或书面协议,以保证再生水达到这些要求。

    由于各个再生水处理系统互不相同,所以建议尽早与EPD联系,以确定所必须符合的要求。有关设计开发报告(DDR)、环境资料文件(EID)以及许可要求的特定资料都应在工程项目的早期予以阐述。

    2.0 定义 1) 农业灌溉:指人类不直接食用的作物的灌溉。

    2) 客户:指定的用户或本指南的目标用户。

    3) 指定用户或用户:与许可证持有者签订的合同,再生水获益性利用的任何地点或设施。用户也可定义为与许可证持有者签订了书面用户协议,向其提供再生水的客户。此外,指定用户也可以是为其他客户提供再生水服务的承办商。

    4) 环保局或EPD:指佐治亚州自然资源部环境保护局。

    5) 许可证持有者:指获得许可证的再生水处理系统所有者。

    6) 供水点:将再生水输送到指定用户或再生水储存池的位点。

    7) 降雨事件:任何能使依据本指南11.2节设计的储存池水位升高不超过6英寸的降水。

    8) 再生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水再用标准,满足本指南中规定的处理要求,并在再用地区使用或输送到指定用户再用的处理水。

    9) 再生水处理系统:指环保局批准的用于城市水再用的处理系统。

    10) 不合格水:指浊度高于3 NTU未能达到标准的处理水。

    11) 再用:指再生水作为替代水源,用于灌溉公众可进入的地区并从中获得收益的用水。这些地区包括高尔夫球场、居民区和商业区景观环境、公园、田径场、公路隔离带以及景观蓄水池。

    12) 再用地区:指任一指定用户的灌溉地区。

    13) 再生水储存池:指设计用于储备指定容量再生水的人造蓄水池。根据本指南的目标,储存池也指建造在地面上、地面、地下或部分埋于地下的储水池。

    14) 径流:指再生水足量用于再用地区,在灌溉期间或灌溉后短期内以地表流动的形式离开灌溉区的再生水。

    15) 州法案:指佐治亚州水质控制法案(佐治亚官方规范,见第12款第5章第2节)。

    16) 暴雨事件:指降水量超过该地理位置1年重现期24小时降雨的所有降雨事件。

    17) 城市水再用:与再用含义相同。

    3.0 污水处理 计划进行城市水再用时,建立该系统前必须考虑两个主要问题。第一是当灌溉用水的客户(高尔夫球场、商人、房主等)不能在不危害“遮盖作物”的情况下消耗额外的水时,再生水放置地点的问题。这种状况一般发生在雨季。由于污水仍将继续进入处理设施,必须采纳以下方案中之一或以上:
    l 能建立充足的储存能力,以便在恢复灌溉前能够调节流量;
    可在现场或在客户所在地进行。

    l 不会危害“遮盖作物”的额外可灌溉预备用地,包括高尔夫球场、非常崎岖的地区和树木繁茂地区。

    l 流量的全部或一部分得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系统(NPDES)的排放许可。

    第二个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灌溉后再生水中的某些成分(如盐类)对遮盖作物的可能影响。对特定用户,如高尔夫球场、苗圃等,可能要对出水中的化学成进行详细评估,从而确定用于城市灌溉的再生水中是否可以含有这些成分。附录A是有关这一问题的资料。

    3.1 总论 二级处理出水再经过化学絮凝、过滤和消毒工艺处理后,能有效的去除病原微生物。因此预先处理至少要使再生处理水达到40 CFR 133.102中定义的二级处理标准(BOD5 30 mg/L,SS 30 mg/L),然后再经过絮凝、过滤和消毒处理,或者经过节3.1.1中定义的等同处理。消毒前再生水的浊度不应高于3 NTU。超过3 NTU的水不能输送到再生水储存池或指定用户,而应作为废弃水输送到特定地点、NPDES的排放点、废弃塘或用于其他合适的用途。

    3.1.1 等同处理 其他处理方法如物理-化学处理后再加膜过滤等,可能可以达到等同的处理效果。根据替代技术得来的处理方法的效果如果得到环保局的认可就可以实施。如果要采取其他处理方法,建议先与EPD联系,尽量减少由于说明该方法具有相同的处理效果,而推迟计划的实施。

    3.2 处理设施 3.2.1 过程控制 ·浊度≤ 3 NTU 3.2.2 处理标准 ·生化需氧量(BOD5)≤5 mg/L ·总悬浮固体(TSS)≤5 mg/L ·粪便大肠菌数 ≤ 23个/100mL(月几何均值), ≤ 100个/100mL(任意水样)
    ·pH值 6 - 9标准单位 ·浊度 ≤ 3 NTU ·管网末端残留消毒剂可测(强烈建议)
    4.0 监测要求 消毒前应连续监测过滤出水的浊度。浊度不应超过3 NTU,否则应自动排放掉。监测工作包括浊度仪和其他在线分析仪器的常规校准在内。

    TSS和BOD应每周取样监测,如果环保局认为必要并发布通知就要增加取样次数。

    粪便大肠菌的取样和监测应每天进行,如果环保局认为必要并发布通知就要增加次数。再生水中粪便大肠菌的月几何均值不应超过23个/100mL,该值由每个报告期内完成的所有有效检测的结果计算而得。如果单个水样的粪便大肠菌超过100个/100mL,就要调查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采用多种消毒方法的系统可以不必每日监测。

    应每日监测pH值,如果环保局认为必要并发布通知就要增加次数。

    可测消毒剂残留量的监测包括余氯的测定,或者检测、校准并记录紫外线(UV)的输出和传送。

    再用系统一般不要求监测地下水和地表水。但环保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许可计划中要求监测地下水。

    除非在许可计划中说明,所有取样和分析都应符合40 CFR 136的要求。涉及人工操作时必须加强常规的仪器检查和校准。

    5.0 系统要求和可靠性 可靠性是一个要素或一个系统成功实现其预定功能的能力,它对维持任何高质量操作的连续运转至关重要。这里推荐采用多个处理工艺单元。设计中还必须考虑分离和超越这些处理单元的能力。系统必须能够在最大处理单元不运行的情况下处理高峰流量。系统还必须具有备用部件,这样才能维修,也才能使系统在最多不超过三日内重新投入运行,或者为系统提供紧急储备。在处理设施中应保持重要备件的库存。对于没有替代处置方案的设施,关键处理单元要有多个系列。除了提供多个处理单元外,对于流量变化大的系统,需要具备流量均衡能力。选择何种可靠性方法由EP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独立土地处理系统(LAS)布洒,额外的废弃水储存等。

    5.1 生物氧化 所有再用设施都应采用生物氧化工艺(或其它等同工艺),已降低生化需氧量物质。推荐采用多个氧化池。同时还需要备用曝气设备,以便在最大单元不运行时能够满足曝气量需求。所有曝气设备必须能够易于检修。

    5.2 澄清 需要多个单元。处理单元的设计必须保证在最大单元不运行的情况下负荷率(固体负荷、水力负荷和堰负荷)仍然在可接受的变化范围内(各种土木/环境教材、实践手册等中有相应的实例)。作为澄清的替代方法,一些其他处理方法(如膜技术)的效果如果能得到环保局的认可就可以采纳。

    5.3 絮凝 加入化学絮凝剂一般可以提高病原菌的去除效果。除非有厂商资料、中试数据或其他合理说明可以不必设置化学药剂投加系统,否则均应提供投加化学絮凝剂的系统,化学絮凝剂包括助凝剂、石灰、高分子电解质等。如果系统启动后不投加化学药剂就能达到3 NTU的要求,化学投加系统可以停止运行。但化学药剂投加系统必须每月至少运行(练习)两次,以保证需要时整个加药系统能够投入运行。

    5.4 过滤 过滤是生产再生水的污水处理厂的重要组成部分。过滤处理可以在消毒之前去除固体物质和浊度,从而能提高消毒效果,使病原微生物失活或去除。过滤还可以作为去除原生动物病原体(似隐孢子虫Cryptosporidium、贾第鞭毛虫Giardia及其他)的主要屏障。

    必须采取过滤措施以控制浊度。最大(高峰)过滤速率不应超过制造商提供的性能数据。负荷率应以制造商的资料、中试实验数据和处理单元的实际运行记录为依据来确定。

    5.5 浊度 滤池混合出水在通过自动切换阀门之前应通过浊度仪测定浊度。自动切换阀门应能够自动将处理后达不到3 NTU要求的处理水转向废弃塘、NPDES的许可排放处、废弃LAS等处,而不是送入再用水储水设施。一旦开始转换排放,必须持续到能达到3 NTU的标准,由员工以人工方式切换阀门。

    5.6 消毒 需要采取消毒措施以保证粪便大肠菌小于23个/100mL(几何均值),任何水样不超过100个/100mL。如果粪便大肠菌检测结果超过100个/100mL,必须调查原因并采取运行/维护安排中制定的适当措施,防止以后再次发生。必须为消毒系统可能出现的任何部分的任何失效制定相应的自动切换措施。所有消毒系统必须包括连续消毒的规定。需要考虑的项目包括:
    ·自动切换的投加系统 ·备用消毒措施 ·每组设置备用反应器或设置备用反应器组(串联)
    ·不间断电源 建议所有消毒系统在管网末端的残留消毒剂可测。设计时应考虑采用多点消毒(在储水池前后,长距离输送管线之前,配水系统的关键点等),或者制定能使处理水流到许可的替代地点的措施。

    5.7电力供应 必须提供充足的电源以防再生水处理系统出现运行中断。可选择的方案有:
    ·现场配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不间断电源 ·不同分电站的独立供电线路 应设置电源切换装置以启用备用电源。在备用电源运行期间,与主电源的连接应切断。

    5.8 报警 应设置报警装置,为以下事件发出报警信号:
    ·正常供电中断 ·泵送系统故障 ·消毒系统故障 ·浊度≥3 NTU 必须建立自动测量记录传导系统,以便立即向操作人员告示报警信号。

    6.0 运行要求 许可证持有者应始终全过程控制全部再生水,直到再生水输送到指定用户的位点。许可证持有者应制定一个预处理计划或一个可强制执行的污水管使用条例/协议,其中规定要监测全部主要工业用户。对于私有性质的开发,作为污水管使用条例的替代方式,需要签订书面污水管协议。许可证持有者应实施公众教育计划,该计划在向用户供给再生水之前得到环保局同意。使用再用系统的所有人员都应得到许可证持有者的授权,并符合许可证、书面用户协议、条例以及已有的公众教育计划。

    水厂的主管员工必须是一级的。再生水系统的运行需要由二级及以上操作员工现场操作,每周7天每天8小时工作。如果操作人员能远程监测,并能立即接收报警信号,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少二级及以上操作员现场操作的工作时间。

    在输送再生水到任意指定用户之前,运行操作手册必须经EPD审核和批准。

    7.0 储水 再生水在输送到指定用户或储存池前必须达到要求的浊度标准。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没有达到浊度标准,就必须将处理水废弃排放掉。如果灌溉作为出水处置排放的唯一方法,对各种再用设施都应设储存废弃水的离线系统。最小储备能力应相当于处理设施3天的设计平均日流量。将废弃水送回设施再进行处理或将废弃水输送到一个独立的排放地点,这条规定应在设计中考虑到。总之,任何情况下废弃水的排放必须与再用系统隔离。

    7.1 再生水 达到处理要求的再生水可以输送到不同的指定用户处。估计在水厂或在指定用户处要建立储水设施。与利用特定灌溉场地的土地处理系统不同,储水容量取决于指定用户的实际需水量。再生水的利用方式也决定了不同的储水要求。储存再生水使得在需要时就可以输送再生水。因此建造的水池(塘)必须尽量减少渗漏。为防止藻类生长应考虑加盖。鼓励设计者利用从经验丰富的庭园设计家、高尔夫球场管理者、县各种人员、园丁和其他农艺熟练工人处获得的资料以及现有和类似设施的用水数据,决定系统所需的实际储水量。在设计开发报告中必须提出建立储水要求的依据。

    如果建造需要提升的水池(塘),它必须仅用于再生水,而且全部径流要导离该池。除了再生水外,进入提升池的水只限于降雨事件中降落到表面的降水或补充灌溉需水量的其他来源的水。除非符合NPDES的许可计划,禁止再生水排放到州内水体中。如果依照本指南中再生水储存池的设计和间接排放的部分规定,没有经过NPDES的许可,再生水储存池的溢流就认为是未经许可的排放,还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利用再生水的灌溉系统的运行必须做到不出现再生水的径流。

    7.2 废弃水 储备废弃水的池子必须衬垫使每天的渗流率不超过1/8英寸。可以使用适当的人工压实粘土衬垫或合成材料衬垫。如果使用压实粘土衬垫,必须防止其干化、破裂和腐蚀。

    全部流量都必须达到要求的处理水平,否则就应转送到废弃水储存池。废弃水将被送回处理构筑物再次进行处理,或送到许可的其他处置地点。

    8.0 进出控制和警告标示 再生水系统一般不需要设置缓冲区。EPD将根据具体情况评价再生水系统是否需要缓冲区。现已制定有关缓冲的要求,所有预处理设施和处理废弃水的土地都要设置缓冲区。

    为了减少气溶胶的形成,室外公共餐饮和洗浴设施100英尺以内应设置低轨线喷嘴或采取其他方法。灌溉系统的设计应保证喷灌水不会超出已定的灌溉边界。

    应告知公众再生水的使用。告知方法包括,在再生水使用区域张贴警告标志,在高尔夫球场的记分卡上标记,通过邮件,或等其他方式。标志的语言应该积极向上,强调再生水对于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任何正在或可能与再生水打交道的人都应充分了解再生水的来源。

    9.0 配水系统 本节指明了许可证持有者对建造和运行再生水分配系统的要求。许可证持有者负责保证符合许可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再生水是如何利用的。

    9.1 目标 书面用户协议中应确定再生水系统服务区内的所有指定用户的审核和执行责任。满足书面协议是许可证持有者的责任。不能满足这些条款时,许可证持有者应停止对任何客户的服务。

    9.2 程序 为了执行许可证中的规定条款,许可证持有者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运作:
    1)
    再生水服务的各个申请者应向许可证持有者提出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并在其上签名。所有申请表都要描述申请者所申请的非饮用再用。不推荐使用主水表将多个用户相连,但如果许可证持有者在书面协议中同意也可实行。

    2)
    再生水管线与饮用水管线应相隔尽量大的距离。再生水管线与饮用水干线或与污水收集管线的水平最小间距应保证至少3英尺(管道外侧之间)。饮用水管线的管底与再生水管线的管顶之间的距离至少为18英寸。

    3)
    所有再生水管线的阀门和出水口都应贴上适当的标记或加以修饰,以警告公众和员工该水不能饮用。

    4)
    所有管道和管线都应涂上颜色标记,如日照下不变色的颜料制成的522号紫色颜料。所有的阀门、消火栓和出水口都应做标记,用紫色的记号将再生水与饮用水区分开。所有再生水阀门和出水口都应做适当标记,或者贴上国际标准通用标志“请勿饮用”的标签,以警告公众和员工该水不能饮用。如果再生水管线上装有软管接口,则必须与饮用水供水管线上的软管接口大小不同,以防两种软管互换。在所有再生水的软管连接处都需设小尺寸(1/2-3/4英寸)带可锁仪表箱的凸轮锁连接装置。位于私有区域(包括居民区)中的全部配水和用水设施,都要用522号紫色颜料标记。

    5)
    用户需安装永久地下灌溉系统。

    6)
    需要制定公众通报计划,向指定用户和公众说明什么是再生水,解答关于如何接入系统的问题。想接入再用系统的所有指定用户都必须加入该计划,并要写一份加入申请。该计划采用研讨会、电视、多媒体电子展示或其他适当的媒体形式。

    7)
    任何时候许可证持有者都必须能够提供表明再生水系统阀门位置、龙头位置和尺寸,竣工图。

    8)
    客户不允许再生水进入住户。

    9)
    连入再用系统前,客户要与许可证持有者签署一份书面用户协议。只有在协议许可的时间内才可以用再生水进行灌溉。

    10)
    客户不可以将再生水用于消费(人类或动物)、与其他水源交叉连接、浇灌可食用作物(园林)、发生人体接触的娱乐活动、游泳池蓄水或在不同所有者之间同享同一再生水服务。

    11)
    应发布通告向公众说明再生水用于灌溉的目的以及再生水饮用并不安全的情况。张贴标志和其他方法都可以使用,只要能使任何有关的人,或者是员工,或者是与使用再生水的财产有联系的人,都能了解到再生水正在被使用而且不能饮用的事实。

    12)
    再生水系统,包括阀门、出水口、连接处和喷头,其运行和维护要由已经完成公众通报教育计划的员工执行。

    13)
    要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再生水不会喷洒到任何没指定的构筑物和地点上。通过在室外公共餐饮、洗浴设施100英尺范围设置低流线喷嘴或采取其他方法,减少气溶胶的形成。

    14)
    如果灌溉系统发生故障或者管道出现爆裂,都应迅速派人维修。不合适的灌溉操作导致再生水径流的形成,这种不适当的运行方式可能导致对客户服务的停止。

    15)
    分配再生水的罐车和其他可移动设备应清楚的标明再生水或非饮用水标记。用于输送和分配再生水的罐车不能用于输送以饮用为目的的可饮用水。

    16)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使用软管接头还是龙头。如果允许的话,软管和软管接头应在许可证持有者指定地点通过凸轮锁连接装置连接,该装置由许可证持有者提供。在任何书面协议中必须制定特殊的规定以确保再生水严格用于灌溉目的,而且不会用于任何指南中定义的限制性项目。应避免再生水径流排放到沟渠或溪流中。

    17)
    再生水用于灌溉人类不直接消费的作物的申请,将由EPD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8)
    许可证持有者必须与饮用水供给者协调工作,告知他们该地区使用再生水。

    10.0 记录 EPD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审核许可证持有者保存的记录来检查再用许可证的执行情况。许可证持有者负责在再生水服务区内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实现了适当连接,再生水是否被恰当使用,并降低交叉连接的可能。当客户初次与再生水分配系统连接时也需要进行这样的调查。因此许可证持有者应至少保证以下几点:
    1)
    保留一份永久记录,说明再生水用户已了解再生水的水质和必须维持的使用条件。该记录应包括使用的条件和用户同意依据条件使用的证明。财产的所有权/租赁方变化时要重新申请。

    2)
    许可证持有者要以负责的态度保存与再用计划相关的记录、文件和行动,以备EPD检查。

    3)
    许可证持有者通过定期检查来保证所有用户都符合书面用户协议的规定。检查的记录里还要包括违规通知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4)
    许可证持有者将检查用户通报系统,保证通过张贴标记和使用其他措施通知那些可能与正在使用的再生水接触的人员。

    5)
    许可证持有者每年向环保局呈交再生水服务区的水量和水质报告。

    所有新的利用再生水的开发项目都将提供与指南相符的再生水分配系统。许可证持有者将负责完成再用系统的全部连接,或者保存许可承包人清单,授权他们完成系统的安装。

    11.0 再生水储存池的设计 再生水利用对污水管理和水资源管理都非常有益,因此在佐治亚州再生水被认为是水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处理设施或再生水使用地可以储备再生水。储备的要求随着再生水的使用方式产生很大的变化,并将依赖于再用地的实际需水量。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利用再生水高尔夫球场的水塘和其他大型景观区域作为再生水储存途径。这些水塘的大部分已经设计为暴雨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并可以间歇排入州辖水体。用可饮用水补充再生水供给的系统必须在饮用水源和再生水系统之间提供空气隔断。

    11.1 独立储存池 改进已有的储存池时,储备的要求随再生水的使用方式、原始的设计和用水目标产生很大的变化。对于现场储备再生水,允许在需要时将再生水输送到灌溉地区。

    用独立的、不排水且不是州内水体的池塘储备再生水,不需要得到任何形式的NPDES许可。我们知道,任何池塘都会在极端水文条件(洪水、飓风和其他罕见事件)下发生溢流。独立的、不排水的再生水储存池的溢流水被认为是非许可性排放,需采取强制性措施阻止。

    11.2 间歇排放储存池 本节介绍的是位于处理现场、高尔夫球场或其他大型风景区,而又不是州内水体的储存池的间歇排放。如果排水口的结构设计如下所述,就可以在得到NPDES的许可后实行。这种储存池可以作为暴雨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即在暴雨时这种储存池可以向州内水体排放。使用这种池塘储备再生水必须在书面用户协议、设计开发报告(DDR)和目标通报(NOI)中得到认可。如果将池塘作为停留池,需要与当地暴雨管理和许可授权机构(市或县政府)协调。如果接纳再生水的池塘成为暴雨管理系统一部分,那么池塘有足够的能力来容纳两种水量就非常重要了。许可证持有者必须提供关于暴雨储备能力、再生水储备需水量或其他影响储存池储水量的用水情况的文件。

    图1和图2是再生水储存池用于暴雨管理的基本概念图。这种储存池一般建有控制结构(如堰、竖管或其他设备),并需设两个出水口。“满池水位”就是最高溢流水位(图1和图2中的水位A),它与储存池高峰排水控制设备或流速控制设备(图1和图2中的堰)相呼应。如果储存池中的水位达到了满池水位,再向池中输水都会导致出水口处的快速排水。“控制升高水位”(图1和图2中的水位B)代表了水池的最高水位,可保证水池有足够的容积容纳暴雨雨水。水位B和水位A之间的容积代表目标暴雨时来自支流流域内的径流水量。一般说来,为了控制洪水,高峰排水控制设备或流速控制设备(图1和图2中的堰)的高度控制在能够排放所有超过预先设计的暴雨流量的位置。暴雨以具有一年重现期的24小时降雨量数据为基础。(在亚特兰大,目标暴雨指降水量达到3.25英寸的降水。)除了偶发暴雨情况,储存池不能通过指定的控制设施排水。

    超过设计暴雨量后,储存池中的水从堰排放,水位将降到水位A,这时再生水储存池中已没有可用的容积。因此储存池必须在水位A处设有某种形式的泄流设备,一般为小孔堰或V型槽,廊道或池底的地沟,或者是控制结构内的其他设备。泄流设备能使储存池恢复暴雨储备容积(水位B与水位A之间的体积)。所以暴雨后一定时期内(一般为3至4天)的排水量将有所减少。这就为下一次的降水提供了一定的储备容积。任何低于设计暴雨量的降水都应在2至3天内排放完。泄流设备必须能允许储存池在5天内重新获得储备容积。

    泄流设备一般设在控制结构处(如图1和图2所示)。在控制结构处应设标尺,以直观的监测储存池的情况。

    许可证持有者必须保证当池中的实际水位低于水位B时,再生水只被输送到储存池中。储存池中应设自动浮球或阀门,以防止池中水位等于或高于水位B时再生水仍被输送到储存池。设计时应在泄流设备以下留6至8英寸。一些储存池具有“随需而变”的输水系统。这需要设置自动停止控制装置,保证一旦储存池达到“控制升高水位”就能停止输送再生水。

    11.3 设计要求 建造新的储存池或改建已有储存池时,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水文数据。许可证持有者负责从指定用户处获得每个储存池和溢流结构的设计基础资料,以确定数据对于给定用途是否充足。许可证持有者必须检查指定的储存池是否有足够的再生水储备容积以及流域所需的暴雨储水量,所以必须获得关于流域的面积、径流系数、流动时间和其他影响径流的因素的数据资料。这些资料还必须与书面用户协议、DDR和NOI相一致才能获得许可申请。同时需要提供排放控制设备的草图和暴雨/再生水的储水量,还必须标明满池水位、控制水位和保有水位的标高,并指明向储存池排水的流域及其排水面积。提交的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储存池的大小和再生水储备的要求。

    ·显示计划的受纳水体和排放点的地图。

    ·娱乐区、海滩或饮用水取水口等下游敏感水体的位置。

    ·利用可以从影响地区获得的或者是有代表性的气候数据,对至少20年内的日降水量历史记录进行分析。

    ·分析计划的受纳水体的流量历史记录。由于这些数据有时不好得到,所以许可证持有者可能需要与联邦地理调查协会(USGS)联系,以附近或近似河流的流量数据为基础得到估计的流量。

    一些储存池建好后常常(或几乎都是)以满流状态运行。这样的话,再生水排放到其中就会从出水口开始排水。这种情况必须作为连续排放系统来处理,NPDES也是这样规定的。指南里对于间歇排放储存池的规定不适用于为了美观而建造的池塘,尽管这些池塘通常或几乎总是充满水流。

    图1 图2 附录A 无机成分 再生水用于灌溉需要对其中的无机成分进行定期评估,确定再生水是否适合灌溉某种作物。再生水的化学和生物组成可以发生相当大的变化,所以需要对这些成分经常取样。特定水质成分各种浓度的影响见表1,痕量元素浓度过高所带来的问题见表2,具体分析见美国高尔夫球协会(USGA)出版的《高尔夫球场的水再用问题》(1997)。推荐与当地的外部服务或高尔夫球协会联系,确定溶解性盐类对当地的草地或观赏植物的影响。感谢USGA提供以下两表。

    表1 灌溉用再生水水质说明 用水限制程度 可能的灌溉问题 单位 没有影响 轻度至中度影响 重度影响 盐分a ECW TDS dS/m mg/L <0.7 <450 0.7 - 3.0 450 - 2000 >3.0 >2000 渗滤c SARb=0 - 3, ECw= SAR=3 - 6, ECw= SAR=6 - 12, ECw= SAR=12 - 20, ECw= SAR=20 - 40, ECw= >0.7 >1.2 >1.9 >2.9 >5.0 0.7 - 0.2 1.2 - 0.3 1.9 - 0.5 2.9 - 1.3 5.0 - 2.9 <0.2 <0.3 <0.5 <1.3 <2.9 特殊离子毒性 钠(Na)
    根吸收 叶吸收 SAR Meq/L mg/L <3 <3 <70 3 - 9 >3 >70 >9 氯化物(Cl)
    根吸收 叶吸收 Meq/L mg/L Meq/L mg/L <2 <70 <3 <100 2 - 10 70 - 355 >3 >100 >10 >355 硼 Meq/L <1.0 1.0 - 2.0 >2.0 其他影响 重碳酸盐(HCO3)
    影响美观的叶沉积 Meq/L mg/L <1.5 <90 1.5 - 8.5 90 - 500 >8.5 >500 余氯 mg/L <1.0 1 - 5 >5 a ECw为水的总含盐量。

    bSAR,钠吸收速率,SAR=,阳离子单位为meq/L。

    c SAR和ECw会影响渗滤。水的含盐量越高,SAR值越低,渗滤速度越大。

    摘自Westcott和Ayers,1984;
    Farnham等,1985。

    表2 灌溉用再生水中微量元素推荐最大浓度 元素 推荐最大浓度 (mg/L)
    备注 Al 铝 5.0 在酸性土壤(pH<5.5)中,会导致生产能力丧失;
    但碱性土壤(pH>7.0)中,会使离子沉降,消除毒性 As 砷 0.10 对植物的毒性作用范围很大,对苏丹草有毒的浓度为12 mg/L,而对水稻仅为0.05mg/L Be 铍 0.10 对植物的毒性作用范围很大,对甘蓝有毒的浓度为5 mg/L,而对矮生豆类为0.05mg/L Cd 镉 0.01 对豆类、甜菜和萝卜的有毒浓度为营养液中0.1 mg/L。由于可能在植物和土壤中积累,对人类产生危害,所以推荐采用保守的限制值。

    Co 钴 0.05 对番茄的有毒浓度为营养液中0.1 mg/L。中性和碱性土壤可能使其失去毒性。

    Cr 铬 0.10 一般不认为是一种必须的生长元素。由于缺少对其毒性的认识,推荐采用保守的限制值。

    Cu 铜 0.20 对许多植物的有毒浓度为营养液中0.1-1.0 mg/L。

    F 氟 1.0 中性和碱性土壤使其失去毒性。

    Fe 铁 5.0 好氧土壤中对植物没有毒性,但能导致土壤酸化,并导致植物必需的磷和钼元素的流失。顶部喷洒时可能在植物、设备和建筑物上沉积,影响美观。

    Li 锂 2.5 多数作物都能承受5 mg/L以上的浓度,在土壤中可以移动。浓度很低就对柑橘有毒(<0.075 mg/L)。对作物的影响与硼类似。

    Mn 锰 0.20 对许多植物的有毒浓度为十分之几至几个mg/L,一般仅出现于酸性土壤中。

    Mo 钼 0.01 在土壤和水体中一般浓度下对植物没有毒性。但如果用生长在钼含量高的土壤中的草料喂养牲畜,对牲畜会有毒害作用。

    Ni 镍 0.20 对许多植物的有毒浓度为0.5-1.0mg/L,在中性或碱性土壤中毒性降低。

    Pb 铅 5.0 浓度极高时能抑制植物细胞的生长。

    Se 硒 0.02 对植物的有毒浓度为0.025mg/L,如果用含硒浓度相对较高的土壤中生长的草料喂养牲畜,对牲畜会有毒害作用。是动物体内的一种重要元素,但含量很低。

    Sn 锡 植物能有效抵御其毒性,具体的忍耐极限还不知道 Ti 钛 (同锡)
    W 钨 (同锡)
    V 钒 0.10 相对低浓度下对许多植物有毒 Zn 锌 2.0 对许多植物的有毒浓度变化很大;
    在pH>6.0的土壤中和细致土壤或有机土壤中毒性降低。

    摘自Westcott和Ayers,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