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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成都新都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

    时间:2020-06-05 13:05:47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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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是区委、区政府负责全区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机构职能是:1.负责征集、整理、记载和研究本区的党史资料,编辑出版党史专著和《中国共产党四川地方组织执政实录》。2.负责制定编纂规划并组织志书编纂及审定验收。3.负责编辑出版地方志和年鉴;指导区级部门和镇(街道)编撰史料业务工作。4.负责交流编纂经验,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5.负责培养修志队伍,负责编写地情教育丛书。6.负责整理旧志,提供地方党史资料服务和地情咨询服务。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史编研。一是全力开展《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历史》第三卷编撰工作。已完成党史三卷大纲编写,收集各类档案资料、报刊资料、口述资料等600余万字,召开编写座谈会10余次,基本完成初稿编写。二是编印新都历史大事记。以季度为单位记录新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大事、要事。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大事记已印发到各单位,第四季度大事记正在收集整理。三是编写《中国共产党新都执政实录》。《中国共产党新都执政实录(2014年)》共70万字,图片40余幅,已于8月出版。《中国共产党新都执政实录(2015年)》已完成80%,12月底完成初稿编写。

      二、志鉴编纂。一是《新都区志(1986—2005)》编纂及出版工作。按照终审验收委员会和市志办专家组意见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图片,目前《新都区志》已进入公开出版程序。二是年鉴编纂工作。完成《新都年鉴(2015)》出版印刷,《新都年鉴(2016)》已完成初稿编辑工作交出版社审查。三是指导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指导《新都区龙虎镇志》《新繁镇兴堰村志》完成编纂出版,并为《新都区龙虎镇志》提供部分印刷经费,为《新繁镇兴堰村志》提供部分编纂经费和全部印刷经费。审改《新都镇志》二审稿。指导《龙桥镇志》编纂,目前该书撰写工作已完成50%。

      二、部门概况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内设综合科、党研科、志鉴科3个科室。编制8人,在职人员9人(2016年12月职务调动,减少1人),聘请编史、修志人员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本年收入合计297.5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3.7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58万元,占100%,与2015年相比增加33.7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

      2016年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本年支出合计297.58万元,与2015年相比263.82万元增加3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93.63万元,占65.07%,与2015年相比增加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调整;项目支出103.95万元,占34.93%,与2015年相比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项目缩减5%-7%的经费;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7.5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76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76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61万元,占95.3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万元,占2.8%;210(类)医疗卫生支出7.48万元,占2.51%; 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19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5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17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6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因年初未有预算,故超出预算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9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无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97万元,下降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市地志办要求出台考察学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4万元,下降62.0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年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占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3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机票费0.34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收集资料、党史宣传、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志书编纂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15年持平,原因是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9万元,比2015年增加2.3万元,增长18.87%。主要变动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5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志办)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本部门工作职能均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转类经费,因此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6(款)01(项):指行政运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6(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6(款)99(项):指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99(款)03(项):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05(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