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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开放大学谈一谈对矛盾及其普遍性和特殊性认识三|辩证的否定是

    时间:2020-06-07 22:07:50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2020 春期国开本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基于网络终结性考试试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 减贫方案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扬。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 精准扶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 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希望分享中国减贫经验。我同许多国家领导人或国际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时,他们都肯定中国减贫成就。根据古特雷斯的讲话, 并结合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 谈一谈对矛盾及其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认识。(100 分)
    参考答案: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处不在,无时不有。但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即矛盾有其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参考答案2: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没有矛盾的事物是根本不存的。但矛盾有两个特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共性与个性。在我们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学生之间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需要我们在个性中找出共性,在共性中把握个性。

    在学习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是给事物在范围上分类,而是弄清事物的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具有同类事物的特点和区别与同类事物的特点,简单用公式表达为:事物的特征=同类事物的特点+区别与同类事物的特点。而事物又是矛盾着的事物,那么这公式就是:矛盾着的事物及其各侧面的特点=同类矛盾事物普遍具备的特点+区别与同类事物的特点。这样,根据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含义,最后公式就是:矛盾特殊性=矛盾普遍性+区别与同类事物的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互联结,不可分割。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即特殊性包含普遍性,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因为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不存在的。

    [论述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并不是说已经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 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请结合实际, 谈一谈如何认识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本质的理论? 参考答案: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关理论与实践的认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改革开放后首先明确地提出来的。这一理论成果也是经历了艰难曲折的探索过程和付出巨大代价后才取得的。毛泽东曾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中国人民取得政权后先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而不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当新民主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转向社会主义。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与发展。但取得政权后,刚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3年就提出转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消灭一切私有制,建立“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1958年,又刮“共产风”,要通过建立人民公社奔向共产主义。事实上是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提出的资本主义高度发达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目标模式,作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的起点模式。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人为拔高生产关系,事与愿违,反而损害了我国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顺利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认真总结新中国历史经验教训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定位了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明确指出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并把它作为我党制定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之后至今,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始终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正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我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从社会性质上看,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与科学社会主义一脉相承。马恩列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
    二是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列宁曾说,社会主义要“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邓小平讲,社会主义本质是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此,要坚持以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但发展生产力只是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还需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制度保证。在私有制下,生产力无论发展到多高程度,都会存在贫富两极分化,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这一基本原理,无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都需要坚持。

    从发展进程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必须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改革与发展的一切战略举措都不能超越这个发展阶段。在我国生产力还相对落后的初级阶段,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不搞单一的公有制,要探寻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继续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收入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公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私营、外资企业实行按要素所有权分配,始终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调动各阶层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一起来。通过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和培育高素质人才等多种途径,推动生产力更好更快地发展,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把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自觉地始终一贯地统一起来。这是总结新中国近70年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得出来的科学结论。概括地讲,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发生过两种偏误:一种是片面强调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忽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另一种是片面重视生产力的发展,而忽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与完善。还有人宣传唯生产力论,我们要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现阶段,既要着力于快速发展生产力,又要自觉地着力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一方面,切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在更高层次上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
    另一方面,坚持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推进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着力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朝着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前进。

    要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二者虽有交叉,但不能等同。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将经历初级阶段、中级阶段,最后达到高级阶段,即成熟发达的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各个发展阶段,而不仅停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将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从而得到丰富发展和完善,并且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因此,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同于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不恰当的。虽然,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但是,在社会主义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我国仍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发展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将发展得更好更快,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将显著增强,劳动者在国家、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各项权利将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最终将全面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并且,伴随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们科学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大幅提高,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将为向共产主义过渡提供日益成熟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