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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律作风建设年整改报告【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知】

    时间:2020-06-26 11:08:05 来源:写作资料库 本文已影响 写作资料库手机站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为严格贯彻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关于印发<发改局工作规则>等6个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经2020年5月2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有关工作纪律制度重申如下:
    一、严格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签到签退制度,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分以前、下午2:30分以前,下班签退时间为:上午11:30以后、下午5:30以后,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迟到;
    不按规定时间签退的,视为早退;
    无故不签到签退又不能说出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工作时间临时外出办事或开会,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备,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切实履行请销假(休假、事假、病假、产假等)手续,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1天以内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准;
    1天以上3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
    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长批准。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和报备的,按无故脱岗对待从严进行处理。月末局办公室以考勤记录表、出差审批单、请假审批单为依据,按月统计《干部职工工作考勤月统计表》在次月局工作例会上通报后进行公示。

    二、严格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核销制度 局长出差、考察和培训,应由本人按规定提前1天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备;
    副局长和其他领导干部下乡、出差、考察和培训,应由本人提前1天向局长报告,填写《出差审批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各股室负责人下乡、出差、考察和培训,应由本人在事前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其余人员下乡、出差、考察和培训,应由本人在事前填写《出差审批单》经股室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外出。出差审批单一式两联,一联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一联个人留存用作差旅费报销凭证。同时严格差旅费核销,事前未按规定获得领导签批《出差审批单》的,差旅费一律不得核销。

    三、严控公务接待管理 所有公务接待必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不得使用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食用野生、名贵菜肴,做到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公务接待原则上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县外接待由参与接待的带队领导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接待。接待费报销时,县内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需附接待文件或公函(无文件或公函的要书写情况说明)、接待清单、菜单、发票,经分管领导或相关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主管财务的领导核销。县外接待由经办人书写情况说明,规范填写接待清单,附上菜单、发票,负责安排接待的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核销。

    四、严格会议纪律 拟定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召开局工作例会,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局领导班子、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干部、各股室负责人参会。主要会议议程:传达局党组近期重要决定事项;
    听取各股室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当月工作计划汇报,书面汇报材料于每月4日前报局办公室;
    各领导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得迟到或无故缺会,确有特殊情况要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无故缺会和不遵守会议纪律者,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内予以通报。

    五、严肃廉政纪律 全局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坚守职责、履职尽责。不得消极怠工、阳奉阴违,严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出现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行为;
    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严禁利用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严禁超标准接待、相互吃请和其他娱乐消费、健身活动。要坚决克服纪律松驰、工作拖延、自由散漫、懒散拖拉等违纪违规、消极怠工现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股室的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解决纪律不严、作风涣散的问题。日常督查工作由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不定期不定时地对各股室的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局党组,由局党组进行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对屡教不改或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查处。

    2020年5月26日