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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违纪处理办法_员工违纪违法处理办法

    时间:2020-07-02 22:12:57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员工违纪违法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刑法》、《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行政处罚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受党纪、行政刑事处罚工作人员的考核、工资和合同关系等相关情况处理,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对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的有关问题: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
    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调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调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一、二、三、四、五条的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二、对本公司员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工作人员工资和合同关系的有关问题:
    1、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我公司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本公司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本公司员工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员工的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2、中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应当不发放工资,不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止期间不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限。至于被错判或被错误羁押的,可以依据 《国家赔偿法》要求司法机关予以赔偿。

    3、对于取保候审期间的性质问题,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公司应与其中止劳动关系,不支付工资。

    如果员工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公司提供了劳动义务,公司应当至少保留其最低工资待遇。

    4、对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工作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不再补发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5、对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员工是属于单位中层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应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三、与公司员工解除合同关系的有关情形:
    1、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

    2、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员工,应解除劳动合同; 3、被劳动教养,刑事拘留的员工,应解除劳动合同; 4、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法律相关规定的; 5、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单位从严处理意见的。

    四、被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员工是党员的情形:
    被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员工是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