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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监理质量责任制度_项目经理责任制度

    时间:2020-07-19 22:10:54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项目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工程质量责任制总则 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层层负责制,层层把关,各司其职。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章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责任 1、正确处理质量和效益的关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以质取胜的原则。凡从事本项目工程监理的一切活动和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监理程序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组织实施。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上级文件,不断提高业务平。

    3、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分析原因,制定、落实纠正措施。

    4、组织召开各种质量培训和会议。质量目标:顾客满意率100%;
    监理项目质量合格率100%;
    监理项目考核评分90分以上;
    员工培训率达到100%。

    第三章 岗位质量责任制 一、正(副)总监职责 1、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2、明确监理机构职能分工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3、主持编写《监理计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5、组织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有关文件,下达有关指令;

    6、审批承包人申报的有关申请报告和报审表;

    7、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

    8、组织审查承包人的交工申请和交工预验收;

    9、组织施实工程项目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0、组织整理工程竣工监理档案资料,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等进行全面总结,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副总监协助总监履行上述职责,当总监不在时,履行总监职责。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在监理部正(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合同段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现场质量监理,检查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问题。

    3、熟悉合同文件、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会同承包人共同进行工程计量。

    4、初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详图设计,督促承包人及时办理竣工图纸、资料。

    5、初审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正副总监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随时掌握现场工、料、机械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

    6、组织或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签认工程质量检验表,协助正(副)总监审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支付证书。

    7、审核承包人的各种监理报表,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8、协助合约工程师对有关索赔、延期及变更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并指导监理员的工作,完成正(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6、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8、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10、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
    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1、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四、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报告的批复意见,现场核查工程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设计措施是否到位、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2、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弃渣、泥浆、粉尘、噪声以及各种工程、生活垃圾等的排放行为规范合理,耕地、植被的恢复工作落实到位。

    3、审查承包人的环保工作计划。

    4、检查承包人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保证措施。

    5、检查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对环保的影响。

    6、汇总、整理环境监控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向总监报告。

    7、编制环境监理月报。

    8、协助合约计量工程师审核环境项目的计量。

    9、填写环境监理日记。

    10、定期组织对承包单位现场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执行情况检查。

    11、完成正(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合约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正副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本驻、本合同段工程结算工作(包括中期结算、交工结算、最终结算),初审各种支付证书,编写计划报表和监理月报。

    2、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延期、索赔报告,提出索赔、延期的处理意见,初审变更工程的单价,提出变更工程的初步估价。

    3、初审监理部管辖合同段的合同分包问题,对分包合同提出初审意见。

    4、协助正(副)总监拟定变更令和工地计日工指示单,处理承包人来往函件。

    5、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地呈报工程进度报表,监督承包人办理工程保险和合同担保等事宜。

    6、负责收集汇总按规定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经正(副)总监签发后上报。

    7、负责往来文件管理,做好归档工作,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工程日志均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8、监理本监理部所属合同段的工程保险,协助业主和承包人做好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9、协助专业工程师审查施工计划。

    10、完成正(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试验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正副总监领导下与本合同段专业工程师紧密配合,准确及时地为正副总监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为监理部处理工程质量评估提供依据。

    2、监督、检查(包括必要的旁站)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督促承包人保证有足够的仪器和人员,依据合同文件的要求,按规定的频率进行各项试验检测,并保证承包人试验、检测的数据是实事求是的、准确的。

    3、按施工监理实施办法规定的频率抽检有关试验项目。

    4、抽查、复检承包人所做的控制指标、混合料配合比试验。

    5、监督检查承包人进场材料、保管和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提供分项工程有关验收的试验,检测资料及重要结构、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

    7、负责向业主上报有关试验、检测汇总表,并配合业主及上级有关机构的抽检工作。

    8、完成正(副)总监或业主交办的有关工作。

    七、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正副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的测量监理工作。

    2、严格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批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复测承包人水准点、船闸控制线及其各类造物的基底标高、控制轴线等。

    3、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他控制点的护桩情况,注意不受损坏,有变更时需要在图上说明。

    4、检查和监督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按规定进行抽检,认真审核后签认。

    5、审查承包人的检验申请,经现场检测,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后予签认,对不合格的及时通知承包人及有关人员。

    6、协助合约工程师做好工程的计量工作。

    7、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测量仪器。

    8、完成正(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 理 员 职 责 1、在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执行现场监理工作。

    2、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掌握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督促承包人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对已经抽样检验、准予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在施工中进行认真的目测检查或抽样复验,如有疑问,立即报告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

    4、随时检查施工作业现场是否有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上岗到位,并督促其坚守现场指导监督,负责应急调度。

    5、根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跟踪巡视或旁站监理。发现作业现场有违章操作行为时立即加以制止并予纠正。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报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协同处理。

    6、按照正(副)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现场试件或试块取样进行监督。

    7、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

    8、完成正(副)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业主、承包人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2、负责发放本部门对外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办理登记手续。

    3、规范各类图纸变更通知、工程合同及其它工程项目方面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制度。

    4、对工程资料进行科学的规范的编号、登记、复印。

    5、负责管理好有关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和借阅管理,并按有关工程技术的重要性进行分类,及时清理作废资料不被误用。

    6、发放的图纸资料必须留原件一份,连同发放清单一起存档。

    7、负责视具体情况定期清理资料、档案。

    8、相关部门借阅图纸及工程资料,应报总监同意,登记相关借阅内容及时间,到期归还时,须经双方签名确认。

    9、完成正(副)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质量控制   本工程具有施工工期紧、施工复杂、标准化施工要求高的建设特点,在质量控制中采取主动控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处理好工程质量缺陷,并采用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材料和方法,用以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进展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及预控方法,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实施事前预控、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方法。

    一、事前预控 事先预控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进行的质量控制,它应贯穿于各施工期或各工程项目施工的时间进程中。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技术说明;

    2)有关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

     3)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资料;

    2、工程场地质量验收  1)原始导线、水准点及引测控制点的复核验收;

     2)现场定位轴线及标高的测设、验收。

    3、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  1)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3)审查其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

    4)审查、督促建立和完善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协助承包单位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其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完善与提高其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

    4、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1)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出厂证明、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说明书,材料检验检测报告等;

      2)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

    3)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及试验报告;

     4)对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验手段应实地考察;

    5)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 生产工艺及质保体系;

    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1)重要的施工机械,应按技术说明书检查其相应的技术性能,审查操作人员的岗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

    2)施工中使用的仪器、量具、计算装置应有技术合格证;
    应完好、未超出校验周期;

    6、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1)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基坑支护工程的应急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2)对承包单位提交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文件,如基坑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等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3)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过程中防止出现当前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4)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7、严把开工关   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各项有关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签署开工报告。对已停工程,应有监理工程师的复工令始能复工。对于合同清单外及工程变更中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对其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按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根据工程质量监控的实际需要,对关键工序分别设置停止点和质量控制点;
    严格检查质量,每道工序的投入(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是否满足要求;
    因为工程项目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创造的,而不是靠检验出来的,为此,必须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把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方法如下:
      实测:采用检测、实验等手段进行质检;

     分析:对检验数据进行分析,掌握质量偏差所遵循的规律;

      判断:分析数据,判断该工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工序交接检查   1)承包单位必须对各道工序进行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2)工序检验意见由监理方参加检验人员签署,检验合格或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同时要求承包单位确保内业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杜绝补资料的现象发生。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检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覆盖。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验收或不在验收单上签字,按合同处理。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理手段   1)旁站: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对重点施工工序、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2)测量:监理人员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返工;

    3)抽检试验:对各种原材料,监理人员按规定的额度,在现场进行抽样,封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4)严格执行监理程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书,承包单位不能得到工程付款。

      5)指定性文件: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包单位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

      6)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参加。

    7)计算机辅助管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将所收集数据和文件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措施。

    8)停止支付:如果施工前段时间的工程行为达不到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设计要求及工程合同文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

    9)会见承包单位:邀见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包单位在工程上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5、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要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三、事后控制   所谓事后控制,是指对完成施工过程形式的产品质量控制,它是围绕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的评定为中心进行的。

    1、中间及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方法组织验收;

    3、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4、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参与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

     2)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

      3)协助建设单位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4)处理措施的检查;

      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6、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的规定发布暂停施工令。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用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仍不能满足质量验评标准要求而继续作业;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已出现下降的征兆。

    7、严格执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8、质量技术鉴定: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定,由项目总监一人签署;
    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的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才有效。

    四、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的处理  在任何施工过程中,都难免有可能出现某些质量缺陷,如何及时消除质量问题是最终工程质量创优的关键。因此处理工程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是质量监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程质量缺陷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实加强质量风险的分析及早制定对策措施,重视质量缺陷的处理,避免已发生事故进一步恶化和扩大。

    1、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

    2、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单位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3、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4、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则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5、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6、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