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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民族宗教工作调研

    时间:2020-07-21 22:11:40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地处***油田腹地,面积623平方公里,区辖11个社区和1个镇11个行政村,总人口近23万人。

    (一)民族情况。全区共有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回族等15个民族,少数民族常驻人口3511人,约占全区总人数的2.4%,其中,少数民族男性1730人,女性1781人。

    全区前十名少数民族人数统计图表

    全区共有固定经营清真食品店13家;
    临时性经营摊点2处。其中清真食品小作坊1家;
    清真饭店4家;
    清真拉面馆5家;
    清真肉店1家,清真食品销售大型超市2家,此外季节性清真小吃排档2处。

    (二)宗教情况。***区宗教主要有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根据走访调查汇总我区约有各类宗教信徒近1560人,宗教场所19处。其中基督教有教徒约1100人,佛教有教徒约360人,伊斯兰教有穆斯林群众约100人,天主教教徒2人,道教教徒1人。

    ***区基督教信徒约1100人,有场所17处。其中,登记注册的正式活动场所2处,信徒为600人;
    其余为家庭性或自发性场所,遍布在***镇、爱心社区、创业社区、银河社区、晨曦社区,信徒约500人。

    总体上我区信教群众呈上升趋势,并且有以下特点:一是受教育水平偏低,文盲、小学文化以下的人数占总人数的87.68%;
    二是女性信徒人数多于男性,且都年纪偏大;
    三是从经济状况来看,信教人员特困户较多,大部份家庭处于贫困状态。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黑编办〔2017〕28号文件和庆编发〔2017〕8号文件要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岗编发〔2017〕3号文件《关于设立***区民族宗教局的通知》,设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挂牌于区委统战部,区编办核增事业编制2个,用于充实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区财政未列支统战和民宗工作经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我区民族宗教工作于2017年4月从区政府办公室移交到区委统战部,***镇、各社区工作站分别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民族宗教工作,并全部配备了民宗干事,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沟通。

    民族工作方面:

    (一)广泛宣传,增进民族团结。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在***商场、大商超市门前开展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各社区、***镇在人流较多的街道、广场、学校等处张贴宣传广告和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顺利完成少数民族肉食补贴发放。按照全市民宗工作总体要求,联合公安、社区、乡镇等部门,对我区内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开展审查普查,共有206名少数民族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其中回族202人、柯尔克孜族4人。区民宗局均在2017年6月28日开斋节前将补贴发放到位。

    (三)尊重风俗习惯,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定期对清真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对假冒清真食品的非法经营场所,坚决予以取缔。目前,我区清真食品餐饮店共13家,经营状况良好。

    宗教工作方面:

    ()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及时掌握宗教工作动态。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并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全面落实各项宗教政策,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区宗教运行、农村民间信仰和农村私设宗教聚会点进行摸底,及时准确掌握全区宗教方面的情况和动态,科学制定工作措施,为做好宗教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依法妥善处理宗教突出问题。定期对宗教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隐患进行逐项排查。依法制止***区***基督教聚会点非法组织学生宗教夏令营事件,并严肃问责责任人,在全区基督教信徒中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使信徒进一步增强了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了区内基督教的稳定。

    (三)注重宗教团体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宗教场所制定和完善人员、财务、安全、卫生防疫、抵御渗透等制度,使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荐一位宗教界人士为区政协委员,使全区宗教界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到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团结稳定中来。

    三、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区民族宗教领域基本保持和谐稳定,民宗工作得到逐步加强和改进,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执法管理存在难点空白。多年来我区民族宗教没有专职人员,以往挂靠在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又挂靠在区委统战部,由相关人员兼职工作。归属党委部门后,执法上暂时欠缺执法主体资格,工作处于交接磨合阶段,未形成有效管理和执法队伍。

    二是不规范现象客观存在。在民族层面,清真食品摊位不分开设置,经营清真人员与非清真人员混岗,清真业户不到民宗部门备案现象依然存在。在宗教层面,受居住和交通等因素影响,多数信教群众不到正规备案场所活动,而是在家庭聚会点开展宗教活动。

    三是基层宗教活动管理缺失。各类聚会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且在已开展宗教活动中,存在未经认定擅自以教职人员身份进行讲经传教现象。同时,信徒发展迅猛,尤其以基督教信徒人数增长最为突出,基督教信徒2007年统计不足400人,现在迅速增长到1100余人,信教群众快速增长给管理带来难度。

    四、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基层民宗力量提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是民宗工作的基石,能及时掌握民宗教族方面的信息和动态,把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但目前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工作任务较重,很难适应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要求,建议在业务培训、政策解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按照全国民族宗教会议精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推进资源整合,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实现齐抓共管,民政、卫生、消防等职能部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监管,逐步建立例会或协商机制,形成合力。

    三是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监管。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责任意识,把民族宗教监管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把各种民宗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排查清楚,尤其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清真食品销售点等重点部位做到食品监管、安全监管、财务监管、舆情监管,努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四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利用各级电视台、网站、微媒体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法规,定期组织清真场所经营者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引导依法依规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