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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预算表模板 [会议材料-预算会议]

    时间:2020-07-18 22:14:58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预算编制工作会议材料 一、2017年年初预算 (一)预算编制 1、统一项目预算申报格式:请各科室按《2017年项目预算申请表》(附件一)的表式填报,于8月15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计划科,相关文件依据等请提供复印件。

    2、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各科室在预算编制时,要将项目支出全部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用途。对于年初预算中尚未细化的,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细化,否则由财政部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

    3、明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方式,区拨街镇的专项资金共分四类:
    (1)有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依据的专项资金:通过区对街镇的财力结算,由各街镇安排预算,列街镇支出。这类资金财政将于10月15日(一下)预下达到各街镇,需向社会公开;

    (2)无资金管理办法且资金量小的专项资金,如工作性经费:由区级各部门安排预算,列区本级支出;
    资金拨付到街镇各部门的收支两条线账户(各街镇财政所无账户);

    (3)考核性质且是一次性拨付的资金,如村居考核经费,由区级各部门安排预算,列区本级支出;
    资金直接拨付到各街镇的村居;

    (4)统筹性质的专项资金,如教育、卫生、人口统筹经费等,由区级各部门安排预算,由区本级直接支出。

    对涉及到上述四类性质的资金,各科室须进行梳理,并各自与街镇对口的部门沟通,严格按照不同的渠道安排预算。涉及到第一类资金的科室请填报《区级下拨街镇项目资金统计情况表》和《2017年区级下拨资金分街镇明细表》(附件二),于8月15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计划科,相关文件依据等请提供复印件。

    4、项目支出中涉及人员支出的内容,7月6日杲区长专题会议、7月7日财政人社专题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各类表彰奖励项目按市文件执行(沪纠办〔2010〕5号文件),区县自行评比的项目不安排经费;

    (2)涉及认可的评比奖励、表彰、考核等项目中本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奖励性质的资金;

    (3)项目支出中涉及讲课费、专家评审费、劳务费等,本区在编在职人员的不享受;
    非编人员在本职工作和工作时间范围内不享受;

    (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第三方机构邀请本区除本单位外的人员作为专家,可享受讲课费、专家评审费、劳务费(仅指事业人员,公务员不享受)。

    5、凡锁定集市采购的项目(打印机、空调、硒鼓、复印纸等),务必使用财政导入的预算进行采购,不得使用自筹资金采购。

    6、编制2017年预算时,须对所有申报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附件三),请各科室于8月15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计划科。

    7、财政内部项目预算调整审批权限 (1)一级项目调整:按《嘉定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嘉定区区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则》文件执行;

    (2)二级项目明细调整:专管员-科长-分管局长-局长;

    (3)三级项目明细调整:专管员-科长-分管局长。

    (二)预算执行 1、加快项目支出资金拨付:各科室项目支出执行率要求一季度不低于20%、二季度不低于55%、三季度不低于80%,11月底前完成拨付且执行率不低于90%,12月份只拨付基本支出。通报截至2016年6月底委机关各科室项目支出执行情况,要求各科室会后对所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尤其是零执行项目,对确实无需支付或者无法支付的项目尽早调减预算。

    2、项目支出资金拨付 (1)工程项目:第一期付款上限30%,合同签订后,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投标书中有关涉及价格的内容复印件等拨付;
    至工程结束后付款上限80%,凭发票复印件拨付;
    末期按审价金额付款,凭竣工决算表、价格审定单、发票复印件拨付;

    (2)信息化项目:第一期付款上限30%,合同签订后,凭 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投标书中有关涉及价格的内容复印件等拨付;
    至项目结束后付款上限80%,凭发票复印件拨付;
    末期验收结束后付款,凭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拨付;

    (3)货物类、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按政府采购金额付款,凭发票、合同请款。

    3、财政内部预算执行审批权限 (1)项目支出中的授权支付 计划审批流程:基层单位用款计划申请-主管单位-财政业务专管员-科长-分管局长-局长-国库科下达计划;

    (2)项目支出中的直接支付 拨款审批流程:基层单位-主管单位-财政业务专管员-科长-分管局长-局长-财政业务专管员打印拨款单-国库科拨款。

    (3)实拨(预算单位往来款、预算内暂存款、保密单位等)
    支付审批流程:基层单位用款申请-主管单位-财政业务专管员-科长-分管局长-局长-财政业务专管员打印拨款单-国库科拨款。

    二、2016年调整预算 对于按规定应报送区政府批准的预算追加和预算调整等,各科室应于8月15日前,将申请调整的项目支出预算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计划科,相关文件依据等请提供复印件。

    三、公务活动差旅费有关口径解释 (一)公务活动差旅费报销的人员范围:本区机关、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参加车改的事业单位人员;
    非编人员不列入此范围。

    (二)公务活动是否包括已经安排项目经费的调研活动:公务活动差旅费在单位综合公用经费中列支;
    已安排项目经费的各类调研活动中可列支临时租车等其他交通费用。

    (三)安排住宿的公务活动天数如何计算:按一次公务活动的标准报销。

    (四)公里数计算依据:起点为工作单位,以百度地图的最短距离为测算依据。

    (五)家住嘉定区以外的工作人员到市区(其他区县)开会等公务活动的报销:视同从工作单位出发。

    (六)到外省市出差的工作人员,到本市机场或火车站的报销:整个出差期间最多可报销一次市内公务活动差旅费。

    (七)一天内到2个以上的其他区县和一天内到本区3个以上街镇开展公务活动的报销:一天内到2个以上的其他区县以每人每天的标准报销;
    一天内到本区3个以上街镇以每人一天最多可报销2次的标准报销;
    上述情况可按最远距离为标准。

    (八)到其他区县的时间为半天的公务活动:视同每人每天的标准。

    (九)临时和长期外借工作人员参加公务活动,由原单位报销还是借用单位报销:由组织公务活动的单位报销 (十)挂职人员和参加长期培训人员,是否可以报销?挂职 人员视作上下班,不可报销公务活动差旅费;
    参加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同一地点的长期培训,可按每周二次的标准报销公务活动差旅费。

    (十一)参加安排住宿的培训,如每天回嘉定,是否可以报销?培训期间按一次的标准报销公务活动差旅费。

    (十二)2人以上的公务活动,按多少人数报销:按实际参加公务活动的人数报销。

    (十三)除了会议、调研等明确的公务活动外,工作人员到本区一类、二类地区的基层单位指导业务工作: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按公务活动执行。

    (十四)公务活动差旅费报销的方式:原则上支付报销费用不可用现金,由单位将报销金额打入个人银行卡;
    如多人参加同一公务活动,可合并填写同一报销单。

    (十五)在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参加公务活动的报销:参照工作日的公务活动标准执行。

    四、伙食补贴 (一)背景:6月17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召开本市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各区县伙食费按每人每月800元控制发放水平,并从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明确,伙食费不能列入工资卡、津补贴卡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就餐卡 1、自2016年10月起通过交通银行的就餐一卡通拨付在职在编和经人社局批准非编人员的伙食费。

    2、个人就餐卡每月初锁定400元(初定金额,每月滚存)作为食堂就餐备用金,余额自动作为借记卡余额,可以IC圈存和pos机消费(部分具有套现性质的POS机除外,如房产中介、小贷公司和4S店等),不可提现、转账,不可开通网银等。

    3、原食堂就餐卡中的余额设定某一时点(11月),由区机管局统一划进个人的新就餐卡,同时老卡停用。

    4、该就餐卡永久免除账户管理费、年费、制卡工本费,可免费开通余额变动短信与微信提醒(餐费账户需通过食堂查询)。

    五、公务卡消费 截至2016年6月底(4-6月),我委(含直属事业单位)公务卡报销率86.57%(区本级平均报销率89.14%),其中委机关70.43%。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嘉定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全年公务卡报销率达到80%以上。除一次性劳务报酬(讲课费、专家评审费等)、慰问及帮困支出、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且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可以但不是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各项支出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务卡(非银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