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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9-24 11:48:19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市司法局:

    2019年,我局根据《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从依法履职、严格公正执法、依法监督等方面认真开展了有关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均通过门户网站、相关执法单位业务大厅等予以公开。

    目前我局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计4项,均为海事管理类审批事项,由局海事港航管理科负责办理,所有下放审批事项均已顺利承接。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方面,我局对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要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最大限度地节约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目前已将绝大多数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以内,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便利。目前,我局城市客运管理类、海事管理类行政许可事项已经进驻市民大厅。

    2、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19年,根据市编办关于动态调整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填写了《市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并及时报送市编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参与市政府立法活动,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立法建议。二是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开展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减少决策失误。三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所有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有关规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四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我局能够按照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先调研后决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最终决策相结合。三是对事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全局和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都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四是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先经过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五是重大决策出台后,由局办公室对重大决策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适时进行决策实施后评价工作。六是对违反重大决策规定,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银川市重大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责。

    2、建立完善法律意见书制度。我单位自2013年起即开始聘请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的法律顾问,由该所派出的三名律师(徐宝、陈玉霞、武文伽)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我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对我局所有重大决策、决定及工程项目合作模式、合作协议、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今年我局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有招标文件、中标合同等都经法律咨询和审查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招标过程中需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现场进行鉴证、解答、释义的,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参加,充分发挥了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决策及法律保障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我局2019年共办理行政许可7107件,处罚案件立案796件,办结759件;

    城市客运管理方面,共投入执法人员16000余人次,检查出租汽车10万余台次,查扣各类非法营运车辆664辆,查处行业违章车辆共计96辆;

    路政管理方面,共投入执法人员2930余人次,检查、检测车辆1650余辆次,查处(劝返)超限超载车辆8辆,巡查公路里程12000余公里,办理路政案件20件;

    海事管理方面,共投入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船舶1440余艘次,船员1500余人次;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共投入执法人员5人,开展质量监督检查11次,调查处理质量投诉案件1起,下发行政执法文书《公路工程抽查意见通知书》6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1份。出具行政确认文书《交工质量核验意见》1份,《竣工质量鉴定报告》2份。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方面,我局现有行政执法单位4个,全系统共有执法人员70人。局属各执法单位均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各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合理,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时参加年度审验。

    (2)“两法”衔接工作方面,我局自2016年1月接入“两法”衔接平台以来,能够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两法”衔接信息。截止当前,我局共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报送2000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639件。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同时做好监督工作。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目前我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均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以及车载监控等信息化设备。其中,市公路路政稽查支队建立了路政执法信息化监控、指挥平台;
    市客运管理处利用执法记录仪、文书档案等相结合的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2000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安排专人进行法制审核,审核率达100%。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双公示”工作方面,我局根据《银川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5]222号)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登录“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截止当前,我局各执法单位共通过“双公示”平台报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共13430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2108条,行政许可信息11322条。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局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应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治理超限超载方面,严格执行36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依法依规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惩戒措施。

    公路建设方面,我局将2013年6月1日以后取得交工证书的36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部录入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将信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排除在外。

    公共交通方面,市公交公司全面开展了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了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等工作环节的信用自律。

    出租客运方面,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开展了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出租汽车企业资质、出租汽车违规受投诉记录情况进行深入排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监督。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2019年,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汇编》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有执法岗位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局机关及局属各执法单位均建立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案件。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局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持有行政执法证并按期进行年检。

    二是建立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辅助执法人员的适用岗位、职责权限等。

    三是建立了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部制约机制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对局属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是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019年,我局对局属各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对2000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19年我局共办理自治区人大建议1件,自治区政协提案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总计19件,办结率100%;
    二是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行政应诉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局系统共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5部并公开了微博,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并予以反馈;
    四是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业代表共20人作为我局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听取他们对交通系统政风行风的意见建议,对他们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网站、各执法单位业务处理大厅等媒介依法公开包括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内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是依法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依法公布银川市网约车等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

    4、完善行政问责机制

    一是完善问责机制,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修订;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被法院或复议机关认定的错案以及通过其它途径发现的错案,我局均严格按照“两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追责。近年来,市交通运输系统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问责事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19年,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交通运输行业总体运行稳定,未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信访接待工作方面,2019年全年,我局共收到宁夏交通运输厅12328转来投诉件456件,办结率100%;
    自治区信访平台转来投诉共计42件,办结率100%;
    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投诉单共计5件,办结率100%。

    (七)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保证每季度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
    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网络学习、党校培训学习和各种法制讲座,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制工作水平。2019年,局党委中心组及局属各单位共组织领导干部法律学习138人次。

    2、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经常化。通过参加网络学法、执法培训班、普法考试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2019年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参学率、合格率均为100%。

    3、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2019年全年,全系统共组织法律培训36次,聘请法律专家授课6次,培训执法人员960余人次,组织法律考试6次,参考人员180余人次。

    4、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局属各单位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门户网站、车载电视、上街宣传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2019年全年,全系统共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单5300余份,宣传手册2500余册,集中开展大规模宣传5次,小规模宣传26次,出动宣传车辆53辆次,发放宣传材料4200余份。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2、落实工作职责。根据《银川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保障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价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确保考核分值在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中所占比重不低于5%。

    二、工作开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2019年,我局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做到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了我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制约了执法工作开展。城市客运和路政管理方面,由于管辖公路里程及车辆较多,现有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在查处“黑车”工作中由于职业性的非法运营车辆在局部范围内猖獗,而执法人员数量极其有限导致查处难度大。此外,我局部分海事管理类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较强,但相关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争取引入专业人才充实队伍,同时加强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以及服务群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