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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政务服务联络员工作制度

    时间:2020-05-27 13:58:16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一、联络员要求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县审批局)和各监管部门在编在职人员;
    熟悉本部门审批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联络员数量
        县审批局和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联络员数量,至少应选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并将人员基本情况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络员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动更换的,所在单位须提前两个工作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联络员职责
        1、负责审批与监管相关工作的衔接、沟通、协调。
        2、负责接收或推送审批监管信息。县审批局联络员将审批信息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接收并处理各监管部门推送的监管信息;
    各监管部门的联络员负责将本部门与审批相关的监管信息、技术审查意见、行业政策动态、企业诚信状况等信息推送至县审批局,接收并处理县审批局推送的审批信息,办理网民留言。
        3、根据审批和监管工作需要,及时告知本部门确定的人员参加有关技术评审和现场踏勘等活动。
        4、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具体对接。
    XX县政务服务联络员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